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对于大家来说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早点退休,早点领到养老金,但是按照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男性必须满60周岁,女职工必须满50周岁,女干部必须满55周岁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除非大家有一些特殊情况,那就是从事特种工作。

按照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从事特种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职工退休,且其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或按文件规定)。

但是这里所谓的特殊工种缴费年限是有条件的,就是以人社部门所登记的年限为准。

一般情况下,如果大家所在企业从事的是特殊工种,那么企业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登记,这种备案登记是可以累计的。

当然企业申请特殊工种备案能不能通过要看当地的实际规定,并不是说你认为是特殊工种,就可以申请通过,申请特殊工种备案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你必须有相关的资质才可以获得通过。

比如从事建筑起重机械作业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安监站办理备案手续,证书必须进行年审,另外企业也必须提供有关特殊工种的相关工作文件证明才可以。

只要企业以及员工个人资质都符合条件,那么就可以在当地的社保部门完成备案,每备案一年就会累计一年的,当大家从事特种岗位累计年限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同时个人社保缴费累计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这意味着如果大家在职的时候没有进行特殊工种备案,那么就不会有累计年限,哪怕大家实际从事的特殊工种,但只要社保部门没有备案就不会被承认,即便你在这个行业从事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工作都没有用。

看到这估计很多朋友都有疑问了,如果自己在职的时候,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特殊工种备案,那么在退休的时候还能补办吗?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补办的。因为你在补办的时候,除了要提供个人的相关资质之外,你还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而在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他从事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基本上不可能通过的,因为安监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的时候,发现你年龄太大了,肯定不会同意你从事这些特殊工种工作的。

所以大家如果从事的是特殊行业工作,一定要在职的时候要求单位进行申报,千万不要等到退休了才想着去补办,那样是行不通的。

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政策是社保法实施前劳动法给予这个群体的特殊照顾,而且特殊工种也是原国企各行业特定的工作岗位,在社保法实施后,由于原国企工龄确认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一段时间来,对于到龄的国企原特殊工种仍会执行享受提前退休政策,但个别省区已有所控制,比如国企改制超五年以上的灵就人员不再允许退休。社保法实施后,全民参保按社保缴费数额和年限计发养老金,那么提前退休就就与这个发生了矛盾。社保基金是全体参保者的众筹,提前退休凭什么少缴五年养老保险提前领取养老金,这对于正常到龄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参保者是不公平的。所以,有关人士认为,特殊工种是为企业服务,企业可以在薪酬上体现给予特殊工种的照顾,或者企业将提前五年退休的养老金提前缴给社保代发,再就是国企参保者有特殊工种,而民企参保者没有特殊工种,这也是对所有参保者不公平。所以综上所述,原定的特殊工种有备案,符合提前提退休的能办的就给办了,绝对不会再节外生枝再给你补办备案让你享受提前退休待遇。随着社保法的不断完善,对于各项实施细则各省区都有不同的政策出台,不但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现在对于女工以什么时候为节点划定为50还是55退休也有不同的规定,所以,你如果属于受益者是你的运气。

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文件。

二、加强提前退休审批管理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按照“企业直报、属地审批、部级备案”的原则,建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作为保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真实性和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手段。

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通过互联网向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等信息。

国家统一规定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实际上全国部分地区在人社部发布[2018]73号文件前,1999年至2017年一些地区就发布了特殊工种备案制度,比如北京市、山东部分市、黑龙江部分市等。命题条件下“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申报吗”?

实际上叫“补报”,是不能的。因为补报特殊工种不是补报一年两年的事情。最低8年。

特殊工种岗位证明分两个阶段:一是在国家(包括当地)没有实行特殊工种备案制度前实际的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另一个是在国家(包括当地)实行特殊工种备案制度后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在国家(包括当地)没有实行特殊工种备案制度前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基本上是以职工档案里历年调资表填写的工种、特殊工种岗位培训记录及证书时间,特殊工种岗位考核记录时间即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连续工作年限为确定特殊工种身份的依据。为什么这种确认方法是“连续的工作年限呢”?因为当时职工档案的历年调资表是不连续的,大部分只有84、88、90、91、92、93年调资表。认定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基本上以各个年份的调资表为准,虽然调资表不连续,但是在同一单位工作,视为工作连续。以特殊工种岗位培训时间为辅助证明材料。特殊工种备案制前后的衔接,基本上是以在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

当职工档案里记载特殊工种岗位材料有缺件时,以职工历年工资发放表为辅助证明材料——工资表含甲乙丙保健等级——职工历年工资发放表是国家规定的企业档案管理的一项,需要保留很长时间。

特殊工种备案制后,企业未给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办理特殊工种备案的——这种情况不会在正规企业发生,尤其是国有企业。

企业未办理特殊工种岗位备案的,是无法补办的。

所以,到退休时,特殊工种岗位备案是无法补办,也就无法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企业没报属于欺骗特殊工种劳动者。企业有没有特殊工种 劳动局不知道吗?偷税漏税没报 你怎么知道那

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企业特殊工种申报的最终目的在于申领提前退休,国家规定凡从事有毒有害、高空作业、低温作业、井下作业等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特别是对于企业倒闭的提前退休意味着不再交养老还可以领养老金,显得尤为重要,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同时还必须具备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因此必须提前申请特殊工种,才有可能享受提前退休,万一没有提前办理的也可以去当地政务大厅人社部门咨询,填写特殊工种退休登记表,按程序要求进行申批,看根据具体工作性质是否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总之,只要真的符合条件,总有补救的办法!



企业没有申报的特殊工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

能不能申报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特殊工种是属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对国企和集体企业在有毒有害苦脏累险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实行的一种特殊优惠政策。它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将这些岗位实行报备制度,而且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那么一些没有备案的企业,或者不在国家目录范围内的岗位,原则上根本就不在享受这项待遇。

更何况自从实行社保制度之后,国家就紧缩了这项政策,原因是他与社保制度的运行完善相矛盾。也就是说这是对没有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参保人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社保制度,实行的是社保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营方式。

而社保基金是靠每个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组成,那么如果有人提前退休,享受优惠政策,势必造成对多数参保人员的不公。因为他的工作只是为企业承担了苦脏累险,应该由企业给他支付专项经济补偿或者享受待遇。再说如果只允许相关企业报备享受这种待遇,也是对所有企业的不公平。

因此,在实践中,各地已经收紧了政策,已经有报备,而且一直延续的企业还在执行特殊工种政策,如果没有报备,想要新增的企业,一般不会再批准了。退一步讲,就算是你所在企业申请了报备,而且批准了,也只能从现在算起,但你的退休年龄已到,特殊岗位年限不可能满足优惠政策的规定。

综上所述,以前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报备手续健全的企业,且个人原始档案中有明确的记载。换句话讲,如果从来没有报备,现在想要增加重新申报,希望不大,而且就算批准,也只能从批准之日起算,你的特殊工种年限也无法满足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对你已经毫无意义。因此建议你跟企业协商,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求得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我认为像特殊工种之类的优惠政策,都是一些遗留性的优惠,跟现在社保制度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原则相违背,特殊工种岗位上的职工只是对所在企业作出了特殊贡献,应该由所在企业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而是实行社保制度之后,如果长期执行提前五年退休的政策,那就是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不公平。因为社保的统筹基金是靠参保人员缴费组成,你提前了五年,就等于占了大家的便宜。这也是很多地方取消了优惠政策的主要原因,相信这些遗留的过渡性政策,都会在今后社保制度完善中得到解决。

关注燎原杂谈,你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