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八小时工作制

我之所以离开原来的公司,就是因为加班这件事,你别不信,没结婚的年轻人一听加班那叫个积极主动,就是冲着1.5倍加班费去了,反正回家也是一个人闲的无聊。可我一个拖家带口的成天泡在单位可不行,拒绝加班,结果被领导婉言劝退。

说起加班这个事,员工是否愿意主要看给不给加班费,钱给够了啥也好说,总有人愿意。我在的那个公司就是这情况,待遇真不赖,就是成天加班,没完没了的加班,好像在领导眼里不加班就立马效益要下滑。我记得最初公司推行加班时很多人嘴上嚷嚷着“这还让不让人活了!”,结果看到加班的那些人一个月拿的工资多了不少,第二个月立马有更多的人主动加班。

我从头到尾没有加班,不是不愿意,我也挺差钱,谁也不会和钱有仇,可是家里有孩子需要照看,本来上班走人孩子就没起,要是加班回去孩子都睡下了,更别说周六日还不能陪着孩子。我心里一盘算,那点钱和陪陪孩子相比微不足道。可是,我的想法不能代表别人,显然领导不这样想。这领导是个南方人,全家都在南方,他一个人在我们北方,平时住在公司安排的公寓里。他下班也是一个人,所以一天到晚宁愿在单位耗着,这瞅瞅那看看,给人一种领导亲临一线与员工同进退的感觉。

你想,这样的领导,对于我这种从始至终拒绝加班的员工是个啥看法,肯定心里不痛快。这不,他忍了大半年,终于把我叫到办公室深聊了一次。他倒是比较委婉,给我讲啥男人就该以事业为重,成天顾着家虽然是好男人但绝不是成功的男人,在他们南方,能赚到钱的男人才有面子……我默默听着,却不敢苟同。

他罗里吧嗦讲了一个小时,结果看我一句不吭,也不点头附和,他有点沉不住气问我:“这下明白了吧,你这不加班不只是耽误了自己,还给其他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你也是一个老员工了,这样抵触加班,让年轻人咋看?!”我只说了一句:“我的情况不予许加班,别人咋看我管不着。”

领导一听这话火了,他拍着桌子说:“你还想不想干了!!”说实话, 我早就不想干了,前不久正好有个朋友叫我一起合作搞了个创业项目,投资不算大,两个人考察过各方面都不错,辞职创业也是早晚的事。看来,我这计划需要提前了。既然领导这样撕破了脸,我也不用顾忌了。我站起来,指着他说:“别和我这样吼,我来这里是工作挣钱的,至于加班本来就违反了《劳动法》,我不愿意你咋还咄咄逼人?我手里有单位加班的各种视频还有张贴通知的照片,你既然这样说,好,我辞职,不过我会把这些都拿到人社部门,让他们给评评理,看为啥有公司竟然违法了还这么嚣张!”说完,我头也不回出去了。

刚过了十分钟,这领导急匆匆到我工位来,压低声音让我去一下吸烟室。坐在吸烟室里,他递给我一支烟,是我最不喜欢的中华,真搞不懂,中华烟并不好抽,为啥那么多领导愿意抽这烟。他抽了两口,说,刚才话说重了,这样,如果实在家里有事不能加班也可以,不过最好找个理由,就说身体不舒服啥的,这样他也好让其他员工看看,除了有特殊情况的都在积极加班。至于我之前说的违反《劳动法》这事,他说也不愿意加班,公司还得多掏钱,可是不加班根本完不成这些订单,只能这样做,既然大家都在一个公司,就不要说啥要找人社部门这样的傻话了!

我想了会儿,平淡地说,我已经决定辞职了,至于我去不去人社部门是我个人的事情了,就不劳烦公司领导操心了。他听完弄了个大红脸。我当天就办了手续辞职了。第二天就去了当地人社厅的劳动监察大队,把这个公司无视《劳动法》加班的事情反映了,还提供了证据。过了一个星期,原来的同事发我微信说,公司被处罚了300多万,这领导也引咎辞职了……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员工维护正当权益,应当于法有据,依法进行。

一、明确企业违法行为。

一是违法增加员工工作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制度。根据题主的描述,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7天。这违法了单日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同时,每周累计劳动时间为84小时,严重超过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

二是违法侵占员工休息休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而题主描述的公司,每周都要求员工工作,没有预留休息时间。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春节、元旦、端午节、五一劳动节等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但是实际上,公司也没有兑现。

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是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是应当被及时制止的。

二、理性维护个人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维权的救济途径有很多种,包括申请人民调解、申请仲裁、申请起诉等,还可以向工会或者是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你还想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既想维权,又不想丢掉工作或者与公司产生不愉快,建议题主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是与公司领导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自己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员工有权向公司的领导进行反映,请求公司领导帮助解决。公司的员工可以选出员工代表,与公司领导进行谈判,有理有据的反映问题,合情合理的提出诉求。谈判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力争通过谈判,将问题解决。

这种方法是比较温和的,不会对公司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公司领导也乐于接受这种方式。

二是请求工会帮助。工会是为公司员工谋福利、谋利益的职工代表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我们可以将问题反映为工会,请求工会帮助职工协调。工会是连接员工和公司领导的桥梁。工会会将员工的利益诉求反映给公司管理层,并督促公司尽快研究解决,维护职工的权益。

由于工会是公司内部的职工自主组织。这种维权方式,仍然是将问题消灭在公司内部,不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但是,工会的力度有限,有时候听命于公司领导,没有真正为员工谋福利。

三是申请人民调解。有的公司内部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公司内部的劳动纠纷。如果企业未设立,可以选择到当地政府设立的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就是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通过沟通协调,促进双方履行义务。调解的法律效力比较高。

四是匿名举报。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或者是匿名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具有法定的监管责任,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处置。而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管行为具有强制性。

但是,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建议慎重使用,可以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进行,对自己进行保护,避免因此引起公司对自己的意见,影响以后的发展。

劳动法对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途径,规定了详细而具体的方法。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实际,有侧重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维权途径。

三、维权注意事项。

员工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谨慎小心,避免造成维权成功,工作丢失的悲剧。

一是注意搜集违法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利依据。我们在维权之前,要具体列明公司的违法事实,想方设法的搜集到充分的证据,做到有理有据,合法维权。没有事实和证据,一切维权都是不经推敲的,也是不会成功的。事实包括企业安排的用工时间、签到表等,要详细具体。

二是慎重选择维权方式。员工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时要慎重。尽量选择那些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要引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新的矛盾或者隐患。能够在公司内部处置的,尽量选择在公司内部进行。如果必须通过外力来进行,那么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注意维护企业形象。

三是平心静气妥善处置。员工是公司的一员。公司在强迫员工多工作时,也为员工付出了劳动报酬,支付了工资。我们要心平气静的处置劳动纠纷,不给公司制造不良影响。企业要想一个员工,辞退他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都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妥善处置纠纷,不能因为调解纠纷而产生新矛盾,不能出现赢了企业,输了工作的悲剧。

四是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力市场,公司等用人单位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个体劳动者是非常薄弱的。当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作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积极维护员工的利益,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

总之,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公司违反《劳动法》已经成为职场中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而普通劳动者,通常有两条途经可选择,要么辞职,要么忍受继续留下!

在这里,我想为那些职场中的朋友们,提供一个解决此类问题的标准板方案,以便朋友们今后参照处理。

一、选择留下一边继续工作,一边寻找更好的去处。

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个人工作能力不足,或者因为家庭经济暂时处于困境的朋友来说的!

明知公司的行为触犯了劳动法,但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家庭经济原因,导致自己无法离开眼前的这份工作。则最好选择暂时接受工作的现状!

如果个人能力不足,贸然辞职将会让我们陷入经济的困境。毕竟想要找到更好的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因此我们只有继续工作,努力提升自己的个人工作能力,一旦条件成熟,再考虑辞职跳槽。

有些劳动者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和顶梁柱,可能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如果突然辞掉自己的工作,极有可能让自己的家庭陷入到绝境之中。

因此,只能一边继续工作,一边寻找更好的去处。一旦找到了更好的去处,立马辞职跳槽。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大家盲目辞职,导致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出现家庭经济来源的断档,从而将自己的家庭陷入到生活的绝境之中。二、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果断为自己维权。

这里主要是针对那些个人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较强,家庭经济压力不大的劳动者来说的。

通常来说,只要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我们可能都会失失去眼前的工作。

因此我们一旦要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就必然应该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条件,能否承担失去工作的压力。

当然这里我将分2种情形来逐一分析!

1、工作司龄较短的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辞职跳槽。

由于工龄较短,劳动者主动辞职跳槽,对个人的损失并不大。因此没有必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要公司给予自己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给予应有的经济补偿,极有可能会走上仲裁和起诉之路。这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时间我们无法耗得起!即使花上大量的时间获得了经济补偿,但我们所投入的资金经理与自己得到的经济补偿出入太大!

这很有可能导致我们的投入与收入不成正比。付出的太多,得到的补偿太少,会让我们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应该大胆的辞职而去,没有必要为很少的经济补偿金去纠结!2、工作的司龄较长,则可以主动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公司工作都时间较长,就这样辞职而去,无论是谁都无法咽下这口气。此时就应该果断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主动辞职然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具体规定,合同中必须应该有休息时间至少1天,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自己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说明一下,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8年时间,则用人单位必须为你支付8个月的月工资,作为你的经济补偿金。

【2】、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从题主的描述可以看出,题主每周超工作40小时,就必须是应该给予支付加班费用的。

因此题主提出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要求。

加班工资支付的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可以参照《劳动法》的具体规定,计算出自己在公司所有的加班工资,并要求公司为自己支付!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自己购买社保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公司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经济赔偿,通常是每年三个月的月工资。三、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该怎么办?

如果题主将以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提出辞职申请,然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则应该提前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以免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不成,可能会走上法律的诉讼程序。

如果那时再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将是非常困难的,可能会让题主陷入极端不利的地位,甚至还会出现维权失败。

【1】、收集自己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记录资料。

例如题主每天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的记录,以及领导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也可以收集有关工作中的一些文件传阅处理记录,最好是将这些相关的工作记录文件资料予以复印保存。

这一些相关的工作资料,一旦自己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很好的证明自己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收集保存好自己的工作牌、工资条等资料。

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牌,正是我们上下班出入公司的主要凭证和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工作牌都予以收集保存。

同时公司每月为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它们通常都会有工资条,如果没有工资条,那么它就是通过银行支付给我们的个人账户。那么每半年或者一年,就将自己的整个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予以保存。

这些重要的物证材料,一旦在我们与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很好的证明我们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3】具体的处理流程步骤。A、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B、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工作时间较长的劳动者,才可以考虑采取正规程序解决!由于补偿金、加班费和社保赔偿,总计金额较大,因此在决定采取法律维权之前,应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是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利益最大化。祝你能够成功妥善处理此事。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视职场】专注分享职场知识,解决职场困惑,建构职场关系! ~~~分享职场知识,快乐职场人生,感谢你点、评、分、转、收!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早上6点,晚上6点,一周7天,没有周末也没有年休假,遇到端午节、仲秋节等法定节假日也只是最多放假1天,这样的工作时间在一些小企业特别是在小城镇里的小企业里很常见。

我的一个表叔就是在这样一个无视劳动法、疯狂压榨员工的工厂里工作,每天进行流水线作业加工零件,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看到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我也曾建议表叔去举报或者另外找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但表叔笑笑回答:“怎么会去举报呢,在这边的工厂都是这样的,我在的这家工厂累是累点,但工资比其他厂高出不少呢,你可不知道我现在这工作不知道有多少人眼巴巴地抢着要来做呢。”

这样来看,这些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一方面是他们的企业规模较小或所处的地理位置受到的监管较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提供的工资对比其他公司具有竞争力,员工舍不得去举报丢了工作。

一、两个选择

如果你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建议你先试着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和老板提建议多放一些假,或多招几个人。在协商期间建议多留心眼,最好自己将协商内容录音。

如果你有别的工作选择,就算举报后被辞退也无所谓的话,建议你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律咨询部门多多咨询,然后收集证据,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之后再去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劳动法》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超过了这样的工作时间,公司应该支付给你相应的加班费。

二、小心“被加班”

从法律上来看,判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有一个前提,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所以,当你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时,需要注意自己的加班是用人单位所要求的还是自己的“自愿加班”或“自发加班”。如果是的话,那这样的加班时间不在“正式加班”的范畴之内,属于奉献。

因此,在自愿加班之前我们有必要告知单位,让单位知情,征得单位的同意,或者在自愿加班之后,取得单位的追认。有利于之后实现用人单位补发加班费的诉求。

三、警惕被加班文化所洗脑

在我表叔所在的工作环境里,周围所有人都在加班,他自然而然就觉得“加班是正常的,只有加班才能得到比别人更多的工资,别人都抢着要加班要顶上我的工作,所以我要更加努力加班做好工作。”

防止自己被加班文化所洗脑,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离开那个加班的环境,重新找一家不需要加班的或者说不需要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礼拜工作七天这样高强度加班的公司。

欢迎关注@焱公子,十年500强,专注写职场,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成长心得。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时长不超过36小时。简单地说,作为劳动者每月最长可工作212小时,如果一个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的话。

但是在一些工厂,却存在每天工作12小时,全年无休的情况。如果请假,还可能会被直接辞退。

拼不过体能,只能认命

我一朋友老陈,2019年在广州这边的一家电子厂工作,不仅仅是工作时间长,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要被掐秒表。一开始他还挺开心,虽然累,但是每月收入都过万。不过干了三个月,他的身体就吃不消了,没办法只能离开。

我曾经问过老陈,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休息日,等于一个月干了360个工时。工厂这样剥削你,有没有想过去投诉举报?

老陈回答我说,别傻了,有什么好举报的。我第一天上班,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在浙江的工厂,一个月也要干300个工时,工资才6000多。这里多干点,就有一万二三了。怪只怪,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像年轻人一样拼体力了。

依法维权,但却失败告终

2020年5月,老匡起诉青岛某物流公司安排自己超时加班,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老匡提供了过去16个月的工资条证明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提供微信群聊天记录,证明加班事实。

结果山东高院认为,工资条没有公司盖章,真实性存疑,不予采纳。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具体,不可作为加班依据。因此老匡无法证明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驳回了老匡的申请。(案号:(2020)鲁民申2218号)

2020年10月,小张起诉沈阳某电子商务公司,强迫超时加班,未足额缴纳社保,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经济补偿金。

为此小张提供考勤记录证明自己一个季度超时加班108小时,并提出公司有规定如果不加班,按旷工一天处理,会被扣3天工资,所以公司在强迫自己加班。

另外,小张曾向沈阳市税务局举报,经税务部门调查回复小张,公司的确未足额为小张缴纳社保。小张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结果辽宁高院认为,小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已经说明,“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该公司安排小张加班,支付了加班费,所以不存在强迫小张加班的行为。

另外,公司虽然没有足额为小张缴纳社保,但是不属于未缴纳社保的情形,所以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追讨经济补偿金。最终驳回了小张的全部申请。(案号:(2020)辽民申4747号)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这类的案件数不胜数,大部分都是劳动者因证据不足,而告失败。所以在加班问题上,我认为作为劳动者要证明自己被迫加班、超时加班,是相对困难的。

林子这么大,不能换份工作?

这样的工作,如果要问我怎么看?我第一反应是,我根本不会去做这样的工作。

每天要工作12小时,基本没有休息日,这在入职之初就知道了,我们完全可以拒绝这样的工作。为什么明知道是个大坑,还非往里跳呢?

但是这样的工作,真的不能接受吗?其实我也曾做过条件很苛刻的工作,但是我接受的前提是,我知道我辛苦一年后,我能获得一份非常好的工作。

换句话说,如果这样的工作,不能换来超值的东西,我是绝对不会干的。我宁愿再去找一份新工作。

总结:

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样的工作其实是严重超时的。即使公司愿意支付加班费,超时工作,也会给我们造成身心伤害。

如果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权,会比较困难,因为我们很难证明自己是被迫加班的。公司留着一百种办法,来反驳我们。

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这样的工作。除非这份工作能带来超值的东西,不然绝对不考虑。职场上,及时止损,这个理念很重要。

关于劳动问题,大家都遇到什么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会一一回复。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回答。在公司出现这种事,是广大劳动者的悲哀。无论劳动法怎么规定,有些企业就是无视劳动法。关键是劳动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壁垒。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者签署的合同也存在着瑕疵。要走维权的道路。最近这几年,仲裁院是不支持的。至于为什么,你慢慢斟酌吧。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