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当然是要富人的一百块钱,乞丐的钱来的太难了,都是一点一点乞讨来的,再说一块钱也太少,吃也吃不饱。富人的钱,来的容易,如果省着花,可以花个十来天,花他们的钱心里没有压力,别说一百元,就是给一千元、一万元也心安理得。

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肯定要富人的一百块钱,富人出一百块无所谓,拿乞丐一块钱是讨饭来的!拿了乞丐一块的钱,吃不饱,连一根油条都买不了,拿了富人一百块钱,节约一点每天用十块钱,可以生活过十天!

你要想见马云,马化腾,雷军别想见,要见乞丐天天见,你要乞丐一百块钱用意,要马云,马化腾,雷军的一块钱连人都见不到,可能会饿死,还是去要乞丐的一块钱吧!

要想见人找乞丐,要想钱去找马云,马化腾,雷军见得着你很饿一定会给你钱,见得着见不着,要看你的本事了,见不着你会被饿死!见着了那你发财了!

要想见人选择乞丐,要钱选择富人,要哪一个要钱肯定要富人哪一个!

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一个简单的二选一,回答区很热闹,答案无非两种,似乎于灵魂层面与物质层面的碰撞。

圣人取所需,不伤乞丐心,一元钱买个大馒头,也可充饥。

凡人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有一百元干嘛选一元钱,生活追求好一点天经地义。

无所谓对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也不必要争论,愿意怎么做是个人的事,又不涉及什么原则。

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不用选择的事情干嘛挖空心思去选择,两个都要了岂不是皆大欢喜。

乞丐欢喜,我虽然能力有限,然尽力而为,帮了比自己还需要帮助的人,自信心满满。

富人高兴,行善积德,减其罪恶,也满足了虚荣心。

我达到了目的,而且是一石三鸟。乞丐不伤心,富人好满足,自己解决了饥肠辘辘,又多多益善加。

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这是个很简单的二选一的问题或者是二合一的问题,在问答区讨论的非常热闹,答案也是五花八门。

我们都知道,同样的1块钱,对乞丐和富人可是有天壤之别、高下之分。尽管是区区一块钱,对于乞丐和富人的意义大不一样。

首先,从来源来说,1块钱可能是乞丐不知费了多少口舌走了多少路花了多少时间沿街乞讨来的,这当中不知遭受了多少白眼和嘲讽,甚至于是对他个人人格的谩骂侮辱等等,总之一句话,1块钱对乞丐来说太不容易了,是他低三下四向人求来的,或者是捡拾破烂垃圾含辛茹苦自己挣来的。其次,从用途来讲,在一个乞丐的眼里,1块钱等于是他的一顿美餐,可以买2个馒头或者2个小饼、3个小笼蒸包饱餐一顿;也可以用1块钱换个冰糕或者买个小的火腿肠改善一下生活,还可以用1块钱买个小玩具或者买根小红头绳让孩子高兴一下或简单打扮一下。再来说一下1块钱对一个富人有什么意义哪?买不了半根烟,更买不了半杯咖啡半杯茶,在富人眼里1块钱仅是一个数字单位而已。

1块钱对来之不易的乞丐来说,他是出于一颗同情心来帮助和他一样无助的人,功德无量;同样的1块钱,对富人来说连九牛一毛也算不上,他能拿100块钱给乞丐是出于施舍心,算是做回慈善了,可怜可怜穷人了。所以,如果你单纯为了面子,可以选择要乞丐的1块钱;如果你不图面子而要想钱多的话,可以选择要富人的100块钱,或者是乞丐和富人的钱都要合二为一,岂不是更好吗?有了更多的钱,不是可以更好地改善生活吗?可以吃的更好点、甚至于不选择吃的更好食物的话,可以吃的时间更长久一些。

总之,从道义上你可以选择要乞丐的1块钱,从物质上可以选择要富人的100块或者将两者合二为一拿他个101块,岂不是更好吗?

一句话,没有什么可纠结的,就看你从哪个方面选择了!

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这样一个问题,还要请敎别人,可见你的智商多么低下!我来教给你,要富人一百块钱,因为比乞丐一块钱多99元,你记着点,可别要错了。富人舍一百元不再乎,乞丐讨一块钱不容易,再拿出富人给一百元50%送给乞丐。

你很饿,一个是乞丐给你一块钱,一个是富人给你一百块钱,你要哪一个人的?

很饿,这个很究竟有多狠?是快饿死了,不吃食物立刻就会有生命危险?还是两天没吃饭了,肚子里空空如也?

若是第一种情况,不吃食物立刻就会有生命危险,那我会选择,是乞丐离我近,还是富人离我近。假如乞丐离我近,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乞丐的一元钱,买两个馒头来充饥。

若是富人离我近,我就会接受富人的一百块钱,找个小饭馆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而乞丐和富人同时出现,拿着钱给别人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试想一下,当乞丐看到自己给别人一块钱,而富人当着自己的面,给别人一百块钱时,乞丐会怎么想?肯定会把这一块钱装起来,而后扬长而去。

若是第二种情况,自己两天没吃饭了,肚子里空空的,饿得头晕眼花。那我会选择,乞丐的一块钱不要,富人的一百块钱也不要。

我也会选择当乞丐,因为人已经走到这样的困境中了,就别把面子和尊严看得那么重要了。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不违法和违反做人的道德,先把肚子吃饱才是硬道理。

因为只有吃饱了肚子,才能想别的事和干别的事。

至于接受乞丐的一块钱和富人的一百块钱,我是这样想的。你一旦接受了别人的赠与,就欠下了别人的人情账,在人世上,别的账都好还,唯有人情账最难还。

假如你欠别人五分钱的账,可能你还了别人一块钱,别人觉得你还没有还清,还欠着我的。若不是当时你借我五分钱,你就会怎么办怎么办……。

所以,既然不是马上不吃食物立刻就饿死了,还不如不欠这个人情账,自己也去乞讨,先想办法吃饱肚子再说。

另一方面,靠别人施舍的一块钱或者一百块钱,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还欠下了别人一个天大的人情,终究不能解决自己的根本问题。还不如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根本问题。

靠着别人碗边吃饭的人,终究会饿死,因为别人碗一端走,你就吃又上饭了。

所以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让我想起了郑板桥临终时教子的话:“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都不是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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