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秉着负责任的态度,老穆详细阅读了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内容。
老穆认为,教育部所说的“职称评审予以倾斜”的对象为“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
按照老穆的理解,并不是所有教师都可以获得这项荣誉,只要那些“在一线”且“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师”才可以享此殊荣。
是啊!倘若老师们只是在家上网课,又怎能获次殊荣呢?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绝大部分老师都是在家上网课的,倘若这样都能获得职称倾斜,岂不是每个老师都能获得?那又跟“没有这项政策”有何区别呢?
当然,在家认真上网课的老师们,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
再者,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我想,这也是对教师最大的安慰吧!
老穆忽然想到了四川对抗疫一线医务子女的优惠政策……
抗疫一线的医务子女可以得到优惠政策,那么参加一线的教师,也应该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而言,尤其是医学院的高校,他们都是发挥其自身优势,积极参加抗疫工作,冲击在抗疫一线上……
对于这样的优秀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为什么不可以倾斜呢?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支持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通知》要求,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我们都知道,现在“北协和、南湘雅、东齐鲁、西华西”中国四大医学院和医院的教师、医生、护士齐集武汉,还有全国各地的医学院和医院的教师、医护人员支援武汉、支援湖北,他们冒着被感染的风险,日夜战斗在抗击“新冠病毒”的战场上,真的是可歌可泣,堪称时代楷模,也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才是真正的明星。
我们的英雄们在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的战场上挥汗如雨,我们除了要在精神上鼓舞他们的斗志,同时还应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于这些有突出贡献的高校教师和医护人员,他们子女的入学问题应该优先得到解决;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他们的职称问题。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弘扬正气,才能够让更多的人将来从事这种职业。总之,我认为对这次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有功之臣,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
武汉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教育部的这个政策真是鼓舞人心,实实在在为老师的切身利益着想,这个政策很接地气,我支持教育部的做法。
2月14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不得组织教师参加集聚性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从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要老师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让老师参与防疫防控工作,这儿的防疫防控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学生在假期中的行程,身体状况,与哪些人接触等都要向老师如实报告。老师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做好学生的防疫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心。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这段时间学校要给学生上网课,这也属于老师工作的内容之一,工作量计入年度考核。但这些都是平常工作,似乎与政策倾斜的内容不沾边。
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表彰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表彰比例最大的就是高校医学院的教师和附属医院的老师,因为有很多医学院的老师主动请战到武汉抗疫一线支援,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教师、医生的神圣职责,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对于这些优秀教师典型,除了给予表彰外,在评职晋级、评先评优和绩效分配方面都应当给予政策倾斜,希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尽快落实这一政策。
四川省的政策更给力:
凡是在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护工作者,以及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优先安排!高中阶段同批次直接录取!报考普通高校,享受一对一服务。为一线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此次疫情期间,教师承担着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工作,应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那些在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将享受政策倾斜。对于教育部的这个通知精神,笔者深表赞同!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第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数教师是呆在家里顾好家人的,而一线教师却要冒险出门去学校做网课。笔者也是教师,学校没有分配具体任务,只能呆在家里,认真约束家人,积极做好自家的疫情防控,自认也是为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和那些被学校分配的做网课任务的老师相比,笔者觉得远没有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大,他们不仅要做网课,而且还要网上约束管理教育学生,同时更要给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停课不停学”网上教育教学做出了突出贡献。因而,笔者非常支持教育部通知中的精神,那些努力付出的一线老师,就应该得到”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将享受政策倾斜”,这样才更加公平合理!
第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些老师积极相应当地政府号召,踊跃报名参与社区防控服务,同样也是一线教师。还有些老师,尽管没有网课制作和辅导任务,但是他们非常热心公益,在疫情防控的整个过程中,积极相应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是当下工作重中之重,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的号召,踊跃报名参与社区防控服务,勇敢地站在防控第一线,督促、检查进出小区人员的身份,不要任何报酬,无怨无悔地无私奉献!笔者觉得,他们同样也是一线教师,同样应该享受“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将享受政策倾斜”政策,这是对他们热心公益、积极奉献社会的高度认可和支持,他们理性享受疫情期间一线教师的待遇!
第三、医学高校的老师们,很多都是火线报名参加援助武汉医疗分队,奔赴抗疫最前沿,他们才是最美丽一线老师。我国的不少医科大学都有附属医院,很多医科大学教师,既是教书育人、桃李天下的老师,又是救死扶伤、医术精湛的医生;当湖北疫情防控压力巨大,急需医护人员的时候,他们毫不犹疑、舍生忘死地积极报名参加医疗分队,勇敢地奔赴湖北各地驰援防控救治。所以,在笔者看来,他们才是教师中“最美丽的一线老师”,他们的付出,更应该享受“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将享受政策倾斜”政策,也请各地职评部门千万不要漏掉了他们,他们同样需要职称晋级晋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政策,是完全科学正确的,他们在疫情防控的战斗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理所应当地受到表彰和优厚待遇,给他们评优评先、率先评职称、享受更多绩效,都是合情合理的,其他老师不会有任何意见!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教师职称作为奖励违背职称设计初衷,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理当倾斜,国家可以建立重大突出贡献奖,奖励在特殊时期的特殊贡献人员
2019年底,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就像一面镜子,照亮了人性的美,也照出了个别人内心的恶。
说起人性之美,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些不顾生命危险,逆势而动,在抗议第一线奋斗的医务工作者,就是最美的人!
那一群戴着口罩、身穿白大褂的人,忙碌的或者疲惫的身影,就是这个时候,已经定格成时代最具震撼力画面!
在这场抗疫战斗中,除了一线的医护工作人员,那些医学研究人员,特别是钟南山、李兰娟等为首的科研团队,还有各地医学院、附属医院中的那些及时医生又是教师的人,一边治病救人,一边研究,为我们打赢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居功至伟。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共有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工作、做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和师训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关怀工作、做好对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教师的支援帮扶工作等
7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特别提到了: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个人认为,在评优评选、绩效分配上予以倾斜,这自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试想,冒着生命危险,难道不应该得到额外的奖励?
谁有意见,谁就去吧!
但在职陈评审方面予以倾斜,却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个人以为,职称不应该作为奖励。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将职称作为奖励,违背职称的初衷.
一,从职称的设计初衷来看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也就是说,职称的设计初衷,是对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成就的一种认定,请注意,这其中,并不包括在特殊时期的迎难而上。举例子来说,即使是在特殊时期,付出了特殊的努力,甚至付出了极高的代价,只要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没有达到,那也不能“倾斜”。
第二,从职称评审的政策和文件来看201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评审政策上,既突出专业性、技术性,还特别提出了“创新性”“创新能力”。
也就是说,即使是冒着生命危险,但由于只是一种常规性的工作,比如利用机器的诊断,常规的护理,但工作没有创新——新的医疗方式、医治手段和那么,也不应在职称上有所倾斜。
第三,从职称评审的社会反映来看近些年来,职称评审制度,饱受各种非议,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指标太少、评审过程缺乏公开公正公平性,以至于不少的人,呼吁取消职称,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劳多得”。
一旦针对某些情况予以倾斜,那么,极有可能导致其他的后续隐患。举例来说,某地发生地震,该不该向抗震救灾有突出贡献的人倾斜?(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将来一定会出现)
总之,如果这个“突出贡献”指的是专业上的突出贡献,在职称评审上,不予倾斜,也能评上(前提是公正公开公平)。如果“突出贡献”仅仅是在艰难或危险的地方,从事的是常规工作,那么,将职称作为奖励,确实不妥。
那么,对于那些在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医务工作者,我们是否该予以奖励,又该怎么奖励呢?
我想,在是否应该奖励的问题上,有任何质疑的,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甚至是居心叵测的!我们需要讨论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奖励。
个人以为,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第一,授予荣誉称号:让有特殊贡献的老师(医务工作者)更有面子可以借鉴汶川大地震,对抗震救灾先进典型,予以精神上的奖励。针对这次疫情,可以设置多层面的(国家、省市区)抗疫先进单位和个人,然后,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形成社会的正能量,让这些默默付出的一线教师、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有面子。
第二,给予物质奖励:让有特殊贡献的老师(医务工作者)更有票子人是有精神需求的,但不能脱离精神而独立存在。所以,还需要一定的物资奖励。个人认为,可以由各地财政(中央、省市区)独立核算,给予这次抗疫战斗中的先进人物,予以奖励。
个人并不赞同在现有的奖励绩效中予以倾斜,毕竟,此消彼长嘛——总的奖励没变,有人多了,有人就必然会少。
第三,建立国家奖励基金:形成一种应对公共危机的长效机制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建立国家重大事故奖励基金(比如,李文亮医务奖励基金,华佗奖励基金等等)。国家财政出一笔钱,社会人士包括爱心企业捐一笔钱。遇到特殊的公共危机事件,就可以从这个基金中,予以适度奖励。
再次向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你怎么理解教育部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
日前,教育部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发出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其中,提到了题主所说的“防疫贡献突出教师职称评审予以倾斜”的内容: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教师职称,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体现教师自身的专业技术价值,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地位和待遇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从教师职称设立的初衷可以看出,职称指向的是教师的专业技术价值,而作为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奖励,则违背了这一价值,但与防疫实情相对应的,是专业对口、体现医德师德的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的优秀教师,却是再匹配不过的了。敢于冲在疫情一线,甚至接受祖国的召唤,从全国各地前往疫区支援,堪称逆行者,那是我们身边最可爱的人,这些医学系统的老师们的医德可谓无比高尚,令人钦佩。
作为医学院的老师们,带着本专业的知识与技术,从理论研究走向实战检验;从三尺讲台,走向病患手术台,难道不正是体现医学老师们的专业技术价值吗?
所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在职称评审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小马老师认为,没有任何问题,且认为是理所应当。
而在医护工作者奋战在疫情一线的同时,全国各地的教育系统内,还有很多非医学老师的广大老师,他们或忙着线上教学为孩子们服务,或主动请缨前往学校护校保平安,或冒着危险走上防疫卡点成为志愿者……还有大量的老师居家劝阻家中成员不外出。
小马老师认为,这些老师都以各种形式,为打赢眼前这场抗“疫”作出了或大或小的贡献,但是,不论贡献大还是小,却不应轻易以教师职称作为奖励,因为这与教师专业技术的价值关联不大。
如果要奖励,可以在疫情过后,学校组织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加以考虑,甚至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奖教基金,进行适当奖励。
教师职称不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我们理解教育部出台的政策,是在于积极营造引导教育系统正能量的导向,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应认真对待“职称”本身的技术导向,因为医学也好,教育也好,都是一门专业技术比较强的行业。也许,外行可以贬损,但我们自己不能妄自菲薄,好经念歪。我是“马老师陪你一起学语文”,欢迎点击“关注”,交流更多教育的话题!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