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老穆想说,不论什么级别的考试,我们都不能作弊,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作为学校和老师,更不能帮助学生作弊,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接下来,发生在安徽考场上的这件事,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我们来简单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何时】5月31日晚上
【何地】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某职教学校
【何人】某考生、涉事老师
【何因】考试作弊,被人举报
【何事】某考生在考试期间,利用微信向考场外发送考试试题图片,以谋取答案。
几分钟后,老师就在群里给出了答案……甚至有老师直接把答案写在黑板上。
【何果】
1、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已锁定相关当事人;
2、省考试院要求安庆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通过这件事,给了我们如下几点提醒或启示:
【1】考试千万不要作弊,一旦被抓住,必将后悔终生。
【2】对于作弊,考生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3】作为老师,考前要提醒学生不要作弊。
【4】作为老师,更不能以身试法,带头帮助学生作弊。
【5】作为学校,要严抓考试作弊行为,并严惩之。
【6】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老师要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学生的作弊设备无法带入考场。
【7】作为监考老师,在考场上要做好监考工作,确保学生不作弊。
【结束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考试作弊,就会被查出来。即便当时查不到你,今后你也会被查到的。
作为学生,要踏实学习,靠真本事考出好成绩来。
靠作弊取得的成绩,那是你的吗?对你今后有帮助吗?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5月31日,安徽分类高考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情节严重,涉事的师生必然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如果涉及触犯刑法,必然会移送司法机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件回顾】
来自安徽省教育厅的消息:
安徽省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于5月31日上午结束后,省考试院接到考生举报,反映安庆某县考生考试期间利用微信向外传送考试试题图片,涉嫌作弊。对此省考试院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安庆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目前已锁定相关当事人。我们将依据立案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
【分类考试属于高考】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作弊性质严重,必受法律制裁】
自考、成人高考、分类高考、普通高考都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的标准都应该与高考无异。
我曾经当过自考和成人高考以及普通高考的监考员,考前由县招考办主任进行培训,培训,要求各监考老师严格按照普通高考的程序来要求,否则会受到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考生进入考场前,都必须进行安检,所有的电子设备都不能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居然使用手机,把试题用微信发出,说明监考员工作失职要受到处罚。当然,考生也必然要受到惩罚。
场外人员(老师),伙同作弊,我感觉非常愚蠢,这纯粹是知法犯法,性质特别恶劣,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我国的高考在全世界都是得到公认的公正、公平,高考出现作弊,性质相当恶劣,等待参与作弊的人员的处罚必然也是很重的。
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老家安庆5月31日可真的又是出了笑话,“小高考”中学生使用手机传输答案,监考老师在黑板上将答案公布,这能叫做“考试”吗?2020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一名安庆某县考生在考试期间,利用微信对外传送考试试卷,这是主观意图,作弊明显,应该会被严肃处理,但更应该处理的应该是所有监考作弊人员,这简直就是将分类招生考试当成玩笑。
我老家望江县的,暂时还没有听到当地有老师说过这件事情,在这场中专生的“小高考”中,安徽安庆部分地区学生竟然还可以带手机进教室,学生之间相互传阅答案,更有教师将答案写在黑板上。考试刚结束,就有学生直接向安徽省招生考试院进行举报,同样的学习时间,为什么别人就可以走“捷径”?难道学业水平测试就不是考试了吗?这些监考教师学校能源的工作水平、素质堪忧。
根据一些考生所说,九点钟刚刚进行考试,过了两分钟到达9:02微信群里面就出现了试卷的原版照片,再到9:50就出现了相关的试题答案。高职类水平测试固然简单,但是没有一系列相关人员的串通,这种答案传阅速度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现在学业水平测试已经基本纳入高考录取衡量标准之一。一些人受到利益的驱使,包庇学生作弊,简直枉为“人师”。现在对待这样些大型考试都出台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伙同他人组织进行作弊,那么肯定是要受到刑法的严重处理,因为主观意识足够强烈,情节影响较为恶劣;情节较轻的将会处以1到3年不得再次进行该科目考试。团伙舞弊已经就让这场考试丧失了公平性,毫无意义可言。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此条消息的时候,大家可能还有很大的疑问“现在考试考场内外不都是有信号屏蔽仪吗,为什么该名考生还能够利用微信向外传输试题,并且接收答案呢?”重点也就如同上面这位学生举报的内容一样,这样一些仪器根本就没有使用,或者说监考教师有意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能够“理解”了。
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是考试,都不允许作弊,老师纵容学生作弊是失职,而老师伙同学生作弊就是违法了。
事情发生在安徽省,5月31日,安徽省举行2020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简单说就是会考,学业水平测试),一名考生利用微信对外传题,接收答案,可笑的是,作弊的还不止一个人。
据知情人介绍,9.00考试开始,9.02微信上就有了原版试题,9.50就有了试题答案,更有甚者,老师把答案写在了黑板上。
让我们缕缕来龙去脉:
中专生的“小高考”中→学生带手机进教室→发微信→互相传阅答案→教师将答案写在黑板上,难道水平测试就不是考试吗?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这还有公平可言了吗?
考试结束后被考生告到了教育局,教育局非常重视,正在调查中,表示一旦核实,一定严肃处理。
大家一直都认为,高考是最公平的竞争,能者上庸者下,高考的考场也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手机屏蔽是必须的,对电子产品的检查也是严格的,这个学校的设备怎么不起用,学生的手机是怎么进入考场的,没有老师的暗中帮助,学生敢这么胆大妄为吗?
把考试当成了儿戏,必然会受到惩罚,我们拭目以待吧。
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我在此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考试,都绝不可以作弊,这是一条基本的底线。如果离开了这一条底线,任何考试都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让考试结果变得一文不值。
这里所说的考试不能作弊的个体,第一要求的是考生,第二要求的是老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般来说,考试的等级越高,对于考试作弊的处罚程度也跟着越高,尤其是高考相关的考试,一旦发现考试作弊,取消成绩都还是小事,重者可能还要蹲大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由于考试一定存在着多方的相关利益,总有人会尝试冒险。不过,纸终究包不住火,侥幸的结果往往是苦酒独饮,除了后悔还是后悔。
2020年5月31日晚上,一份名为安徽省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泄题的举报信在网络传开,信中内容显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某考生在考试期间,利用微信向外传送考试试题图片,并寻求答案。
今天(2020年6月1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通报,称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目前已锁定相关当事人,安徽省考试院要求安庆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据说,在一个名为“171班群”的聊天群内,有在线人数58人,一名学生李×不断发出各种不同类型的试卷,群内有人给出相应答案。
事后,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友说,群里面有学生、也有老师,“里面一位姓程的是老师,就是该职教学校的,在群里所做工作就是帮学生分析答案。”
至此已经很清楚,此次安徽省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泄题事件,是由学校老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合作”进行的。
因为这次属于高考的分类考试,如果经过公安机关查实,我猜测处罚结果可能会比较重,大家可以继续等待最后的处理结果,来验证我说的话。
教训是沉重而深刻的,大家应当引以为戒啊!
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5月31日上午安徽省举行了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上午9:02-10:02还是属于考试时间但在一个名为“171班群”的QQ群里出现了疑似手拍的语数英考试试卷,上传图片的群成员昵称叫李勇还喊话“麻烦老师给顺序排一下”,之后群里便出现了考试答案。
据悉,还有一名考生利用微信对外传题,接收答案,据传作弊的还不止一个人。据知情人介绍,9.00考试开始,9.02微信上就有了原版试题,9.50就有了试题答案。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答案是谁提供的?是谁允许学生将试题外传的?监考过程中怎么就允许把手机带入考场?难道没有监考老师吗?还有考生透露,个别考室居然有老师把答案写在了黑板上,胆子肥啊!
考试作弊已经入刑,不知道,安徽省的考风考纪教育是如何落实的?教育监管部门真正落实责任了吗?难道文件一发就教育了?落实了?高职院校的考生都是参加了高考的,高考前各地各校都要组织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看来,这个地方的考风考纪教育也是流于形式,没有深入人心,没有根植于心。甚至还出现了教师参与作弊,情节非常严重,影响非常恶劣!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和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让作弊者付出高昂的作弊代价,以达到警醒后人,维护教育公平,真心希望安徽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此次考试作弊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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