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老人很理智:活着有依靠,死后有人送终,每年还有人扫墓,只有小游能够做到。
最近,上海88岁的独居老人将300万的房产赠送给了楼下的水果摊主,这一事件没有经过媒体报道前,老人跟水果摊一家其乐融融,跟一家人没什么区别,看老人的精神状态,真得过得特别滋润,有一个视频,老人抱着一个小女孩那个神态,可以看出老人对亲情是多么地渴望。
很久以前,老人和小游就认识了,关系处得比较好,至少他觉得小游这个人不错,离自己家又比较近,懂得体贴老人,所以交上了小游这个知心朋友。
在失去妻子,又失去精神有问题的儿子时,也只有小游一个人陪着自己,去了殡仪馆陪他送儿子最后一程,并帮忙安葬。
几年前那次老人意外摔倒昏迷,要不是老人想到小游,让小游送自己去医院,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从那一次,老人全是看透了人间冷暖,在医院小游放下所有的事情,一心一意地照顾老人。
从医院回来之后,邀请小游一家住进了他的房子,老人又有了家的温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老人下定了决心,带小游去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把自己300万的房子和40万的现金赠给了小游。
再来看看老人的亲戚在哪?老人虽有一个精神有些问题的儿子,但终究是他的儿子,葬礼没有一个亲戚来参加,老人住院的时候,妹妹说“为了锻炼身体”没来,老人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以老人病情古怪为由,很少来看望哥哥。这就是他们口中的亲情。
如今,见到了300万的房子和40万的现金,平白无故便宜了一个陌生人,心里不爽,心里不甘。那你们这些亲戚,这10年去了哪里,这还算是亲人吗?
老人的妹妹对老人公正时头脑清醒提出了质疑,公证处已经如实反映了当时老人的精神情况,多次沟通多次交流,才签定的协议,普陀区公证处表示,如当事人亲属对相关公证抱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出公证复查的申请。
也有一些人质疑小游的真实目的,个人觉得房子是老人的,有权决定自己的权利,只要有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晚年不孤独,过世以后每年有人扫墓。退一万步讲,就算小游冲着房子去的,只要他真心照顾了,有什么不可以。
有些搞笑了,对着视频说不在乎房子,又在质疑公正时的真实性,不肯照顾老人,又想老人的遗产,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年纪越大的老人,越念旧情,日子过了一天就少一天,我就不相信老人的妹妹跟老人之间就如此的绝情,平时没有一个亲戚过来看老人一下,这样的亲情关系,我相信老人看在眼里,心里明白的很。
如果亲戚不图遗产,能把老人当回事,照顾得很好,那还用得了小游过来照顾吗?我只站在善良的人这一边,这才是人间的大爱。
再来看看老人的生活状况,88岁了,有多少老人可以像他一样,满面红光,小到指甲棉鞋,大到整个房间和老人的精神状态,小游一家真的对待老人很好,换成亲生儿子也不一定会这样帮老人端屎端尿。
又想要钱,又不肯照顾赡养,做人做事要摸摸自己的良心,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老人把身外之物,送给愿意赡养自己的人,有何不妥?
最后,我特别欣赏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老了,要钱做甚,谁在身边照顾,就给谁!
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咋看?居心叵测,动机不纯,乘虚而入。
看新闻提到老人患精神病的儿子死了,老人叫水果摊主给老人的妹妹打电话,水果摊主说老人妹妹锻炼不来,这件事云里雾里,那老人寒心不!老人妹妹还不知道。说有病亲戚都不管,人家拿出视频证明送到医院,请护工。水果摊主又私自接走。
现在又全家搬到老人房子里住,老人40万现金落到水果摊主的女儿名下,老人6000元工资的退休金,又拿着,到底是谁养活谁?
老了,不打房子注意,谁信,鬼才信。
给公证处好处费,能公证不了。老人糊涂,老年痴呆,借机下手,如果有社区加入,有亲戚知道,那这公证也就算数了。
偷偷摸摸下手,别拿大爱绑架别人。亲戚最大错误,就是老人是痴呆症患者,为什么不接走照顾?等房子给别人都出来了,早干嘛去了!以为老人没亲人,死后继承财产,坐享其成。
你不关爱,别人关爱,哪怕是虚伪的,老人还有啥辨别能力!如果没拿老人40万现金,没拿老人每个月工资卡一个月6000元,没拿老人的翡翠,怀表,没在老人家住(省多少房租费)那么拿老人房子还说得过去。现在老人的财产一锅端!老人的儿子死了,如果通知社区,社区能不来人吗!比卖保健品的人可恶。
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如果这个小伙子不照顾老人,老人亲戚也不照顾,死在家里怕也没人发现,然后房产遗产被亲戚分掉,这样就是你高兴看到的,小伙子是获得了一些钱财,可是他实打实照顾老人了,而且是先帮助老人后获得财产,而不是先获得财产,后才帮助老人,记住这个顺序,证明小伙子本性善良…同时这个小伙子也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有三个孩子的父亲,那么他就该不拿任何财产全部倒贴么?那他父母谁养?孩子谁养?好人就该有好报,他应该拿的…支持他。如果你觉得小伙子不高尚,贪图钱财,我想你一定道德高尚的,麻烦你把老人接回家,好好照顾吃喝拉撒,最后帮助老人安顿后事,而且自己不要任何回报,这样我佩服你,要不然就闭嘴🤐
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88岁孤寡失独老人,有再多的财产百年后也带不走,能换來快乐的晚年是最好的选择,老人身体不能自理摇摇晃晃走路都不稳,谈何买菜做饭拖地抹桌料理家务,单人在家摔跤或急病都旡人知晓,现在能遇到好心人又有10年的交往,经过反复推敲作出的决定,将自身晚年托付给信得过的人,房产是老人唯一资本就是发挥了最大价值,当今社会不孝儿女多的是,何况三年都不上门的亲戚,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去世最沉痛的时刻也未出手相助,这样的亲戚怎能信得过,房产若归亲戚就等于白送,痛苦还得继续甚至会提早结束生命,公证赠房托付晚年生活给信任的人是明智的决定,否则苦了自己便宜了别人,10年时间的相处又不是街头偶遇,大人小孩多年日夜相处也有了感情,自然有家的感觉,房产赠送有恩于自己的人也是合理的回报,说什么"上当受骗"只是有心人什么都不想做只想获得遗产的说词罢了。
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老公有一个亲戚是失独家庭,她在临死前把房子,家产全部送给一个养老机构,她家产比这个老头多多了,她老公的兄弟姐妹一直在和这个机构在闹,说她嫂子是弥留之际,应该是神智不清,不算数的,但是我知道他们兄弟姐妹关系处的非常不好。所以这个老头子从卖水果哪里得到照顾,房产给人家也没有什么毛病。老头遇到困难,亲戚在哪里,如果是我也会这样做,谁对我好,家产给谁。有血缘亲戚都不如一个外人,我凭什么要把我的东西给他们那。
3年间,88岁孤寡痴呆症老人被“鲸吞”财产近400万,您怎么看?
这事儿别人说了都不算,毕竟水果摊主在老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了老人,老人需要照顾的时候照顾了老人。虽然有人质疑水果摊主是抱着占有老人财产的目的去帮助和照顾老人的,但作为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边的亲人都没了,总是要人照顾的。当老人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没有人上前,那种绝望是可想而知的,这个时候水果摊主帮助了他,这叫雪中送炭,你说老人能不感动吗?
对于老人来说,自己唯一的儿子都先于自己没了,虽然有一些亲戚,人家也是很忙的,平时也很难见上一面。假如哪个亲戚有心照顾老人的晚年,相信老人也不会拒绝,可是,并没有哪位亲戚站出来主动担起这个担子,于是,老人只能将自己的残年委托给了水果摊主。而老人将自己交给水果摊主照顾,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在长期的相处中,老人与水果摊主一家有了感情。而这个感情当然是水果摊主照顾得好,让老人感受到了温馨和幸福,然后才决定到公证处公证,把自己的身前身后事都委托于水果摊主了。
有人说,水果摊主也太贪了,白住着老人的房子,花着老人的工资,前前后后在老人的手里捞得几十万元。其实啊!这是眼红了。现在老人孤身一人,能够陪伴着老人的就是水果摊主一家,老人的财产,除了水果摊主一家有资格拥有,其他人也没理由瓜分啊!假如有人想要,早干啥了?为什么不主动来照顾老人?
题主说,老人和水果摊主到公证处去做公正,公证处审查公证时未向医院,小区居委会,老人家属做过任何调查⁉️公证处已经回应了,这样的公正没有必要通知与公证无关的其他人员,而且老人根本就没有亲属。如果老人的妹妹也算亲属的话,老人孤苦伶仃,他们为啥不管不问?
所以啊!作为一个时日不多的孤寡老人,无论他有多少财产,都是身外之物,他自己只想在活着的时候有人陪伴,在自己肚子饿了有人递上饭菜,自己渴了有人递上开水,自己想上厕所,有人搀扶着他,帮助他解决所有的困难。可是,当老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亲戚却每一个在场,唯一能够帮助他的,只有水果摊主一家。既然有人帮他,他当然就依赖于帮助他的人了。而作为一个孤寡老人,死后的财产当然也只有曾经帮助他度过残年的人才有资格拥有了。水果摊主可以说是好人有好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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