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该出手时就出手,拿着砍刀嚣张跋扈,还用碗碟扔向民警,警察算很克制了,只打了腿,要在美国早成马蜂窝了。

9月6号晚上22点,警方接到群众的举报,在佛山南海某村庄附近,有一男子持刀伤人,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现场搜寻嫌疑人的时候,该男子吃饱了撑着,光着上身突然窜出来,用加装电瓶的自行车堵住警车,手拿着砍刀,砸碎了警车挡风玻璃。

民警立即下车持枪戒备,并多次口头警告该名男子放下刀具。该男子依然我行我素,不听警告,持刀持续逼向民警,并大声的叫唤“来呀,打我呀!”

随手拿起排档桌上的碗碟投掷袭击民警,民警在多次鸣枪示警,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击中男子腿部,男子倒地后失去了抵抗能力,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并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9月6日当晚23点多,该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案。

没有见过这么嚣张的歹徒,看见警察来,还故意挑衅警察,把警车的挡风玻璃用砍刀砸碎,真的是能耐不小,警察鸣枪示警的时候,依然还用砍刀追着民警跑,很明显男子有袭警事实,同时为了保护其他人不受伤害,民警开枪是正义的一枪。

如果民警不果断开枪,有可能还会伤及无辜的老百姓,到时还可能酿成大祸还不一定,如此凶残歹毒之人,必须在他没有进一步的行凶之前,予以击毙,以免事态扩大。

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一方平安,除暴安良,对于这样的极其危险分子果断击毙,是职责所在,完全合法合理,表示支持。

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以说该嚣张的犯罪分子是主动“送人头”。警察开枪的目的,真的是为了击毙该持枪男子?当时不是的这样的。那么结合当时的情形,警察的开枪是否合法?我来为大家讲解。

当时的情形是非常危急!9月6号晚上,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在佛山市南海区黄歧镇某村有一男子持刀行凶。警方到达现场附近搜寻该凶徒时,没想到该男子“主动送上门来”。

该男子带着砍刀,骑着电动车突然窜出来,用电动车拦截警车,非常凶狠的用砍刀砍碎警车的玻璃窗,还造成一位民警的手受伤。之后,面对执法民警的抓捕,他不但不投降,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气焰嚣张的拿着砍刀步步逼近民警。

当时民警已经十分克制了。只见民警在他的暴力拒捕下,已经被逼得不停的往后退让。但他反而得寸进尺,一边不可一世的叫着让民警打他,还一边拿起路边餐馆的餐具碗碟去砸民警。

民警经过对他进行了多次劝说,警告,以及对着天空鸣枪警示依然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将他制服。该男子中枪的一瞬间,便跪倒在地,民警走近并将他掉落在地的刀具踢开,然后打电话通知医院来对他进行抢救。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民警开枪的目的不是为了将他击毙。而且民警来枪打中的是他的腿部,并不是打他的上身。民警开枪的目的,是为了将他制服而已。而且民警也第一时间呼叫救护车来对他进行救治。

民警当时来枪,是否有依足程序?我认为是有的。根据法律: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的,警察有权开枪制止。

该男子拿着砍刀破坏警车玻璃,还伤了民警,然后不断的挥刀逼近警察,拿餐具袭击警察。这些行为已经构成暴力抗拒执法和危害警察的人身安全。警方再鸣枪警告无果后,开枪将他击中并制服。这种行为属于警察在履行保护自己和人民群众安全的职责,是一个正确合法的选择。

该男子近距离拿刀逼近警察,对警察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民警也是血肉之躯,如果近距离被持刀男子砍中,后果不堪设想。我觉得警察是一个非常的危险和伟大的职责,他们面对的凶恶的犯罪分子。对付坏人,民警依照法律将该男子开枪击倒并制服,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以及为民除害。

民警开枪后,该男子最终抢救不治。民警会受到影响吗?会的!对于这位开枪民警来说,他回去要写很详细的报告,对开枪的行为进行说明,也会被相关部门调查和核实是否合理合规。同时,也会接受心理辅导。毕竟,民警的心里也不好受也会有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结语:不要无视法律,也不要以为民警朝天开枪警告只是为了吓吓人而已。现在法治社会,民警在符合开枪的条件下,是可以依法开枪制止犯罪行为的!

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这个事情不能跟美国警察开枪类比而草率得出开枪应该适当的结论。美国是人人可以持枪的社会,警察执法危险性非常大,每年被嫌疑人枪伤枪杀的美国警察不在少数。而在我国,绝大部分人不持有枪支。有些人因为纠纷和家庭琐事失去理智,持刀拒捕,在不构成对警察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紧迫性危险的情况下,不应提倡警察开枪。毕竟一国公民未经审判就不是罪犯是法治社会的大前提。未经审判不得剥夺其他人生命权,尤其是现场击毙不宜提倡。现场击毙和现场击伤,只适应那些重大故意杀人在逃拒捕的嫌疑人。

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支持警察开枪!现行的人民警察法规定,遇到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9月6日晚上,警方接到群众报案,佛山市南海区黄歧镇某村有男子持刀行凶。当警察到达现场时,该男子用电动车拦截警车,用砍刀砍碎警车玻璃,并造成一位民警受伤。民警劝其放下武器,他不但不投降,反而气焰嚣张,拿刀步步紧逼警察,警察步步后退,一直在克制,他在暴力拒捕的情况下,还拿起路边餐馆的餐具碗碟飞砸警察。

警察多次进行了劝说,警告,最后对天鸣枪警示,他依然没有停止逼迫警察和放下武器,最后警察对他开了一枪,他倒地后,警察就打电话医院来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他这是咎由自取,不把警察的执法当回事,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一般情况下,再凶猛的罪犯,对于警察的鸣枪示警都会停止一切暴力活动,但是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无视,选择继续暴力抗警,警察在无奈的情况下才开了枪,每一步都按法规来实施的。

这样的暴徒,连警察都要违抗的人,如果不及时制服,他将会伤及更多的无辜百姓,所以,警察开枪完全是正义的。

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正常办案本没有什么错,但一个28岁的年轻生命就此消失,一个家庭因此被毁,我们不禁想问:他是不是还罪不至死啊?

根据警方的通报,男子将人用刀划伤,对接警后赶来的警察进行抗捕,用电车挡住了警车的去路,还杂碎了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也造成了警察的手指划伤。

之后态度还是十分的嚣张,拿着刀一步步的逼近警察,警察持枪多次警告无效之后,然后开枪将男子击倒,之后送医抢救但还是无效死亡了。

根据警方的通报,大家可能都觉得警察做的很对,正常的办案和处理紧急案件的方法都是没有错的。

但我们也要思考一个问题,那么就是警察在进行阻止嫌犯时,是否存在自卫过当的情况,尽管男子态度豪横,但并没有做出更进一步过激的行为,而警察的一枪却让他毙了命。如果只是想阻止嫌犯进一步的犯罪,那么可以通过击打腿部或手部,而不是一下子就打到致命位置,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在与罪犯对抗的过程中,警察方面有人为此受伤,男子的态度也是十分的嚣张,是否存在警察公布私仇的嫌疑,因为不满男子的恶行,而采取了击毙的行为。

男子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自己的行为完全是在不清醒或非理智的情况下发生的,他的罪行还不至于判处死刑。

尽管我们都觉得这是正义之枪,面对犯罪分子该出手就出手,但其中是否还存在其他隐情或者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广东佛山男子持刀伤人,警察逮捕遭到拒捕,最后将其击毙怎么看?

“来呀!打我啊!往这里打啊”一男子嚣张的叫嚣着持刀冲向警察,此时其中一位警察果断开枪,击中行凶男人。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通报此事。

事情发生在9月6日,张姓男子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镇南坡村持刀伤人,伤者向佛山110报警,警方接报后来到现场,在搜寻嫌疑犯过程中,张某不但没逃跑,反而想先下手为强,用一辆自行车堵住警车,之后张某持刀猛砍警车挡风玻璃和架驶位车窗,造成车上执法民警手臂受伤,民警下车劝告张某放下凶器,张某依然持刀逼向民警,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开枪,疑犯中枪倒地后,民警迅速将他送往医院,当晚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行为太疯狂,砍伤人后还在现场逗留,换成别人早就跑了,更荒唐的是警察来了还敢持刀袭警,简直无法无天啦!

△张某袭警动图。

警察在关键时刻敢于开枪除害,赢得了网友纷纷赞扬。张某的行为既危险公共安全,也是暴力袭警,警察开枪合法合规,既是自卫也是除害。《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人民警察自身的安全和执法权威更是不容冒犯。

请大家为不惧持刀凶徒、敢于开枪除暴的佛山警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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