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小区车位分几种,主要是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和公共停车位。

根据车位的产权性质不同,有的车位可以卖,有的车位不可以卖。

1、产权车位和前期规划车位。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也就是说,小区规划设计时就是按车位规划设计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无论是地下车位还是地面车位或者车库,由开发商卖给或出租给业主。

所以,只要手续正规齐全,开发商还是可以卖小区车位的

地下车位

2、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就是利用小区人防工程画的临时车位,不是所有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工程,也不是所有的人防工程都可以画车位停车,要看实际情况。

有的小区是没有人防工程的,有的人防工程是单独设立,不能走车的。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同时人防工程实行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产权归国家,收益权归开发商。

也就是说人防车位,开发商可以出租收租金,但是不能买卖,因为产权是国家的。

人防车位

3、公共车位

这里的公共车位是指的小区内占用道路、绿化改造的车位,在原来小区规划设计上不是车位用途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部分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出租还是免费给业主使用,出租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同时应缴纳给物业服务人部分车位管理费用。

委托给物业公司代收车位费的,可以与物业公司对出租收益按比例分成,物业公司拿一小部分作为管理成本。此收益属于公共收益,需要定期公示账目。

所得的收益,可以用于补充小区维修基金使用,也可以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用于其他公共事务中。

总结:

开发商可不可以卖车位,要看车位的产权性质。

1、产权归开发商的,开发商可以卖。

2、人防车位,只可以出租,不可以卖。

3、公共车位,开发商不可以卖,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只要是商品房,开发商就不能卖小车位(含地下车库)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已经明确小区的土地(登记名为共享宗地)为小区业主共同拥有70年。7O年后由购房者自动续交。房开在商品房出售时已经将(土地,房屋,通道,地基,地库,道路,广场,绿化,水电汽通信,地下孔桩,地下承重墙柱,税收,利润都含在购房款中了。所以不能再卖小区车位。大家特别注意。房开会拿老的建筑条例给人防工程说事。什么谁投资谁受益之鬼话。根据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归当地人防办。和房开无关系。也不能买卖。如是单一的地下车库也是业主的。因为土地是业主。地下车库的框架及承重柱。电梯井等都是业主买断了的。只要是做过房建的都明白。我们小区从2015年入住。地下地上车位都归业主。先前买车位的也把钱退了。现在三年了房开的物业连一分钱管理费和停车费都收不到。现在已经明确想收费须三分之二业主授权才准收。所以各位业主要团结才不会被物业房开坑。

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有一句话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卖车位,变成了20年长租车位,花的钱比买车位时还要高!

我们小区刚开始是卖车位的,后来有些邻居就组织起来抵制开发商卖车位,拿出各种证据证明开发商无权买卖车位,号召业主们一起放弃购买车位的行为!

希望在开发商停止车位买卖行为之后,大家都可以免费停车。

后来开发商也拿出来了各种“证据”,证明了收费的合法性。现在的车位合同上写的好像是长期租赁,最长期限为二十年,二十年后拥有优先使用权。

长期租赁二十年的费用和可以购买车位时的费用是一样的,甚至还略有提高,大家最后也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所以说想要免费使用小区车位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即便是将来不允许开发商卖车位了,这笔钱也会用其它的方式来收取!我们只能祈祷费用别太离谱了,让大家都能付得起这笔费用就行了!

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这个主要看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项目设计图纸里面关于车位设计,是否纳入公摊面积。如果没有纳入公摊面积,车位权属于开发上,但开发商必须满足业主停车适用,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与业主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车位纳入公摊,车位就属于广大业主,开发商就不能处理不属于他的车位。

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不能,至少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开发商真的不能再卖小区车位了吗?

一、防空地下层增设的车位使用权归全体业主。

二、小区道路、绿地以及其它场所上增设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总之车位配建指标为地面建筑物的每100平方或每套住宅1个车位(即1:1),

即便是产权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但必须优先和满足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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