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前几天,出现提现困难的新东方村镇银行出现了短暂的15分钟“异常现象”,网上提现渠道竟然奇迹般开通了!
看到提现功能开放之后,广大用户岂能放过,有些用户眼疾手快的马上把存款提现并转到其他银行。
只不过新东方村镇银行很快就发现问题,然后及时把提现通道给关闭,而且对那些在提现途中的客户,新东方银行及时进行拦截,很多客户并没有成功提现;就算有部分客户成功提现到其他银行,但新东方村镇银行也明确表示要对这些客户进行审查,需要这些客户配合进行调查。
在新东方村镇银行做出这番表态之后,广大网友一片哗然,要知道客户放在新东方村镇银行的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笔财产客户想怎么支配完全是客户的权利,客户想什么时候取回,取回多少都是客户自己的权利,拿回自己的钱还犯法了?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新东方村镇银行管理不规范,而且服务意识差,法律意识更差。
至于银行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去分析。
第一、客户长时间不能取款,本身就已经构成违约甚至违法。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客户把钱存入银行之后,跟银行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银行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客户存款的安全,保障客户的存款不被其他人随便挪用。
而且我国《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然而截至目前河南这几家村镇银行已经超过两个多月不能让用户自由取款,这明显已经违反了储蓄条例的相关规定。
可能这些银行觉得客户的这些存款是被新财富集团拿去用的,甚至有部分资金已经转移到海外,所以跟银行无关,这完全是在扯皮。
通过这次新东方村镇银行短暂的15分钟可以看出,客户可以正常提现,说明客户的钱是进入到银行正规的系统里面,购买的是正规的存款,这意味着客户只跟新东方村镇银行有关系,跟新财富集团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客户把钱放到新东方村镇银行之后他的钱拿去干嘛,被谁挪用了,跟用户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现在这些村镇银行却以不能区分哪些是正规存款哪些是违法揽储为由拒绝用户线上提现,这明显是不合规的。
银行停止线上提现可以理解成为储蓄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中所提到的“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而按照储蓄条例的法律责任,这种违规行为应该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相关股东擅自挪用客户的存款,已经构成严重违法。我们不知道包括新东方村镇银行在内的管理是什么样的,新财富集团跟这些银行到底是什么关系。
但是通过警方的逐步调查,基本可以确认的事实是,2011年以来,以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新财富集团利用他们在银行当中的股东地位,擅自利用银行的线上渠道非法吸储,然后将这些资金通过多种方式转移出去据为己有,这里面至少构成两项犯罪。
1、非法吸收存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有经过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正规金融机构才能够吸收公众存款。
而新财富集团作为一个普通的工商主体,他并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但是却擅自利用他们在村镇银行当中的地位,通过控制银行各种渠道来吸收客户的存款,这种本质上就是非法吸收存款。
但是这种非法吸收存款只跟新财富集团有关,跟储户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储户根本不知道银行背后是新财富集团在搞鬼,因此用户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办理的存款都是正规的存款,跟新财富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对新财富集团这种非法吸收存款,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次新财富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接近400亿,这已经属于特别巨大,相关犯罪嫌疑人至少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金融诈骗罪。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可以构成金融诈骗罪。
在河南这起村镇银行事件当中,新财富集团利用他们在村镇银行当中的地位,然后利用一些关联公司以贷款或者其他名义将银行的资金骗走,而且目前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没有归还,甚至有部分资金已经转移到海外,这种属于明显的金融诈骗罪。
而金融诈骗罪又分为多种类型,这里面新财富集团可能涉嫌多项罪名,分别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规定,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这次新财富集团涉嫌的罪名是非常多的,多项罪名并罚之后,我觉得主要犯罪嫌疑人至少会面临2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河南的村镇银行,最近的确是匪夷所思。
首先是银行的高管和重要涉案人员,竟然在暴雷的前夕出逃国外,巨额资金也流失了不少;
其次是涉及几十万人的数百亿存款竟然无法提出,银行app的操作界面无故打不开了;
然后又是许多涉及取款问题的储户,被强行赋红码,从单纯的要求取款成了涉疫情问题寸步难行;
现在又出现诡异取款通道的开放15分钟事件,有一部分人的存款竟然能取出来了,但是片刻后又接到通知银行要冲正,并有人警告当事人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现在这诡异的十五分钟,官方尚没有调查结论,但是坊间已经是议论纷纷。如果不在短期内拿出有说服力的调查结论,那么事情只能是越来越糟。
至于银行是否违法、违规,上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论。至少,那些擅自给存款群众赋红码的,从法律上讲显然属于滥用职权犯罪,但是一个精通法律的公务人员去擅自赋红码,从动机上是讲不通的,是不是有利益方面的交换,或者其他问题,相信警方会作出调查结论。
小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违反法律和制度的人,迟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原创〕
这家银行不正常,
诡异事情好几桩。
百姓看到是表面,
内部系统操作忙。
电脑设置很复杂,
软件程序更庞大。
柜员操作按指令,
出现异常不怪他。
银行违法是与否?
专业部门来彻查。
法律面前皆平等,
对错自会告天下。
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河南村镇银行的事情愈演愈烈,在赋红码阻止储户去郑州维权后又发生了其中的一家村镇银行的网银突然能够使用了的“诡秘”事件。
有网友表示突然在某一时间段通过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的app完成了提现,从购买的理财产品中赎回了现金。至于是否还有其他储户利用这短暂的“开放”时间转移了资金不太清楚,但我相信是有的。
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随后进行了回应,大致内容有以下三点。
一是由于技术原因部分储户的网银权限出现了问题,出问题的时间为一个小时。
二是已经联系科技公司解决了技术问题。
三是会核查在这段时间里通过网银转走的资金,需要相关储户配合调查。
在我看来这家村镇银行的回应还不如不要回应,这三点回应反而让事情的局面变得更不利于银行。
如果没有人去动网银权限怎么可能会发生问题呢?所以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把锅甩给科技公司。没有认为介入怎么权限不会自己出问题。
要求储户配合调查更是无厘头式的发言。银行既不是司法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凭什么要求同样是民事主体的储户配合调查。
这就像一个人说自己在银行门口被偷了一万元,现在怀疑是银行工作人员偷的并逃进了银行,于是要求银行配合调查,比如让这人进入银行内部办公区域搜查并查看银行账目。大家觉得银行会配合调查吗?
这个例子虽然有点夸张,但村镇银行要求储户配合调查的性质与例子是相同的。
更何况储户是取走属于自己的存款,通过正常渠道(网银)拿回自己的东西还要被调查甚至被追回的话简直就是笑话。
如果真的这样以后谁还敢去银行存钱,银行只要愿意都可以以这种理由阻止储户取钱,就算取回了也能要求配合调查,想想就可怕。
至于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倒不至于,因为没有犯罪事实。
就算像部分网友猜测的那样突然能取现是为了特意给某些人特殊储户取回现金的时间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特殊储户拿回的也是自己的存款。
村镇银行的这一行为只是在损害自身的信用。
当然,如果特殊储户是通过贿赂银行工作人员从而取回存款的话性质就不一样了。接受贿赂的银行工作人员可能触犯了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哪个罪名得看相关人员是否被视为广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村镇银行的奇葩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不知道下次又会出什么猫腻。老老实实存款的储户承担了一切损失却毫无办法,只能等待。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请大家尽量选择大银行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因为小银行的利率高而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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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河南村镇银行出现的各种怪象,真的是超乎了储户的理解能力范围,真是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有储户想不到的事情。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官网上从4月19日就挂着线上交易系统关闭的公告,但是没想到在6月26日12:41至12:56之间,持续大约15分钟忽然畅通。所有线上用户可以转出本金和利息。
更怪异的事情在其后,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相关负责人称,该情况发生原因在于手机银行个别操作权限出现异常。发现异常之后,银行马上和相关科技公司取得联系,异常已经恢复,异常时间很短,在一个小时以内。对于在该时间内,有些储户进行的相关账户操作,银行已经将异常账户罗列出来,会逐一进行审查,取走钱的也要配合调查。
其实在很大概率上,这个事件已经涉嫌属于刑事案件。无论银行方面如何去进行所谓的事件解释,其实每一个解释可能都对应着一个刑事罪名。但是现在河南村镇银行怪事太多了,所有人都已经失去了追求的兴趣。对于储户来说,只要将自己的存款拿出来,他们自己内部想如何乱就如何乱吧。
1.一个银行的系统安全设置环节,基本上都是交叉验证多重防护,如果不是内部人在操作,他是不可能在关闭了这么久之后突然开放的。那么如果有人有意这样做,在刑法上有就有着破坏计算机系统信息罪。按照法律量刑标准,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2.这个事件外部人做不了,只有银行内部有操作权限的人才能开启系统。那么是不是内部银行人员乘此偷偷在转账呢?让他们自己现在不能被取的线上存款偷偷取出来,先溜为快?如果是这样,那么银行内部人员就涉嫌职务犯罪,可以要求退还款项,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一般存款客户来说,如果在此期间将自己的存款转了出来,这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做法。因为当初自己的钱是通过这个通道存进去的,现在到期了又通过这个通道取出来,就违反什么样的法律呢?所以银行负责人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他可能应该对内部那些违法乱纪、偷偷开启系统的内部人,去追究责任,要求追回款项吧。
村镇银行也没有就这一事件进行报案,有可能他们自己也心虚。应该说村镇银行内部发生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但是他们不敢说啊。不过无论如何,线上存款客户都是有权利拿到他们的本金和利息,现在系统关闭,不让转账和存取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河南银行诡异的十五分钟取款说明了什么?刑法上银行是否违法?
从表面看,这是村镇银行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金融环境、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是各方面工作存在问题的综合反映。
从村镇银行暴雷到此后发生的一切来看,河南村镇银行的问题,一点也不简单。为什么嫌疑人转移了那么多钱银行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吗?)、为什么事件发生后,当地要通过赋红码阻止外地储户到河南(真的只是怕上访吗?)、对问题的处理来看(真的只是政法委副书记和团委书记的问题吗?),很显然,实际情况可能要比反映出来的问题复杂得多。
因此,必须透过村镇银行的问题,深入、全面调查,看看还有什么问题,都表现在哪些方面,都涉及到哪些人。这么大的案件,决不是犯罪嫌疑人那么简单的,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不可能织成如此密的网,不深入挖查,就不可能将风险完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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