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这是一起越过了道德底线而引发的惨案。

8月23日凌晨,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一死一伤。死者是一名男医务,伤者是一名女护士,行凶者正是女护士丈夫。

多名知情人透露,灵山县人民医院的90后男医务与同院的女护士好上、甚至同居。不料事发当晚,女护士老公在一小区发现两人,进入房内持刀将两人砍伤。

女护士立即报警,而男医务却是奄奄一息,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女护士经救治幸而保住了一条命。目前,女护士的丈夫曹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

发生这样的惨剧谁之过?我认为最大的过错方在于出轨者的身上!

虽然如今社会出轨似乎已变成常态,但出轨的人就真的没有丝毫的羞耻感吗?面对丈夫不觉得愧疚吗?

除此之外,又如何面对自己?

也许会有人说:出轨者之所以会出轨,是因为得不到丈夫应有的关注与疼爱,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

这些通通都是借口,明知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恶心人。既这段婚姻不能让你开心,为什么不选择离婚?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过得不开心,我们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后,单身了,你才有资格或者说权利去追求异性的青睐。

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包括你自己。

其实,我认为,一个人对自己最大的尊重是守住边界。想要活得挺直就要对自己有要求、有底线。在婚姻关系中更是如此:当自己有了边界,对方才会有体面;自己有尊严,对方才有底气。而出轨,不但是对伴侣的羞辱,对自己同样不够重视,没尊严。我一直向往没有杂质的感情,干干净净的,不用背负骂吗、道德枷锁,更不用背负良心的谴责。

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8月23日凌晨3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一小区发生一起杀人行凶案,具体咋回事呢?

原来灵山县的一名男医护人员和本院一名护士长期同居在一起,男医护人员是个90的小伙子,女护士已经结婚有了孩子,按说20来岁的不都喜欢年轻的女孩吗?为什么要选择已经结了婚的少妇呢?每个人都有选择爱情的权利,但一定要分清有些感情是不能触碰的,那个女护士也是,真要想在一起生活,可以离婚后再去追求所谓的幸福,不能太明目张胆的去侮辱自己丈夫的尊严,想必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不会容忍。

三海街道的小区和人民医院离的不算远,人多嘴杂,两人一起出行,一次发现不了,次数多了肯定会被人看到。一传十,十传百,她丈夫或许之前就知道了,要不怎么能那么精确的找到她们。

凌晨三点女护士的丈夫来到俩人住的地方,二话没说就是一顿削,气头上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将两人都砍倒后,女护士的丈夫还用她的手机发了很多朋友圈,内容就不说了,等到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男医护人员在路上就不行了,女护士并无大碍,不过等她出院后也没法面对自己的孩子和父母了,找个陌生城市隐姓埋名的度过余生。

尾声:偷情只是短暂的,害人害己,长厮守才是爱情的真谛,做一个从始而终的男人/女人。

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一名丈夫,发现自己的护士妻子和其同事同居,提刀去往两人租房处,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此事件中,出轨是导火索。

有夫之妇与人同居

在8月23日凌晨3时许,在灵山县三海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二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伤者正在救治中,无生命危险。

如果只看警情通报,也许你搞不清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要是知道实情之后,你就会恍然大悟。

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和受伤女子是夫妻关系,死亡男子是灵山县人民医院的男医护,受伤女子是该医院的一名护士。

也就是说,同事之间勾搭成奸,在外同居。被丈夫发现,气不过提刀上门。

没有赢家

对于这三个人来说,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地步,没有一个赢家,都是输家。

这名男医护是一名90后,是否成婚不得而已。但是他和有夫之妇勾搭在一起,单从道德上,就应该受到谴责。

事到如今,更是搭上性命,得不偿失。

再说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他本来是受害者,被妻子背叛,可因为丧失理智,他演变成了一名凶手,接下来要面对法律的制裁。

最后再说这名女护士,身为别人的妻子,竟然和另外的男人在外同居,让人不齿。等到她伤愈出院,她也无法面对两边的家人。

志不同可分道扬镳

我相信很多人同情犯罪嫌疑人的遭遇,可他的遭遇依然不能成为他杀人的理由,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

我不知道这名女护士为什么要和男医护出轨,但是这个女人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如果你不爱自己的丈夫,你可以和他离婚,光明正大的和男医护在一起。你没有脱离妻子的身份,却偷偷摸摸的和别的男人同居,你置自己的丈夫于何地?

一个巴掌拍不响,女护士和男医护之间,不存在谁主动谁被动,他们一致推动了事情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细思下来,女护士是事件的起因,男医护是催化者,曹某某最可悲,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实在不值得。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事实就是事实,曹某某将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

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8月24日中午,社区群里有群友说,灵山人民医院有一男医生与一名已婚女护士在私人住所内约会过程中,被女护士丈夫抓奸当场,两人同时被女护士丈夫不同程度砍伤,男医生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女护士已抢救过来。

该消失发布出来后,平时死气沉沉的社区群,瞬间便活跃起来。

有群友说,女方没被砍死可惜了。该评论一出来,男群友纷纷点赞。女群友则提出另外疑问:男方下手如此之狠,看来也不是什么好角色,假如是女方婚姻不幸?

社区群里几百号人,大多数群友都是建制内工作。大概是工作身份因,该类人对待婚内出轨,多数持克制态度。

当讨论深入,大多数群友反对暴力解决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

说实话,从感情上说,很不赞同女护士的丈夫以暴力手段解决这个出轨事件。

男受害人90后,二十来岁,是一名医者,因为一段不光明的恋情丢了性命,很不值得。

女方受伤不重,还能报警,说明女方的丈夫不舍得对妻子下重手。

根据群友说,二人偷情,已经有一段时间,医院里早有传言,被蒙在鼓里的,只剩下女方的丈夫。

传言说,女方常常以加班为由夜不归宿,丈夫到医院查看值班记录才产生怀疑。最后跟踪多次后才发生23日凌晨砍人事件。

这个事件中,很说谁对谁错。感情的东西,都是双方的,一只巴掌拍不响。

女方是有夫之妇,还敢与人同居,害人害己。

遇害人男医生,明知对方有家有老公,还敢租房与女方同居,虽说死者为大,也难得到人们的同情。

男医生走了,不了百了。女护士的老公即使不被判死刑,捞个无期徒刑分分钟。接下来的女护士就难了。婚内出轨,作风不正,那怕单位不开除,以后又怎么混?

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广西灵山县一名已婚女护士与一名男同事同居,其丈夫发现后,提刀去两人同居的地方,最终造成一死以伤。

这次案件中,妻子的出轨是导火索,我想任何一个丈夫都无法忍受自己的妻子在外边和别的男人同居。

8月23日凌晨,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两人受伤,其中男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女子现已无生命危险。据了解,死者是灵山县人民医院的男性医务人员,90后。事发当晚,他和一名女护士居住在某小区,女护士老公发现后,进入房内持刀将两人砍伤。

这是一场悲剧,三个人可以说都是受害者,都是输家没有赢家。

(1)死者男性医务人员,90后年纪轻轻,按理来说应该喜欢年轻一点的姑娘啊,怎么会想不开去找一个已婚少妇,背着她丈夫偷情,最终丧命于刀下;

(2)已婚女护士,明明自己有丈夫,有家庭,还背着丈夫跟别的男人同居,虽然没有被砍死,但是出院后我看她如何面对家人朋友,工作基本丢了,只能去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隐姓埋名孤独的过一辈子了;

(3)砍人的丈夫,虽然一开始是受害者,但是在其杀死人后,也变成凶手了,肯定要被判刑。

这次事件中三个人都有错,都受到了惩罚。其实不爱了没有感情了就分开,没必要这样搞外遇出轨,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广西灵山县男医务人员与已婚女护士同居被其丈夫砍死,谁之过?

8月23日,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一死一伤,死者是灵山县一名医务人员,伤者就是一名女护士,而行凶者就是女护士的丈夫曹某。

据了解,90后的医务人员与同医院的已婚女护士,因工作接触较多,逐渐产生感情,两人租房同居,共筑爱巢。女护士经常借口加班夜不归宿,导致丈夫怀疑,查看加班记录后,经过多次跟踪,终于在8月23日夜,提刀破门而入,砍伤两人,男医务人员伤重不治身亡,可能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女护士的丈夫未下重手,女护士保住了命。

整个案件3人都有错,男医护人员和女护士有错在先,是整个案件的起因。这段时间发生多起杀人案,大部分都与感情有关,女护士如果是跟丈夫感情已淡,婚姻生活不幸福,大可离婚后再寻找自己的幸福。婚内出轨,与他人非法同居,是每个男人都不会忍受的,此次虽然说保住了命,但情人己死,丈夫入狱,有何面目去面对自己的孩子和社会舆论压力。

90后的男医务人员,不能理智处理自己的感情,明知女护士己婚,依然与之租房同居,给女护士的老公带绿帽子,践踏别人的尊严,为自己惹来杀身之祸,太不值得了。

最大的输家是女护士的老公曹某,妻离子散,家庭破碎。网友都是一边倒的同情他,妻子不守妇道,抛夫弃子,自已没有忍住一时气,造成一死一伤的故意伤害案。因对方有错在先,激情杀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下半生将在牢里渡过。

奉劝那些还在走纲丝的男女,千万要小心谨慎,迷途知返,千万不要酿成终身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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