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之前的小区很少有建电动车停车棚的,电动车要么放车库里,要么推到家里充电。
以前多层的房屋会有自行车库,现在电梯房基本上不设置自行车库,这导致电动车没地方停放和充电。
电动车推到家里充电容易发生危险,好多火灾事故都是电动车室内充电引起的。
随着现在人们的安全意识越来越高,消防越来越严,电动车禁止室内充电是势在必行的。
为了安全电动车不能放在室内,放在楼外拉飞线充电也不安全,这就需要在室外公共场所建立电动车棚。
现在地方上一般会要求小区建造室外充电车棚,有的地方是硬性规定,不设立电动车棚会罚款。
因为是政府推动,有的地方建设车棚甚至给予财政支持,由地方政府免费做,一切为了安全。
你要想到,大多数物业公司不会平白无故的去花钱,必须要主管部门规定了他才会去做。
按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按《民法典》规定改变公共区域用途必须要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才行,这样才合乎规定。
有的物业公司不按规定来,因为从结果来看这是好事,而且有政府支持,物业公司会更随性。
全体业主也可以不同意改变公共区域安装电动车棚,这是业主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建电动车棚还要注意充电费用问题,因为用的是公共电,如果公共用电已经分摊给业主了,那么业主充电就不再适合收费了,最多收点维护费用,有良心的物业不会收。
如果是物业全包的,未另外分摊公共电费,则需要业主缴纳充电费用,但不应该过高,最多在电费基础上加点维护费。国家有规定,二次转供电禁止加价。
个人建议还是建车棚,安全最重要。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只要是出点是正确的,为了全体业主着想,方便大家,消除隐患,不以营利为目的,我想业主是没有意见的。
一个小区的管理程度,看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壮况,进入小区内的车辆是否有序停放,在就是绿化好不好,基本上就是个人性化管理的物业。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按規定办就不违规
老旧小区改造,无论是增加小气车停车位,加装电梯,包括改建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无非就是侵占绿化带。小区就那么大地方,除了建筑物占地面积,一层业主防盗兼晾晒衣服的小院子,还有道路;剩下的就是绿地。
但占用绿化改建要履行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275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内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系共同决定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中第6~8项,“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按照该条款,应由专有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两项均需两个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同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去規划部门办理用地、建筑方案审批手续,办理規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小区如何改造,要有统一合理科学規划,不能想那儿就那儿。不然增加车位,加装电梯,电动车棚,蚕食绿地,挤压消防车道,小区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与所谓美丽家园建设完全是背道而驰,风马牛不相及。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很多小区,开发商建设时,没有预留电动车停车的地方,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停放和充电都是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把绿地变为停车棚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你们考虑过没有,如果一个上几千人的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也不是个小数目,要征得这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这确实是个难题,何况停车难是有的地方,那么问题来了,停车不难的业主就会不同意,怎么办。
我觉得不在小区规划内的建设都是违法建设,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结合小区的实际,在一些空余和方便的地方,解决小区业主的广泛需求,这也没有错。只要站在小区业主利益的角度上考虑问题,那么我觉得就合理,毕竟一个小区,要坚持把小区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当然违规,不仅仅违规,而且应该是算违法。《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不得随意修改。
小区绿地被物业改建成电动车停车棚,是否违规?
小区内的公用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擅自侵占或改变其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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