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我们考驾照时的教练车,在副驾驶位置上就安装了“刹车”踏板,教练能够及时制止学员的不当操作,提高了学车的安全性!
那么,能不能按照题主的设想,在公交车乘坐椅的后两排或前排安装刹车踏板呢?
当乘客意识到要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踩下踏板,以防止事故发生。
老穆认为,题主的想法是好的,但这样的做法,弊大于利,可行性不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
【1】当司机正常行驶时,倘若有乘客不小心踩了刹车踏板,突然导致车辆急停,在这样的情况下,会有如下几个危害:
A、司机可能会受伤,影响接下来路程的驾驶安全。
B、乘客可能会受伤,影响车内的安全。
C、可能会导致后车撞上公交车,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2】倘若有居心不良者,故意要破坏,岂不是成了他们的工具?
【3】倘若有人错过了站,就是执意踩刹车,岂不是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老穆认为,倘若公交车能够设置一个副驾驶制动踏板,并配备一名随车安全员,或许效果更好!
当然,安全员的配备,也是有不少“阻力”的……
【1】必然会提高公交公司的运营成本;
【2】或许会影响公交车司机待遇的提高。毕竟增加了安全员,也是需要开工资的。
【3】倘若公交车与安全员性格不合或不搭,又会增加新的问题。
【4】安全员的存在,会不会增加驾驶员的心理压力呢?值得深思。
结束语老穆认为,贵州安顺发生的这起司机蓄意报复社会的事件并不具有普遍性,我们不能因为这起事件就过度紧张。
倘若过度紧张,会不会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呢?
通过这件事,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没有问题,但不能紧张过度了,老穆相信,绝大部分的公交车司机心理是健康的。
当然,老穆也希望公交公司及政府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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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乘客刹车?你疯了吗?怎么可能!遇到好人守规矩还行,知道这个东西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遇到那些无理取闹不讲理的,大马路中间给你来一脚急刹,你受得了?那设计公交车站还有什么意思,随时随地都能被乘客踩停了!
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这起贵州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是小概率事件,不用在刹车装置上想办法,没有用!说真实的的话,如果按题主所说:在乘坐椅子的后两排或者前排加装刹车踏板,当乘客意识到会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及时踩下刹车踏板,以防事故的发生。这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乘客意识到会发生交通事故”这个判断标准是什么?不能因为行驶异常就认定会出事故吧?如果车辆遇爆胎、要突然转向、方向失控、要突然加速、刹车失灵等突发情况,驾驶员正在想方设法控制车辆以排除危险,而乘客误判为司机居心不良,突然制动车辆,那么,危险性就更高了。其次,纵使你配备了这套乘客刹车设备,如果遇上张某钢这样万念俱灰、一心求死的司机;他事先也会想方设法地破坏掉!还有,这次公交坠湖事件 是车辆横行了几条车道后发生的,题主的设想还有一定的可行性;而如果你安装了这个装置,自寻绝路的司机肯定不会给你反应的时间,不是吗?排除上面的情况,我们来想一下,如果有一心求死的乘客坐在了装有刹车踏板的位置,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形?比喻公交车正常行驶时,他来个紧急刹车;这会导致包括司机在内的所有车内人员的可能受伤,尤其是司机受伤后,会给接下来的行程带来隐患;而肇事者完全有说辞为自己开脱;如果乘客中有高血压、心脏病者经过这样的惊吓或者是撞击,有可能当时即一命呜呼,到时你去追究谁的责任?尤其是,如果此举造成了追尾,而对方当事车辆也是公交车的话,死伤率比坠湖事件更高,不是吗?因而,断不可行!曾经有人说在公交车上设置一个副驾驶制动踏板,并配备一名副司机,来避免这样的事件发生,理论上没有问题,但是现实中依然行不通。全国有多少辆公交要改装呢,这是大工程,因为要增加专门的座位,“车头”司机位置改装,这个成本不是小数目,你想想全国有多少 辆正在运营的公交者就知道了,非常不现实;还有司机因为有副手在,思想上会陷入麻痹状态,潜在的危险性也就会随即出现了;其实这就是一辆公交两个驾驶员,而主驾驶员工资肯定比副驾驶员工资高——他的劳动强度大些,到时都来争这个位置,新矛盾又会出现了,如果在车辆行进过程中任何一位心生邪念,都有不良后果;另外,如果副司机是张某钢这样的人呢?主司机如何来程控他?贵州安顺发生这起公交坠湖事件后,一石击起千层浪;人们在为死者哀伤,谴责丧尽天良的张某钢禽兽行为的同时,都在想办法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如实地讲,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活着是美好的,真正寻死的司机是个别现象,不具备普遍性,张某钢个人也没有代表性!因而,我们在分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寄希望我们社会的公务员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都要有良好的态度,选择正确的方式———毕竟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注意善后工作;而作为高频率生活节奏下的我们,应该经常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注重自己的心理健康,这才是主要的!
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震惊全国,这已经是继2018年重庆一辆公交车坠江后,第二起公交车重大伤亡事故。面对这类事故,很多人开始事后反思,把目光重点放在如何避免同类事故发生上面。就如题主提出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我认为这个建议不妥,理由如下:
1、不管在公交车什么位置上设置由乘客操作的刹车踏板(副制动),都不能确保危险不发生。
相比公交车司机的安全操作,乘客群体非常复杂,可以说什么样的人都有,如果公交车在城市干道上行驶时,有个别居心不良的乘客突然使踩下了刹车制动,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很难估计。大家是否还记得在公交车上有打司机的现象?有乘客恶意抢夺方向盘案例?甚至还有在公交车上纵火案等,如果真要是公交车上设置了由乘客可以控制的刹车跳板,犯罪份子就有可能在交通高峰期,或者车流人群密度最大的时机下,利用公交车作案。
2、如果给公交车上安装由乘客操作的刹车踏板,谁来管理乘客?绝不可能靠乘客管理乘客。
在驾校学过车的人都知道,教练坐在副驾驶位置脚下有副制动。如果学员驾驶操作不当动作时,教练能够及时踩下副制动,避免事故发生。但是在公交车上则情形完全不一样,乘客是流动性的,并且乘客对突然发生的危险往往容易惊慌失措。在这种情形下,很难让乘客像驾校教练那样,从容使用副制动。因此,对于在公交车上安装由乘客操作的刹车踏板,完全不符合现实需求,只能从下面这一条去做文章。
3、公交车安全行驶与保障,责任应归属权在公交公司,加强驾驶员招聘、培训、管理、心理健康、社会责任感教育应放在第一位。
在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中,如果从责任归属权上去追查,公交公司绝对推脱不了干系。因为公交公司对于犯罪嫌疑人张某钢没有做到完全知晓其底数,这才导致张某钢在因为拆迁和申请公租房未获审批,还有个人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等多种因素交织下,出现心理扭曲,产生报复社会的恶意念头。同时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出事当天张某钢交班后将白酒带上公交车,在事发前曾喝下白酒。所有的细节串联在一起,会发现公交公司对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心理健康、社会责任感教育等皆暴露出问题。
结束语:贵州安顺公交车事件,教训是惨痛的,必须要引起公交部门的重视,至少要做专门的课题来研究,看看如何确保公交车司机是身心健康的,具备安全驾驶的所有要素。绝不能再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因为我们承受不起这种痛!
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描述,我设想乘客主动刹车措施,在乘坐椅子的后两排,或者前两排加装刹车踏板,当乘客意识到会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及时踩下刹车踏板,以防事故发生。
恕我直言,想法可以有,但措施行不通。
如果乘客可以控制行车的话,那不是会减少安全隐患,而是会大大增加行车的安全风险。
乘客之中的人是形形色色,各式各样,各种类型,你能保准乘客中没有那些居心叵测,用心不良,故意破坏的坏人吗?
其一、如果用心不良的人,知道公交车上装有乘客刹车的装置的话,故意去制造交通事故,那不是危险性更大吗?
其二、即使给公交车上装上乘客刹车装置,如果司乘人员存心想制造悲剧的话,那这个乘客刹车装置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就像贵州这位悲观厌世的公交司机,他完全可以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制造悲剧,比如纵火,比如爆炸等等,所以说,这种事情真的是非常难预防的。
其三、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从司乘人员入手。
首先,要对司机进行身体和心理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其次,要给公交车上配安全员,全权负责行车前,行车中和行车后的安全检测、检查和管理,包括对公交司机身心健康方面的检测和监督。
悲剧给人更多的是惊醒。
希望政府部门交通部门能够切实加强公共交运输的方面的管理,从司乘人员的配备和管理方面入手,切实消除人为不安全因素的隐患。
由此次贵州公交事件,是否考虑可以采用乘客主动刹车措施?
偶发个案,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全民加强道德教育,行业(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即可,用不着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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