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教师带薪休息制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为何要取消呢?有什么理由要取消呢?
或许有人会说:“你看啊!从寒假到现在,老师们还没有上班,工资不是照拿吗?”
老穆想说:“在这个寒假,老师们是最忙的……”
在寒假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老师就开始忙碌了,要提前准备网络授课、视频录制……
如果是班主任,那么工作量会更大,除了统计班级学生体温等健康情况,家庭成员家庭住址及活动去向等工作事项外,还要负责网课指导、课表通知、学生沟通等繁杂工作。
网络授课后,更忙了!
老师们除了在线授课外,还要在线答疑、作业批改等。
试问,老师如此这般,抱怨了吗?
或许还有人会说:“老师寒暑假多自在呀!不用上班,工资照拿!”
老穆想说:“寒暑假,老师们也有值班任务,甚至还有培训任务……”
再者,老师们平时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即便下班了,也是要想着学校的事情,忙着学校的工作,试问,有老师问学校要加班费了吗?
最后,老穆还想说,如果你要羡慕,你也可以当老师啊!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我想问问取消以后呢。教师也效仿公务员吗?上九点下五点。午休一小时。这么说的人是不是没孩子呀。早上送完孩子很多家长就直接上班了。如果九点才上课,孩子自己在家吗?自己上学吗?中午午休呢回家吗?如果你仔细算算。教书每天多上的时间其实和假期基本一致。也就是说教师的假期其实是提前上班积攒的。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取消教师寒暑假带薪休假制度完全可行。
无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对本国人民讲公平原则,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更是实行按劳分配,但中国对待教师待遇上就独树一旗,格外优待,未实行按劳分配,显失公正,造成国人对教师行为诸多不满,公立学校小学上午4课吋,下午2课时;中学上午4课时,下午3课时,外加早晚自习3至4课时(每班仅需1名教师辅导),每位教师日上课3至4节(美国5至6节),大多日教学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准,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174号令,职工周工作5日,日工作8小时制,除去11天法定节假日,职工年工作日250天,3个月寒暑假折工作日64天,教师年工作日186天,而教师学历从小学中专以上开始经中学本科以上至大学研究生以上阶梯式学历的变迁,显然中小学大学教师工资平均水平待遇都以不低于(等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为准,不但在中小学大学教师待遇上造成不分学历高低,分配上的不公平,还因教师3个月寒暑假带薪休假,造成职工(包括公务员)待遇低于教师的不平等,这很不公平,教师工资待遇必须实行阶梯式增长,从幼儿园一一小学一一初中一一高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一一高等专科学校一一大学,取消教师3个月寒暑假带薪休假制,大学(包括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年薪高于(或等同)公务员;高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年薪于公务员持平;初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略高于(或等同)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年薪低于公务员高于工人;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略高于(或等同)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年薪与工人等同;幼儿囩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工人持平,但年薪低于工人。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公平合理原则,教师起为人师表作用,国人更尊重教师。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大四法学僧来回答一下。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以附条件取消。我家里有四个人当老师,一个小学老师,一个初中老师,两个高中教师,自认为对这个教师带薪休假制度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了解的。这个制度的法律来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那么既然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什么我还是认为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以附条件取消,我认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调高上课时间工资。把寒暑假的工资分摊到上课时间去,不然谁愿意做一个每年只能上八九个月班,只拿八九个月工资呢?只要把寒暑假的工资分摊到平时的上课期间工资去,我相信很多老师是非常乐意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的。
2.严格实行教师按时上下班制度。严格要求老师准时上下班,不允许在上班时间外给老师们安排其他任务。教师工作真的有其特殊性,很多老师除了上下班时间,在其他时候也得进行准备工作,你要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那么请把老师的加班费也算一下啊。
3.请把老师的福利待遇整的更好。说真的,很多人当老师就是冲着带薪休息制度去的,你取消了这个福利却又不增加其他的,别人凭什么选择当老师呢?别扯什么情怀无私奉献,人要活着就得现实一些。本来教师数量就比较缺,你再取消带薪休息制度,又不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那靠什么来吸引别人当老师呢?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各位看完也就图一乐吧。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应该可行,因为寒署假是给学生放的,便于学生吸收消化文化知识,是学和玩的结合,放假期间,学生的学习和管理监护转移到家长身上,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并且学生是不领取国家工资的。
教师则不同,他们是领国家的财政工资,是纳税人的钱,既然不上课不上班了,近三个月的寒署假,当然不应再领工资了。
现在各行各业都是全年制全曰制工作,有很多岗位,节假曰正常上班值班,连双休都不正常,唯独教师,节假曰双休曰都能舒舒服服的过,还有长长的寒暑假。
所以教师们有什么好埋厌呢?为什么老是要求工资要高过公务员,还要有车补,好象别人工作都不辛苦都不重要一样,解放军和警察收入肯定高于教师,他们是拿生命和健康来换取的,教师的教龄津贴一定要高于他们的军衔警衡津贴才合理吗?
所以我始终认为,教师假期应该领工资,必须领。前题是,学生的寒署假,教师要全员参加培训学习,每周五天,要有影视记录,每天要写两千字以上的学习培训读后感,要有检查。
取消教师带薪休息制度可行吗?有什么道理?
没有道理,教师上课期间超时间工作,晚上天天加班,他们不是工作八小时,过去设计放假休息不是凭空设想的,应该遵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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