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住在附近的唐某,是出了名的混混。唐某成天游手好闲,从来没有过一份正经工作。村里的人都尽量避开唐某,因为唐某手脚不干净,总喜欢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可就在前阵子,唐某却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闭门不出,闷闷不乐的。后来才知道,唐某在一次行窃中,被高大壮实的女主人猥亵了......

说到猥亵、强奸,很多人都会自然地想到这是女生才会面临的危险。在男性面前,女性天生的体格弱势,一旦发生危险,通常都会处于被动的态势。

每年都有无数猥亵、强奸类的案件发生,简直是无数女性的恶梦,毁掉了多少幸福的家庭。人人都对这些犯罪分子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断,方可解心头之恨。

法律出台了相关条文,来约束和制约犯罪分子,若犯有强奸罪,至少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利用强迫、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犯罪。

由此可见,强奸罪的行为对象只有女性,行为人是男性。法律定义强奸罪就是为了保护所有女性不受侵害,犯此罪者,应当受到严惩。

事实上,男性也会受到侵犯,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只是男性作为强势的一方,不太受到社会的关注,大家都会认为男性被侵犯是不太可能的事。但这并不能表明男性就一定不会受到侵害。

如果男性受到了侵害,法律会如何量刑呢?因为刚才说了强奸罪的行为对象是指女性而非男性,很显然男性受到了侵害,是不能用强奸罪来给犯罪分子量刑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下一个真实的事件吧。

真实事件回顾

唐某是村里的闲散人员,平日里游手好闲,从来正经上过几天班,不是说太累了,就是说时间太长了,他总能找到不上班的理由。

在生活上,唐某没什么追求,没钱了就出去转转,看能不能弄些东西换钱花,有时候在工地上他能捡到很多值钱的东西。说捡还不如直接偷的,因为他都是趁工地没人的时候去拿的,新的工地没有监控,他觉得挺安全的。

邻里都知道他有这样的坏毛病,都尽量远离他,生怕家里的东西被他给盯上了,不小心就被他拿去换钱了。没事的时候,唐某总喜欢在村里找人聊天,讲一些小段子,阿Q精神发挥到了极致。就在前阵子,村里人感觉很久没见到唐某了,大家都觉得挺奇怪的。

唐某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在家几乎闭门不出,看上去闷闷不乐的,好像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情一样。只有唐某自己知道,这件事情他不想告诉任何人,怕在别人面前丢了脸,以后更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在前阵子,唐某去一个小区踩点,发现有家人的窗户没有防盗网,而且窗户经常是开着的。据他的经验来看,这家主人一定是个女的,而且是独居,因为阳台从没有晒过男式衣服,门口的鞋架上也没有过男式的鞋子。

唐某心想,既然是一个人住,只要踩着她不在家的时间段爬窗户进入就可以行动自如了。

有一天傍晚,唐某看女主人外出了,熟练地从窗户爬了进去,进入屋内后,开始了他的翻箱倒柜。令他没想到的是,家里的门突然开了,原来是女主人又回来了。

唐某与女主人撞了个正脸,甭提有多难堪了,唐某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唐某正想趁女主人还没反应过来,马上溜之大吉,却被女主人拽住了手腕。

女主人一拽,唐某不能动弹了,唐某身材矮小,女主人比他高一个头,而且很壮实。唐某只能乖乖认错,乞求女主人不要报警。

女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酒味,让唐某都不敢深呼吸,一看这女主人就是喝烈酒的,难怪力气那么大。女主人让唐某在沙发上坐下,说自己可以不报警,只要唐某答应留下来陪她喝两杯。唐某虽不胜酒力,但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他还是答应了。

才开始喝半杯,唐某就昏昏欲睡,趴倒在了沙发上,迷迷糊糊的,他隐约能感觉到女主人离他越来越近,正在做着不可描述的事情......可唐某却无力反抗,唐某酒醒后慌忙逃离了现场。

事后,唐某对这件事情特别气愤,闷闷不乐的,但他也不敢报警,一是怕大伙都知道自己被一名女子欺负了,还无法反抗;二是怕自己因为入室盗窃罪判刑。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在上述案件中,唐某之所以选择忍气吞声,是因为他知道入室盗窃是大罪,会被法律严惩的。虽然他遭遇到了女主人的猥亵,哪怕女主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也难逃法网。

男子盗窃,被女子猥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两种不同的罪,而且行为人不是同一个人,会分别处罚。我们一起来看下什么盗窃罪和猥亵罪,他们又分别是怎样量刑的呢?

盗窃罪及其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唐某如果报警,女主人可以反告他入室盗窃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是为什么唐某选择沉默的原因了,他可不想受到法律的制裁。

猥亵罪及其处罚

猥亵罪是指违背他人的意愿,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猥亵他人而构成的犯罪。猥亵罪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根据法律规定,犯猥亵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的来说,男子因入室盗窃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女子因猥亵男子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两种不同的罪行,不会因为女主人发生了错误,而免去男子的盗窃罪行。

写在最后

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不要贪图一时的财富和色欲,使自己名声尽毁,还背上罪犯的罪名,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男子入室盗窃,不管是否盗窃成功,都会被判刑的,只是盗窃未遂且认错态度良好的话,在法律上会适当减刑。

女主人猥亵了男子,只能以猥亵罪量刑,因为法律上没有女子强奸男子的说法,男性被侵犯的话,不适用于强奸罪的量刑准则。

男性出门在外,也要规矩做人,保护好自己,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给一些不怀好意的坏女人可乘之机。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这种事我遇到过,不过我不是偷东西,我只是摘了她家的几只苹果而已。

那会儿我只有十五六岁,因为从小就长得眉清目秀,而且很腼腆,所以周围邻居都夸我乖,而且她们都说我长大一定会娶个好媳妇。

有一次,一起玩的几个小伙伴都笑话我胆小,我当然不服气,于是他们就跟我打赌说谁谁谁家的院门从外面锁着,家里没人,我要是敢翻墙进去摘几只苹果出来,他们就服我。

虽然那时候比较腼腆,但是这点儿胆量还是有的。于是就在他们的怂恿下翻墙进了那家人的院子,院墙其实不高,因为墙根堆着一堆沙子,踩在沙子上轻轻松松就能爬上墙,顺着墙头走几步就是鸡圈,踩在鸡圈上就能进到院子里。

只能说我运气太差。

我刚摘了两只苹果,把手伸向第三只的时候,院门开了,女主人回来了!

跑是能跑掉,可是跑也白跑,因为她知道我是谁家的,所以只能无比尴尬的束手就擒。

这个女的名声不太好,四十来岁,听说她男的一直在外地做工,一年里难得回来一两次,她儿子因为犯罪在少管所服刑,平时家里就她一个人。

她吓唬我,说要把我翻墙偷东西的事告诉我家里人,还有派出所和学校。

我低着头一直没敢吭声,由她在那里训斥。后来,他把院门从里面锁上了,让我进屋里,要检查我到底偷了多少苹果,身上还有没有藏了她家的其他东西。

为了证明我只是摘了两只苹果,再加上因为理亏而心虚,就跟着她进了屋子。

她又是一番吓唬,完了就开始搜身,我那会儿特老实,不敢求饶,更不敢反抗,只能举着双手任凭她搜。

她几乎搜遍了我的全身,连不可能藏东西的地方也搜查过了,一边搜一边说只要你老老实实听话,这件事我谁也不告诉,不然的话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我又尴尬又害怕,虽然那会儿还不知道啥叫猥亵,但是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于是就撒谎说,阿姨,我憋不住了,我得上个厕所。

她以为把我镇住了,于是我就借上厕所的借口从鸡圈那儿翻墙跑掉了。

那几天我特别的害怕,怕她找上门来把我翻墙偷苹果的事告诉我家里人,更害怕他会找到学校去。

结果,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一直没啥事,我才慢慢把这事淡忘了。

后来长大懂事了,才觉得她当时的行为就是猥亵,因为搜身没有那种搜法。

那时候刑法中还没有猥亵罪,更不存在女性针对男性的性骚扰和强J,最多也只能定个流氓行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当中还是没有女性对男性强J的罪种,对于女性侵害男性的行为,司法部门一般会参照猥亵罪来量刑,量刑的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猥亵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或侮辱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或者聚众或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猥亵不满十四岁儿童的,则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这是两起不同性质的案件,法院会根据侦查部门的侦查结果,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有关规定,会依法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不会因为其从施害人变成了受害人而放弃对他盗窃行为的追究。

如果男子起诉女主人的猥亵行为,法院也会依照猥亵罪,根据其犯罪手段和性质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网上报道有这样一个案例,2018年3月某一天,42岁的单身大龄剩女黄女士,在当天自己过生日邀请自己的朋友同事一起去酒店庆祝,一直到了十二点多才结束,这位黄女士喝了一些酒,回到家门口发现房门被打开,她第一时间就觉得家里面进贼了。

于是借着酒劲壮胆悄悄进入房子里,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在翻箱倒柜找东西,黄女士知道这个人是小偷,自己没有惊动对方,也没有退出去报警,而是偷偷的拿着尼龙细绳从背后抓住了小偷,小偷奋力反抗想逃跑,但是身体瘦小的小偷不是黄女士的对手,很快被黄女士制服了。

黄女士开灯把小偷绑好,并没有报警,她看到小偷虽然瘦小,但是长相非常的清秀,年龄大概二十出头,于是起了邪念,毕竟自己单身太久了,原本就是非常的孤单,今晚上过生日又是朋友一起过,自己没有爱人一起,内心本来就不开心,借着酒劲的麻醉,她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通过方法把这名被绑小偷给性侵了,至于怎么做的就不多做描述,她在把小偷性侵后才把小偷给放了 也并没有追究对方的入室盗窃的行为,在小偷离开后,越想越窝囊,自己一个年轻的男人竟然在一个女人面前完全反抗不了被生擒,感觉非常没有面子,自己还被对方办了,自己越想越不对,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于是这名小偷就决定报警,就算自己是一个入室盗窃犯也要报警,最终这名小偷被以盗窃罪被逮捕,而黄女士由于性侵了对方,强迫跟对方发生性关系,不顾对方的反对跟反抗,这种行为本身是强奸行为,但是女性没有强奸罪,最后只能以猥亵罪处理了黄女士。

从这个案件来看,小偷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而黄女士把入室盗窃的小偷制服了没有报警,而是自己在对方身上使用死刑,并性侵了对方,所以涉及到了性侵方面的罪行,女人没有强奸罪,只能以猥亵罪处理,如果当时黄女士报警处理,那么她就完全没有事了,只是欲望驱使让她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出来。

如果女性有强奸罪,那么这名黄女士就是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这种被性侵对象是女性就会是强奸罪,但是发生在男人身上,因为没有这个条款,所以只能用猥亵罪,这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小偷也倒霉,被女的制服并性侵了,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这样,严重的打击了他的自尊心,太丢人了。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28岁的男子张三,本想进入42岁的妇女李四梅家中盗窃,谁知被李四梅发现,李四梅借此相威胁,对张三进行了猥亵。这种事情如果发生了,从法律的角度该怎么看?怎么判呢?

首先,什么叫猥亵?

猥亵是一个法律名词,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发生性关系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针对男同胞的猥亵甚至性侵行为,在立法上属于真空地带,实务中多起男子被女子“欺负”的案件,最终都宣判女子无罪。

直到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将该罪名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将猥亵的犯罪对象扩大到他人,才第一次从立法上保障了男性的性权利。

其次,如何认定猥亵?

如果张三是自愿被猥亵,女主人李四梅当然不构成犯罪。李四梅是否杨成违法或者犯罪,主要是看其主观上是否违背了张三的意志,客观上又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张三的行为。

因为性别差异,女主人李四梅采用暴力的方法对张三实施殴打、伤害等的可能性较小;可能性较大的应该是进行威胁、恐吓等精神上的强制。

比如李四梅扬言要报警让张三受到惩罚,或者李四梅原本就认识张三,扬言要揭发其隐私、毁坏其名誉等,让张三不敢反抗,只要是张三受到强制,违背了其意志,李四梅就构成猥亵。

第三,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张三的盗窃可能构成未遂,因为张三既然被女主人压制到被猥亵的地步,其在盗窃被发现后,大概率也不敢转化为抢劫。

强制猥亵的后果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违法治安处罚,另一种是犯罪刑事处罚。如果只是轻微的违法,相信张三也不会控告,事情不会暴露,我们只讨论犯罪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即使女主人对张三采取了包括性侵在内的强制猥亵手段,对其定罪量刑大概率也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女主人如果因为下手没有轻重,因强制猥亵导致张三身体遭受重伤的话,女主人李四梅也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都要勇敢发声,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文中人物系化名,图文无关)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男子犯盗窃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由于东西还没被偷走即被发现,属于盗窃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而女子强行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由于强奸罪中没有女子强奸男子这一条,只能适用强制猥亵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哈哈,如果女主年纪不太老,技术也很好,这哥们不是占了天大的便宜吗?

最起码,女人不会主动报警,这样男人偷盗的事实都可以免了。如果是一些小东西,说不定女主人还会奉送,如果价值太大,留下东西走人就行。一个大男人,又不会怀孕,至于这么矫情吗?假如去买春,还得几百吊银子,别不知好歹!有可能,这女人实在太丑了,看着惨不忍睹,或者是男人担心,这女人要求太多,害怕女人有病。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己主动送上门的,怪得了谁?

至于怎么判?看实际情况

①法律讲究证据,两个人不认识,你出现在别人家里,如果有监控的话,偷盗的事实确凿无疑。别人猥亵你,你拿什么做凭证呢?这东西对女性的界定,实在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②偷盗的判决和猥亵的判决,也是不一样的。偷盗看数额,数额越大,隐形越恶劣,一般判的越重。猥亵就不一样了,又是成年男女,如果人家说自愿的,估计你也没办法,毕竟女人强暴男人,特别是一个成年的男人,真的很困难!

③无论判决如何,对男人来说都是丢脸的事情,偷鸡不成,沾了一身骚。

所以,我建议你到医院去验个艾滋,检查一下身体,至于自己受到的屈辱,留着慢慢消化吧!因为你们俩是一个物种,一个偷东西,一个偷人而已,棋逢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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