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大衣哥朱之文是一夜成名的草根农民歌手。成名后自身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村民们都想沾光很正常。借他的钱不还有两种情况:
No1:大衣哥成名前是否受过很多村民帮助。从网络上看大衣哥成名前家里非常贫寒,小孩子上学都成了问题。左邻右舍都向他伸出来援助之手,来帮他度过难关。
又加上他天生一副好嗓子和勤学苦练,最后在于文华的帮助下功成名就。但村民们也是在尽力的捧他、支持他。还有一点就是朱之文先前是否承诺过村民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现实生活中,农民虽然有爱沾光爱贪小便宜的本性,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是纯朴、厚道、正直的,不会无缘无故的借钱就不还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道理他们应该是知道的!不能单从大衣哥网上的偏面之词而下结论从而丑化村民。
No2:借大衣哥钱的是不是他的亲戚。如果大衣哥发达后把钱借给了他的亲戚,不还他钱就很正常了!亲戚本身就是互相沾光的。大衣哥的三姑六舅、七姑八姨都认为他的钱来的很容易,不借白不借,借了就不还就算支助亲戚们了!那就再正常不过了。
因此,借大衣哥的钱不还的可能有以上两种情况,不能仅凭朱之文网络上的一面之词,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得而知。
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谢邀
我个人认为乡亲之间借钱,不属于犯罪。但朱之文可根据约定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无故拖欠或恶意赖帐。朱之文可提供证据诉讼法院,依法对借款人收交借款和追加利息。
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拒不归还,朱之文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部门一般不会主动去追缴借款。因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朱之文不诉讼,不立案,司法部门不会知道朱之文和别人之间有借贷关系。
司法部门也不会,凭朱之文一方之言就断定别人欠他的钱,司法办案是须要证据的。
我同时认为,借朱之文钱不还的村民,不属于犯罪。除非朱之文通过走法律程序,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人拒不执行或履行裁决,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拒不执行裁决罪。
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朱之文并非胸无点墨目不识丁之人,在央视台上频频出现的大人物,在文艺圈经常在评委席露脸,还能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看不至于吧,我们是局外人其中的隐情有所不知,当年的大衣哥,一跃而起成名暴富,村民们是不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不是朱之文对村民有过事先承诺,现在要求兑现,不然,村民们不会有那样无知粗鲁的行为,我国的普法教育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村民们对法律也不至于那么盲纵。
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司法部门讲的是证据,朱之文能不能要回钱,看他有没有凭证,如果是口头约定,朱之文恐怕很难要回钱!说白了借钱的人就没打算还他钱,朱太善良厚道了,惯坏了那些贪婪自私的人。朱之文也有不对的地方,他不该无底线的做老好人,正应那句话“人善被人欺”。朱楼村真的需要有人管管,这种风气不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村民的整体素质也有待于提高,这就需要有人引导或司法部门介入,使得这个村的村风得以转变,否则会影响新农村的发展脚步。
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谢谢各位网友,粉友们的关注!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司法部门不能直接追回借款。为什么司法部门不能直接追回借款呢?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在朱之文本人是否上诉。有句古言道:“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朱之文不起诉,司法部门是不加干涉的。这是法律规定。
为什么朱之文要借给他们钱,不就是因为朱之文成了名星,
成为了农民歌手而一夜暴富吗?俗话说:“靠着大树有柴烧",一些乡亲们谁不想占占光。朱之文又是个实在的老实人,不借白不借。
但是,“欠债还钱”,借钱难道不算借债吗?也应该要还的,天经地义。即是不还利息,借多少得还多少吧?俗话说得好:“好借好还还,再借不难",一借还不少借,有的还不止一次,而是二次,三次。朱之文爱面子都给你了。“四不过三",有借无还,朱之文就是再讲面子,也不会光借给你。他有钱,是他的,也不是无故从天下掉下来的,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怎么把人家成了你家的“摇钱树”了,即是“摇钱树"“聚宝盆”也得保养培养,光借不还凭什么?光借给好,以后不借了还在背后说三道四,你没想想人家为什么不借?你为什么不还?不是同样的道理吗?放到你身上又如何呢?
朱之文已经为你们村作出了不少的贡献,修路,路灯,安变压器,自来水设备等那一样不是钱?怎么就没有买动你们村的部分人心呢?你们的心难就不是肉长的吗?
朱之文多好的一个人,从人品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比比同类歌星,有几个像他那样土拉土气。有几个安守本分的。忠于“爱情”,有空回家种地,收庄稼,大家也都有目共睹,不是逢场作秀吧?为国家抗震救灾,战胜“疫情”,也作为了巨大的贡献,像这样的人,为什么就感化不了“铁石心肠"的人呢?真是有句话说:“好人难当那"。
朱之文是一个忠厚善良的人,他尽管不借,也下不了那个恨心来起诉他们,只要自己有钱,得过且过。几百年的乡里乡亲,何必为钱结下不愉快的事情,抬头不见低头见,好意息吗?朱之文有大度。讲仁义,他只要不起诉,司法部门是不会过问的。劝那些借过钱的人,拍拍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忠厚老实的朱之文吗?还是给自己以后生活开条方便之门吧!
谢谢各位读者和粉友们,赞成我观点的请加个关注和点赞转发或评论。写的不算好,但自觉内容够丰富了。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借了朱之文的钱不还的村民,是不是犯罪?司法部门能否主动帮助追回借款以正社会风气?
国家应该站出来为朱子文讨个公道,应当积极维护正义,刹刹一些歪风歪气,使老实本分的人的权力得到维护。借出去的钱,要与不要在于朱之文的态度。借钱的人应该积极主动还钱,或者双方沟通宽限一段时间也行。如果抱着不想给的态度,应该动用法律准绳,绝对不能让这种歪风在社会上存在。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