男女之间是否应该存在“知己”?
上一个假期我醉酒后老婆说了一句“不怕给你戴绿帽子吗?”
这个假期前一晚,几年来第一次问我几点到家?原来当晚“知己”(男)带她和另外一个“知己”去吃饭了,当然我回来时她也在家。假期间,我在她闺蜜家两个家庭聚会时,她要去和她的“知己”及几个原来的同事去吃饭,我发飙了,拳头锤墙,三个手指头流血,终于没去。老人拿走我们的手机。第二天把我手机给我了,她的手机至今我都见不到。
异性的“知己”到底应不应该存在?
谢谢老师的邀请。我認为,异性相吸,不可能有所谓的知己。日久必生情愫,轻则嗳眯,过则越了雷池,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首先是自己对不起自己原有的高洁品格,给自己一生烙上了抹不去的汚点,又害得另一半撕心裂肺,伤了根本,在親戚朋友同事之间也丧失了威信。自己的身体自己作主,要有主见,有定力,有自控力。古代的男女授受不亲不是没有道理的。人性从未变过,一直都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
男女之间是否应该存在“知己”?
应该,但难
男女之间是否应该存在“知己”?
男女知己就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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