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志哥哥愿意花100万和解,4位受害女生会原谅他们吗?
昨天有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这段视频的主人公自称是陈继志的哥哥。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段视频的内容。“在录这段视频之前,我很羞愧,因为我的身份是陈继志的哥哥。出了这个事情之后,我也无比地愤怒。见到这样的情景,谁能控制得不愤怒呢?每个人都有妈妈,每个人都有女儿,每个人都有姥姥,每个人都有媳妇。
陈继志是我的兄弟,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因为他的事这几天我都不敢出门了。网络上一片倒的要严惩凶手,我首先要向受害者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致以诚挚的问候。向社会大众表示深层的道歉,因为我们家继志的事情,给大家惹了这么大的麻烦,给唐山丢了这么大的脸。我更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得到和解,如果50万不能和解的话,就100万!希望受害的四位女生能接受我的道歉。再次祈求大家的原谅!”
看完陈继志哥哥这段视频内容之后,有关和解的事情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这几天网上有很多帖子一直在讨论,如果陈继志花钱和解,事情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他的处罚会不会减轻等等。
虽然陈继志的哥哥很诚恳,也很愤怒,毕竟这件事情在全国影响非常大,我估计对他的亲戚朋友都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所以对于陈继志的家人来说,如果能够花钱摆平这件事情,我相信他们确实愿意花50万甚至100万来和解,以此来免受各种压力。
但事情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没有和解的余地,这里面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于受害者来说,她们应该可以获得不小的赔偿。在唐山这起打人事件当中,有4名女生被打,其中两名伤势比较严重,甚至一度进入ICU进行治疗,虽然目前她们已经出了ICU,暂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但是从监控视频显示的内容来看,当时两位白衣女子被打得很严重,其中一位女生被陈继志用脚踩、用酒瓶砸,还被黑衣男子反复按在地板上敲打,结果把她的头部打得满脸都是血。
至于这两名女生的伤害级别是什么,我们要等相关部门出示最终的鉴定结果之后才知道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们伤得不轻,对应的治疗费也不低。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这几位打人者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这里面光是医疗费都有可能达到10万以上。
但是对于这几名女生来说,经历这次殴打之后,她们的精神肯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说不定下半辈子都有可能被这件事情给影响到,这对她们的精神冲击是非常大的,所以我相信她们肯定要求赔偿很大的一笔精神损失费,而目前我国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最高标准是5万元。
有了这些赔偿之后,其实他们也不需要和解了。
第二、被打的几名女生估计也不敢和解。这件事情如果影响范围比较小,估计还有和解的空间,但是这件事情目前影响非常大,全国网友都持续关注这件事情的发展,大家对这件事情非常愤怒,都希望对打人的凶手进行严惩。
如果被打的几名女生愿意跟陈继志等人和解,那无疑会引起广大网友的愤怒,到时说不定大家都会说她们为了钱放弃了正义,放弃了良知。
这意味着如果她们选择和解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我估计她们也不敢轻易做出和解。
第三、陈继志是有案底的人。过去几年陈继志有不少犯罪记录,比如2015年殴打并非法囚禁一名男子,在2018年被法院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这次犯罪可以说是累犯,应该加重处罚,而不是和解。
陈继志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是不能和解的。唐山这起打人事件已经不是简单地打架斗殴,从这帮人殴打的过程来看,手段非常残忍,刑事责任肯定免不了。
至于他们会面临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我们要等法院判决出来之后才能知道最终的答案,但这件事情的影响我估计已经不是简单的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还有可能升级为残害妇女儿童罪。
因为在这帮人实施殴打过程当中,手段非常残忍,招招致命,都是奔着白衣女子的要害去的。
如果最终这帮人构成残害妇女儿童罪,那问题就很严重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相关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残害妇女儿童罪的处罚力度。
工作报告当中提到,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处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就算唐山这起打人事件罪不至死,但如果构成残害妇女儿童罪,那面临的刑事责任肯定不轻,这是不能和解的。
第四、陈继志这件事情影响非常恶劣,不能和解就完事。唐山这起打人事件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不简单是打人者跟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升级为一个公共事件。
大家之所以持续关注这件事情,不仅因为这些人殴打人的手段非常残忍,更关键的是这件事情挑战了大家对安全的认知。
如果这件事情轻易得到和解,那无疑会让大家对安全感到焦虑,让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心存侥幸。
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件事情都不可能和解,就算陈继志的哥哥愿意花50万甚至100万去和解也行不通。

陈某志哥哥愿意花100万和解,4位受害女生会原谅他们吗?
“如果50万不行,那就100万”!
4名被打女子伤势较重的两名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据一名女子的母亲回应,“打人者父母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更没有来探望过我可怜的女儿”。
不探望也就罢了,近期一位自称是陈某志哥哥的人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先是向公众和受害者表示歉意,然后话锋一转表示“希望这个事情能和解,如果50万不行,那就100万”!
给受害女子和其家庭带来了如此大的人体伤害和心理创伤,没有登门道歉更没有看望过伤者,现在想用经济手段来和解?是不是以为钱是万能的?
尤其是在说到“100万”这一数字的时候,语气明显加重,大有“有钱,钱能解决任何事”的味道。
但是,该名男子的是否真是陈某志的哥哥我们不得而知,官方账号中也只有“山西广播电视报”引用了此段视频,未见其他媒体的报道。也许该人根本不是陈某志哥哥,或许只是个博眼球蹭热度的人。
不过,有记者在9名嫌疑人被批捕之后,曾经到陈某志住所进行过实地探访,记者表示当时恰巧遇到陈某志3名家属和他的一位朋友在商量如何筹集款项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问题。
先不说受伤女子能否原谅他们,要知道“赔偿”和“和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赔偿”赔的是受伤女子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影响费,以及家属照顾病人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还包括后期康复的合理费用。
以上各项费用是需要打人者来进行赔偿的,或者说想逃避也逃避不掉,根本就不是“愿意不愿意”赔偿的问题,而是必须赔偿。
依据是《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条,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诉时受害人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对于治疗期、康复期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打人者承担;一旦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交由法院执行局通过划扣、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的方式强制执行。
“和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经常出现在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虽然也有“刑事和解”的概念,但适用范围很窄,差不多只适用于由民间借贷引起的侵犯财产罪和除渎职罪之外的,刑期可能在7年以下的过失犯罪。
其他的罪名是不适用于“刑事和解”的,像陈继志等人涉嫌的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更不在和解的范围之内,况且他们是故意犯罪,不属于和解范围中的“过失犯罪”。
刑事和解中还有一个条件恐怕陈继志也达不到,那就是5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记录。而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近几年陈某志曾有过肇事逃逸、非法拘禁的刑事前科,甚至还有传言是“刑拘在逃”人员。
综合以上来说,即便陈某志家属真愿意花100万和解,也万万是不可能的,1000万、1个亿都不行。可以预见的是,陈继志必然要走检察院审理起诉程序、法院判决程序,这个概率接近于100%。
暂且认为视频中的男子是陈某志的哥哥,我相信他表达的意思不是通过以100万的经济补偿来换取陈某志免除刑事责任,毕竟这在法律上行不通,想必他也咨询过相关律师。
他的意思可能是想以100万来换取陈某志的“宽大处理”,这是可行的。
司法上并不禁止打人者对受害人作出额外的经济补偿,在作出经济补偿之后,可以争取到受害人的谅解,而“谅解书”在量刑的时候可以作为宽大处理的参考因素。
当然,法律上并未规定额外补偿的标准,1万元也行,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都可以,只要双方自愿达成谅解。
额外补偿就能获得受害女子的谅解吗?我觉得未必,至少现在看来是没有可能的:
受害者的母亲的态度很明确,原话是“我没有跟对方做出任何交易和私了”!由此可见,即便陈某志一方想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换取谅解,恐怕受害者这边也不会答应。
最后再补充一点,如果双方达成谅解,陈某志一方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受害者一方出具谅解书,那么法院判决时也不一定“从宽”,因为谅解书只是从宽的参考因素,而非必要因素。
事实上,该案的影响范围、负面影响力、打人者行为的恶劣程度都决定判决时大概率不能从宽,反而应当从严、顶格判罚;
当然,陈某志个人之前屡次犯案,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继续作案,这也决定着从严判决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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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志哥哥愿意花100万和解,4位受害女生会原谅他们吗?
为什么要原谅,原谅了再回来报复,就让判刑
陈某志哥哥愿意花100万和解,4位受害女生会原谅他们吗?
这说多轻松呀,50不行100。那要100不行了,再给多少了。要是给不起,最后是不来一句“要命要钱,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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