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我觉得可以称呼为叔叔、阿姨!

离婚前,你是老人的儿媳妇,称老人爸妈,现在你与老人的儿子离婚了,解除了婚姻关系,再让你喊他的父母爸妈,的确有些尴尬,毕竟你们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亲情角度都没有了多少直接的联系,只是因为你的孩子,你必须面对老人,何况老人仍然是你孩子的爷爷奶奶,这样,你应该称呼老人叔叔、阿姨。

首先,称谓与身份有关系,身份变了,称呼应该改变。

你和老人儿子的婚姻关系存在,你喊老人为爸妈,是应该的,且理直气壮,名正言顺。现在你已经与老人的儿子离婚了,从法律角度说,老人的儿子已经不是你的丈夫了,所以,你可以不喊老人为爸妈。

而从传统亲情角度说,你的身份已经不是老人的儿媳妇了,已经不是其家庭成员了,当然没有理由再喊老人为爸妈。

当然,如果你与老人的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人待你非常好,你自己出于对老人的尊重,也愿意喊爸妈,那最好不过。

其次,尊重事实,勇敢面对,只要从心里待老人为长辈,喊叔叔、阿姨也没有错。

许多人说以前喊什么,现在还喊什么,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你毕竟不是他们的家庭成员了,更没有儿媳妇的合法地位了,如果再喊前夫的父母为爸妈,的确有些不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哪些人应该喊爸妈,哪些人不该喊爸妈,应该是有一定分寸和严格规定的。只要你尊重事实,勇敢面对现实,喊老人一声叔叔、阿姨,也是正确的。

万事开头难,前期喊叔叔、阿姨可能有些不习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顺其自然。

生活中有许多事都是道不清,理不明的,各有各理,各方各俗。只要你从心里将老人当做自己的长辈看待,从心里尊重老人,生活中关心老人,逢年过节经常看望老人,那么,你每周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亲切的喊老人一声叔、姨也没有错。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堂弟的前妻,跟堂弟生有两个儿子,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前妻是外地人,远嫁到我们这边,离婚后,儿子给了堂弟,自己孑然一身回了老家。他们离婚时,两个儿子年龄还比较小,堂弟前妻偶尔会回来看望儿子。

这个前弟妹,除了对堂弟没什么好脸色,回来的时候,对其他人都非常客气,跟离婚之前没什么两样,喊公公婆婆依然喊爸爸妈妈,喊我们还是喊大哥嫂子,所有亲戚,还是按以前那样称呼,甚至,堂弟的家族群里,他的前妻还在里面,偶尔会跟兄弟姐妹聊聊天,公婆生日的时候,还会发个红包,说一声生日快乐。

离婚之后,女方回公公婆婆家接孩子,应该怎么称呼他们?我觉得跟以前一样,该怎么称呼还是怎么称呼。

既然两个人选择离婚,那么肯定有一方是有过错的,但也仅限于此吧,除了极少数是因为公婆的问题。因此,虽然俩人离婚,大可不必把所有的关系闹得那么僵,除了那个过错方,其他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该怎么称呼还是怎么称呼,这样反而显得女方落落大方,处事得体。

离婚之后,许多公婆,都会在孩子面前说前儿媳妇的坏话哦,正常称呼公婆,堵住了悠悠之口,对孩子将来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利的!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这位兄弟:平静点儿,离婚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不要这么耿耿于怀、锱铢必较嘛。作为一位已经离婚20年的“老离”,对于这个离婚后彼此之间的称呼问题,我有四字相赠:一切照旧!

比如说,前妻名叫李雅丽,离婚前,我叫她“雅丽”,离婚后,仍叫她“雅丽”,她也一样,仍以我名字的后面两字叫我。我仍叫她父母(也就是前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她也仍叫我父母为“爸爸妈妈”。

她姐姐叫雅萍,我也称呼不变,离婚后一直叫她“萍姐”,我妹妹叫怡青,她也继续称我妹为“青妹”。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没变。20年如一日,双方都维持原样,这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多益处,我们让女儿知道:所有的大人,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没变,都很爱她。

两个人离了婚,做不了亲人,还可以做亲戚嘛!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做为一个离婚半年的女人,我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我的经验是,如果离婚时和对方父母没有闹得很僵,称呼可以照旧。但如果和我一样,双方家人都闹得很不愉快,那么再叫爸妈,自己不愿意叫,对方也不愿意听。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我的做法是,和前夫约定好,每次他来接孩子过周末,都由我把孩子送到楼下,过完周末都由他送回来,这样基本不用再和对方父母碰面,避免尴尬和矛盾。平常说到他的父母,我都用孩子的爷爷奶奶来称呼。

其实称呼这个问题,还是看你们目前的关系,我对于前夫的嫂子、小姨、舅舅,都还是用原来的称呼,对前夫的父母是再叫不出也不愿意叫爸妈了,自己怎么不尴尬就怎么叫吧,不用想的太多,也不用勉强自己。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离婚一个多月了,可作为孩子的妈妈,每个礼拜的时候都要去看望自己在爷爷奶奶家住的孩子。去的时候要打电话,这电话该怎么称呼?我想你这个人是要讲良心的,人家作为爷爷奶奶的,又没有看护孙子孙女的义务,所以说他看护孙子孙女是很了不起的。老人们对儿女们的付出是神圣伟大的,作为曾经的儿媳妇儿也不要忘了感恩,因为这是你和你前夫的责任,你的公公婆婆却在承担着这份责任,因为你们的离异,老人们不得不年岁大了,还得照看孩子,所以说老人们没有错,老人们是对你们有功的,所以说作为前儿媳,你在打电话的时候一定要客气一些,我觉得以前该怎么称呼,现在也应该怎么称呼,毕竟他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你就应该重视他们,因为他们现在看的孩子是跟你骨肉相连的,也是在为你分担着一份责任和压力。所以要尊重长者,称呼爸爸妈妈。不管怎样,老人是最伟大的了,所以说尊重他们你也不损失尊严,也不丧失面子。只能说你是一个懂得感恩,孝顺的人。

我同事就是一个这样离婚的女人。他离婚都有十几年了,孩子一直在他的爷爷奶奶家成长,因为孩子的父亲已经另外成家立业了。爷爷奶奶含辛茹苦的把孩子一直照顾到18岁,上了大学。就为了照顾没有爸爸妈妈关爱的离异孩子,爷爷奶奶把自己的大儿子和老儿子都得罪了。老人们把孩子教育的彬彬有礼,善良阳光。所以说这样的老人真的是功不可没。可我的这个同事的女人,每次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说,喂我家的孩子在家吗?我要去看他。经常都是这种口气,后来我们这些跟他关系好的人说,你跟这样有恩与你的老人,不应该这样简单的称呼,而是应该像原来那样的称呼他们。这个同事跟我们说时间久远了都不好意思叫爸妈,只能这么叫了。后来我们看他确实如此,他觉得叫爸妈很尴尬。可是他这个人却很善良,每次去的时候也都给老人们买一些生活用品和吃的,我觉得这些都没有必要,而是应该称呼一些最亲切的。这才显现出对老人的尊重啊。

离婚一个多月了,女方每个星期都要去娃的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该怎么称呼?

离婚了,女方要经常去爷爷奶奶家接孩子,每次都要提前打电话,问该怎么称呼?

这个问题,我认为在人物关系突然发现变化的情况下,称呼也是人物转变的标记。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媳关系和谐融洽,即使婚姻关系结束了,但在称呼上可能还会在一段时间延续以前的叫法,慢慢的就把叫法转变为普通的常人叫法。

我家小叔子和前妻离婚后,也常来看孩子,最初几年都是喊公婆爸爸妈妈的,也喊我嫂子,到后来逐渐喊将爸爸妈妈该称为叔叔阿姨了。

如果关系本来就不不融洽,婚姻期间也没喊过爸爸妈妈,那么离婚后出于礼貌叫一声叔叔阿姨也不错。

如果连叔叔阿姨也叫不出来,那也好办,你就说他爷爷或者他奶奶,也都知道叫的谁,互相也不为难。

总之,已经离婚了,在称呼上也没必要纠结,自己觉得怎么顺口就怎么叫,没什么定式,舒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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