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日前,山东五莲县发生教师杨某体罚学生事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教体局、学校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7月23日教体局已撤销追加处理决定。根据涉事老师个人意愿,已将其从原学校调往五莲一中。目前,当事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你有什么看法?对于当前社会有什么意义?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来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

五莲教体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罚明显是不合理的,好在能够及时“纠偏”,否则,一个优秀的老师就此“消失”在教坛。

五莲县政府更是高度重视此事,为了安抚杨老师,根据其个人意愿,将其调到五莲一中工作,同时,家长已与老师已达成和解,这件事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

(一)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你满意吗?

【1】杨老师能重返教坛,而且还去了“更好”的一中,真心为她感到高兴。

【2】教体局及学校已被县政府提出严肃批评教育,相信他们今后会妥善处理此事。

【3】涉事家长已不再纠缠杨老师,双方已达成和解。

(二)看起来似乎很圆满,但人们对此还有疑虑。

【1】杨老师今后还敢不敢再严管学生了?会不会有心理包袱?

【2】涉事学生是否被保送到五莲一中?倘若有,是否有违教育公平?

【3】今后再遇到此类事件,老师、学校及教体局又该如何妥善处理?

【4】杨老师到了新岗位后,新学校的校长及同事会不会用有色眼镜去看待杨老师呢?

(三)此事对当前社会及教育有何意义?

【1】此事引发了人们对老师教育惩戒权的讨论,为惩戒权地进一步落实打下了基础。

【2】此事让人们对优秀的老师更加尊敬,也反映出人们对优秀老师的渴求。

【3】此事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视。

【4】通过此事,无疑是对那些无理取闹的家长们一种震慑。

【结束语】“国将兴,必重师而重傅”,依法保护基层教师合法权益,让老师更有动力教书育人,在教书育人中更有尊严和获得感,职能部门责无旁贷。(摘自“人民日报”头条号)

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老师的倾心付出,需要学生的努力配合,更需要家长的全力支持!倘若有一方“偏离方向”,孩子的教育可能就会“偏离正确航向”。你们觉得呢?

如果您觉得不错,记得关注“老穆说语文”,并点个赞哦!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刚刚看到环球网转发五莲县政府官网消息,五莲教育局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县委、县政府撤销。县委、县政府对五莲教育局、学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杨老师个人意愿,杨老师被调往县一中任教。体罚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

对于这样的结果,无论是老师、学生、家长,还是社会各届关心教育的人士,无不拍手称快。

这样的处理结果,无论是对教师队伍管理,还是社会风气的改善,都会提供强大的正能量。

首先,维护了当前社会推崇的公平正义法则。

客观地说,杨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过错,不应该体罚学生。体罚学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从五莲县教育局之前发布的公告来看,无论是学校对杨老师做出的处分,还是教育局做出的追加处分,都是应学生家长要求。该县教育局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虽然杨老师体罚逃课学生是为了教育学生,而学生家长认为老师出手过重,已经超出了教育的限度。为此学生家长报警,派出所出警以后,认为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显然孩子并无严重伤害。由此认定,老师出手过重并不成立。而家长不依不饶,一面逼迫教育局追加处罚,一方面索要巨额赔偿,明显有夸大事态、借机讹诈嫌疑。

如果学生家长的诉求得到支持,杨老师因此受到重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是经不起舆论的评判和历史评价的。

其次,改变了在师生冲突中,学生和家长总赢,老师总输的局面,有助于正确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家长正确对待老师。

国家法律禁止体罚学生,这个规定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如何界定体罚学生的范畴,国家立法部门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导致一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执行时出现了机械执行的情况,不问青红皂白,一旦触犯红线,就应学生家长要求处理老师,所以在老师与学生及其家长的冲突中,学生和家长总是赢,而老师总是输。

这次处理结果改变了老师总是输的局面,更加公平合理,对学生和家长也起到教育作用。

对于学生来说,被老师教育,应该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孩子们在小的时候难免犯浑,老师批评几句,是对学生负责任的表现。等长大明白事理以后,多半会感激老师。而一些学生拿“禁止体罚学生”的尚方宝剑保护自己,对抗老师的教育,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会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走向社会以后,恐怕会给社会带来一定不安定因素。

对于一些学生家长来说,不能再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的所有诉求都会得到支持。禁止体罚学生规定出台以后,出现了很多问题。国家正在讨论赋予教师惩戒权。有些便宜只能赚一时,但便宜赚不了永远。回归正途 ,老老实实做人才是本份。

最后,对于教师队伍来说,不仅挽救了杨老师的教师生涯,也给其他老师带来了很大鼓舞。

从各种消息来看,杨老师是一个好老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称号能够代表她的过去。她能力出色,也非常爱学生,让她留下来,不仅挽救了她个人的教师生涯,也让教育界不会因为一个优秀教师委屈离开而产生遗憾。

更重要的是,对于与杨老师一样活跃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产生鼓舞作用。最近一段时间,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冲突事件频发,安徽铜陵周安员老师因为在处理学生打架中,与学生略有接触,被学生家长当众扇耳光,学生家长逼迫老师道歉,周老师拒绝,重压之下,周老师投江自尽。一系列事件让老师们寒心。杨老师的处理结果或许让人感到一丝暖意。

国家正在研究与“禁止体罚”配套的政策,希望周老师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祝贺杨老师渡过此劫。祝愿天下所有的老师幸福育人,祝愿天下所有孩子快乐成长。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我先来引用一段人民日报的评论:

撤销追加处分,这一及时的纠偏,还了老师公道,也抚慰了人心。轻率的“追加处罚”,本来就应该纠偏。但更应该反思为何动辄出现这种“追加处罚”的现象?

规定应该是严肃的!不能因为某种“压力”或者“胡闹”,就破坏制度!随意加大处罚力度,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发生在五莲的这件事,最终处理结果还是非常积极的,至少有以下几点意义:

第一,依法依规处理,杜绝“自由裁量”。

一旦任由加大“自由裁量权”,将会消解制度的尊严。会导致执“罚”混乱!

例如,教体局本无“诚信系统”执法权,却要将杨老师无情“拉黑”!教师的绩效工资管理规定,明明指明“绩效工资是对教师过去的一年工作表现的综合评定”。可五莲教体局却要将杨老师未来的一年绩效先扣光光,这本身就是不合规的!你自身都不合规,你又有什么资格来给别人处分呢?

第二,对依法确定教师的“惩戒权”有着积极的意义。

教师的惩戒权,自古以来就是天赋权力,未曾想到了今天,却成了“过街老鼠”,教师不敢行使“惩戒权”了!直接导致教师对学生说不得、骂不得,更打不得!老师对学生管也不好(怕被追责!),不管也不好。(教育学生乃是教师职业使然,教师真的不愿意看到学生被放任自流!)

安徽铜陵周老师因管理学生,被学生家长殴打、辱骂,最终不堪其辱,愤而投江自杀,终酿悲剧!

山东五莲杨老师最终被恢复名誉,调往更好的学校,继续从事她钟爱的教育事业。

两位老师,不同的结果。揭示了该到了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时候了!否则,将会给教育带来一片乱象!

第三,对于“校闹”的无礼要求,要敢于说不!

我们学校与主管部门,以前见到“校闹”就一个字:“怕”!

恰恰就是这个“怕”字,宠坏了这帮无礼取闹的“校闹”们!因为他们只要一“闹”,便可得利!于是,凡事都要先“闹一闹”!

孩子在家与父母吵架,冲动之下跳楼了。家长们不是想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先想着去闹学校,看看能不能讹诈到一点好处。而学校往往怕闹,因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经不起他们的折腾啊。于是,往往都会选择息事宁人,赔偿了事,哪怕不是学校的错也赔!还美其名曰:人道主义救助!

恰恰就是这种恶心的“人道主义救助”,变相鼓励了后来者,一定要去闹闹,因为只要闹闹,总会有收益的!

现在,我们要勇敢的对校闹说“不!”

就像五莲的这位学生家长,为何在第一次严厉处罚完杨老师后,他们还要闹?因为他们还没有得到个人的好处!

果不其然,哪怕就在顶格的追加处罚出来后,他们依然不满意!他们还要30万赔偿,还要将自家这两个没考上重点高中的孩子保送进五莲一中。(杨老师的班级里恰恰就只是这两个学生没考上重点!)

大家看明白了吧?

所以,这次取消杨老师的处罚决定,虽然还不够完美!(没能处理无礼取闹者!)但具有重要意义!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撤销追加处罚大快人心,任性的权力必须受到公众的监督

五莲县二中一名非常优秀的老师,因为在2019年4月29日处罚(或者“体罚”)逃课(或者因为迟到被要求在教室门口罚站后,私自到操场玩耍)的学生,引发家长的强烈反弹,之后,学校做出了“停职一个月”“向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赔偿诊疗费”等五点处理意见。但随后,五莲县教体局的一个“三连击”——“扣一年奖励性绩效”“解除聘用关系”“纳入征信黑名单”,彻底让公众傻了眼(文件见下图)。

一时间,网络上对五莲县教体局的申讨,不绝于耳,一直与人民网都发布评论,对此表示担忧:“其他教师更不敢、不愿管学生了怎么办”?

今天,五莲县发布通告“五莲县教体局已撤销对杨老师追加处理决定”(见下图)。

毫无疑问,撤销对杨老师的追加处分,大快人心

那么,这一决定,究竟有哪些意义呢?

第一,未来有希望了——对于教育来说,让老师敢于管理,是教育之幸

我们知道,当前,由于各种外界因素,学生的、家长的、社会的包括某些部门的,老师的教育,越发捉襟见肘,“不敢管”的风气,逐渐有蔓延之势,以至于个别老师开始以“佛系”自居。

我们知道,仍由此风盛行,不守规则的学生将会越来越多,我们的学生危矣,教育危矣,未来危矣!

而这一次,认真负责的杨老师,因为不愿放弃两个学生,对学生采取了并不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所允许的教育方式,乃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内心对学生的深切关怀!

因此,当杨老师遭受到不公正、不公平甚至是毫无依据的追加处罚的时候,网络舆论沸腾起来来——不能让敢于管理的老师,认真负责的老师,遭受到不公正地对待,成为了大众的呼吁。

其实,这一呼吁的背后,是对教师工作环境的担心,更是对未来教育的担心、对民族未来的担心!

所以,撤销追加的触犯,会让“老师寒下去的心重新沸腾起来”,实乃教育之幸!

第二,老师也有“保护伞”了——老师不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据不完全统计,在所有教师和学生(或家长)因教育发生冲突的时候,最后被处理或遭受损失的一方,都是老师。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安徽铜陵的周生员老师,制止学生打架,被家长扇了耳光,还要赔偿检查费,只好跳江,用生命维护尊严!

这个时候,学校在哪里?

某个有关部门在哪里?

在这一件事情上,前期的处理,充分表明,教室就是某些人眼中,任人宰割的砧板上一块肉——不管有没有相应的规定,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甚至,连“纳入征信黑名单”这类一般用于处罚老赖的手段都祭出来!

而这一次,在媒体介入后,在汹涌的舆论支持下,老师没有成为砧板上的肉,被宰割的文件被撤销,意义重大!

第三,权力受到制约了——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具有典范意义

毫无疑问,五莲县教体局,掌握着对全县教职工的“生杀大权”,所以,说处罚,就处罚,及时并没有依据(我在多篇文章中,已经详细分析了,这里不再赘述);说解聘就解聘;而最后,说调到更好的学校就调(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的角度,体罚必须受到处罚,即使是因为爱学生——除非,改变现行的法律法规撤销现行的师德规范)!

而这一次,这一处罚决定,受到了媒体的监督和舆论的制约,可以说,这是一次非常具有典范意义的改变不当行政作为的案例。

但面对这一案例,三水三心却隐隐感到一个担忧:如果类似的处理,没有暴露在阳光之下,又当如何呢?

所以, 只有让做出这些无厘头处理的人,受到相应的惩罚,才具有更深的时代意义;只有建立更加符合现代社会治理需求的机制,才能彻底杜绝此类让人啼笑皆非的“冷笑话”!

第四,保护学生的正当权利,不能以牺牲教师和公平正义为代价

我们知道,国家正在对教育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近期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教师的惩戒权和坚决杜绝“校闹”行为。

多年来,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认知能力有限,是非观并未形成,国家对此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保护学生的权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个别地方为了保护学生的权利,而牺牲了公平正义,牺牲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比如,教师正常的教育,学生轻生之后,教师受处分,学校赔钱,这样的案例,简直是不胜枚举。

这一案例,就充分显示了,学生的正当权利,理当受到保护,但不能因此而牺牲教师的合法权益。比如,学生犯错,老师有教育权;教师的教育方式不当,理当受到相应的处罚;针对教师不公正、无依据的处罚出台后,引发质疑,理当撤销。

但三水三心写到这里,却还担心一件事,那就是两名学生,是否得到承诺,可以报送到五莲一中读高中——如果有类似承诺,那么,这就是以牺牲公平正义,来保护学生的权益!

总之,这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教育案例,意义重大:

——作为老师,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责任心很重要,合法合规的教育方式,也至关重要!

——作为学生,我们要从中明白一个道理: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努力学习,才是当前第一要务!

——作为有关的权力部门,更要明白:手中的权力,必须要在法治的笼子里运行,否则害人害己!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这个是非常具有意义的。

看一下那个傻家长,他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个要求是赔偿30万,第二个要求是让他的成绩很差的孩子去读当地的重点中学五莲一中,第三个要求是开除杨守梅老师。

我就很奇怪这个家长究竟是不是失心疯啊?现在网上的报道就是他们已经达成了协议,杨守梅老师的处分决定已经撤销,而且能够到五莲一中去任教,这个翻转的剧情让我有些不解。

首先,这个家长三个要求完全不可以接受,如果剧情没有翻转的话,那前两个理由绝对是不可以接受,打一下你的孩子就赔30万,3000都不值,换成是我300也不给。第二个要求一个成绩这么差还逃学的学生,因为这件事可以让他,破例到县区的重点高中读书这是不可能的盛事情。至于开除杨守梅老师这是上级一向的和稀泥的做法,也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

如果这一次他们真的撤销了所有的开除处分,还把她送到五莲一中去任教,那就是承认了她是一个好老师。他们这次的判罚不但让自己丢尽了脸,而且向人们说明了这些和稀泥的做法,是不是从此以后就做不下去了?真心的希望以后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不要再拿老师来开玩笑了。上级的那些人谁做错了事情谁就得问责。

五莲教育局针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有什么意义?

杨老师的追加处罚被撤销,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请不必为当地政府点赞。

用课本打两逃学学生,由于家长的无理取闹而被教育局追加处罚事件,终于以当地政府决议取消处罚,杨老师反而调往五莲一中而结束。

今天一天,此消息再次刷屏,许多为此声援的网友,特别是我的同仁们欢欣雀跃,仿佛扬眉吐气了一般。

此次当地政府的决定有着积极意义,一方面杨老师得到了公正的对待,让一名好教师得以继续为教育事业释放情怀;另一方面,也让广大教师看到了教师利益保护中的积极的一面,更对以后其他地方在处理教师时,是否还会权力任性,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看到一名网友的文章,说要为当地政府点赞,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我们为什么要点赞,这不应该是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事吗?而且此事处理得就一定很合适吗?

许多网友很兴奋的是,大家认为这不只是杨老师的胜利,而是所有发声网友们的胜利,是全国教师集体的胜利。不能说网友的发声对此没有促进作用,但试想,不是连人民日报这样的主流都发声了,市级会派督导组进驻进行专项督导,不是有上级的督促,当地政府真的会有这么英名的决定?

就撤销处罚的决定,个人认为有两个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是对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严肃批评”,这岂能只是严肃批评了事。正如人民日报今天的评价:

轻率的“追加处理”,本就该及时纠正,但更应反思何以出现这类动辄追加处理的现象?既有规定是严谨的,当地教体局不能像橡皮筋那样随意拉长,更不能像橡皮泥似的想揉捏就揉捏。一旦任性扩大“自由裁量权”,不仅消解制度尊严,更会造成执“罚”混乱。教体局岂能轻易 “拉黑”老师——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处罚有度,不枉不纵,方能服人。

二是杨老师调到五莲一中真的合适?感觉胜利的网友别喷我,前期我也是积极声援杨老师的一员。

虽说追加处罚不适合,追加处罚的理由更可笑,但杨老师的行为毕竟有错。也因此此次只是撤销了追加处罚,但并没有撤销其第一次的处罚。那么将杨老师调往更好的五莲一中是什么意思呢?是奖励?是安抚?还是补偿?不管是什么都感觉有些怪异。

事件尘埃落定,但事件带来的影响却不会在短时间内消除,对事件背后原因的思考更不能就此烟消云散。

否则正如我上一个回答中说的,不改变这种为官思维,后面还会有无数个“杨老师”出现,而且不是所有人都会有杨老师的“幸运”! 其实在杨老师事件发生后不久,就有一个地方的老师也是因为体罚被解除合同,纳入征信黑名单,他就没有杨老师幸运,没有引起大的网络声援。

而且就在此时,还有一个周安员老师,更是尸骨未寒,比起杨老师事件的结果,我更迫切期待如何还周老师公道?

更多志愿填报知识,教育观点、教学经验、学习资源、教育技术,敬请关注“轻风教育”。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