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在禁食狗肉这个问题上,政府纯属是多管闲事,我现在并不明白,政府参与民间狗肉争论的动机是什么,难道是因为民间有争论所以要介入?

首先,

狗肉是能吃的,吃了几千年了,还没发现存在什么重大的安全问题,并且吃狗肉又不单单是中国独有,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吃狗肉的习惯,由此狗肉也属于一种肉类来源。

其次,

并不是不吃狗肉又代表文明,文明和吃不吃狗肉没有任何关系。

西方国家的传统经济模式属于林牧经济,他们人口少,人均拥有林场、草地面积大,并不像古代中国农耕经济那样要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才能养活人口。

林牧经济的特点就是比较容易获得肉食来源,都狗在他们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他们获取肉食助手的角色。

简单的说,狗对西方人获取肉食的作用非常,也就是能够帮助他们打猎。

西方人不吃狗肉,并不奇怪,因为他们能够获取到丰富的肉食,并且狗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很大,有了足够的肉食来源之后,他们不需要再宰杀帮助自己打猎的狗狗来充饥。

所以不吃狗肉和文不文明没有任何关系,西方人再在古代野蛮的要命,那时候他们也不吃狗肉啊,他们文明了吗?

中国是农耕经济,狗在农耕经济中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再加上在农耕经济模式中,肉食来源相对匮乏,所以狗肉自然间成为了古中国的一种肉食来源。

如果拿西方古代与中国古代来对比,人家是肉食来源丰富不需要吃狗肉,而中国是肉食来源本来就匮乏,还学别人不吃狗肉,这是要做素食主义吗,或者说中国人不应该吃肉?

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看到我这么说,一定会别有用说的放大我话中的意思,他们也许会拿中国人吃不起肉做文章,但是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假如西方国家的人口和我们一样,并且只拥有和我们一样少量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鱼场,那么他们一样吃不起肉,一样需要像我们一样对土地进行精耕细作才能养活庞大的人口。

现实中,我们国家的肉类比西方国家要贵,这个是正常的,你算算人家有多少草原、多少耕地,多少人口就知道,简单的说就是人均占有量。

打个比方说,当大家都有一个可以养100万头牛的草场,但是西方国家供应的人口只有3亿,但中国要供应的人口是14亿,那么100头牛产出的肉分给3亿人口的平均量与分给14亿人口的平均量肯定不一样的,这个数学问题小学生都能算出来。

所以某些人老是拿国内肉类物价与国外肉类物价来做文章,这些人不是别有用心,就脑子有水,你算这个物价的时候,起码要算下人均占有资源量啊,不然怎么能真正的分析出问题的所在,不能分析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发表那样的文章目的何在?

在这个问题,中国由于人口总量庞大,肉类供应需求非常大,稍微有点风吹草动肉价就会上涨,很多人吃不了起肉,这个太正常了。

由此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不但不能禁狗肉,反正还要积极的开发各种肉类的来源,在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满足人民对肉类的需要,不然你怎么解决14亿人口的吃肉问题?单靠猪肉吗?万一来了一场大猪瘟,那不全国人民都吃草了。

在此我想问问大家,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有没有考虑中国肉类供应的问题,有没有考虑过把主要肉类来源都集中在猪肉身上所潜在的风险问题?

回到问题上

传统上人家西方人养狗,是当猎犬来养,是帮他们获得肉食的帮手,而传统上中国人养狗是当家畜来养,两者之间由于生活模式不一样,对待狗的问题上是不一样,这个跟文不文明没有半毛钱关系,有的人在这个问题上瞎扯淡。

再次,

政府如今介入这个问题,要么是没有原则,要么就是不自信。

政府的原则不是要禁这个,或者禁哪个,政府的原则就是监督市场,控制市场,从源头杜绝不健康的肉类进入市场,让老百姓吃上健康、安全的肉食。

狗是一种可食用的肉类,这一点是没有什么好疑问,所以政府应该做的是如何确保供应到市场上的狗肉是安全、健康的,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杜绝这种肉类。

说句不好听的,任何一刀切的政策都属于懒政,更何况还是处于肉价高,很多人吃不起肉的情况下,这就更不妥了。

从长远考虑,中国人口庞大,在肉类供应上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政府更不能随意的禁止任何一种肉食的来源,除非证明某些肉食不可食用,或者说安全隐患大,虽然暂时无法证明,但是出于安全考虑暂时停止食用。

不过我说的只是暂时,并不是永久,政府不能宣布暂停后就不能不管这事了,而是一定要证实该种肉类到底是可食用,还是不可食用。因为在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下,从更长远角度讲,我们始终是缺肉的,所以任何一种“蚊子肉”在某些特别的时期都具有战略上的意义。

由此,政府不但不能随便下禁令,还要肩负起开发各种可食用肉类来源的责任,优化我国各种资源的利用率,提供国家战略上的安全性。

另外我们政府还要自信,不能因为有人反对而下禁令,因为今天有人反对吃狗肉,你下令禁止了吃狗肉,要是明天又人到对吃羊肉,后天有人反对吃牛肉,大后天有人反对吃猪肉,那么到时候是不是都得禁了?

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妥的,政府应该站在更高的角度是看待这个问题,只要是可食用肉类,民间怎么吵你就让他们怎么吵去,喜欢吃的由他们去吃,他们吃了一块狗肉,就少需求一块其他肉类,这对缓和国内肉食供应是有利的。

至于那些不吃的人,政府应该出面阻止他们,不让他们去干涉别人正常生活习惯、合法的饮食文化。因为那些人的行为已经妨碍到别人的自由,对别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干扰!

任何把自己个人喜欢强加给别人的行为都是无理取闹,社会不应该纵容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法律也不应该任由这种行为继续下去。

所以政府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去看待这个问题,坚持原则,依法治国。

最后、

考虑了一下现代的生活变迁,狗在有的家庭中的的确占据了一个“家庭成员”的身份角色,这种家庭成员看到狗被杀,的确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心理冲击。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国家把狗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宠物狗犬种,另一类是普通狗犬种。

被定义为宠物狗的犬种,禁止宰杀与食用,被定义为普通狗犬种的,可以宰杀与食用。

另外是任何家庭都是可以饲养宠物犬种与普通犬种的,对于那些“把狗当成亲人的家庭”我们是建议他们养宠物犬种,因为宠物犬种是禁止宰杀与食用的,那样一来,就可以很好的避免了这些家庭,因为“失去家人”而伤心了。

对于饲养普通犬种,随便他们,国家就不必管那么多,人家没钱买肉的时候,为别人保留一项合法吃肉的权力。

在给犬种分类的时候,建议按照大型犬与小型犬来分类,把小型犬定义为宠物犬,大型犬定义为了普通犬。

有必要的时候要可以把一些特殊的犬种单独的列出禁止宰杀与食用,起到某种保护的作用。

比如说一些重要的工作犬,的确是需要保护的,毕竟一个盲人养了一条导盲犬,要是他的犬被偷吃了,你让他就怎么办?

实在不行,那就分三类吧,普通犬、宠物权、工作犬,最后国家保留一项随时可以把某些犬类,或者某只犬列为特殊犬的权力,进行特殊保护,至于是永久性保护,还阶段性进行保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以及变动。

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禁食狗肉有点小题大作,把狗列入人类“伴侣”级别,更有点“不靠槽”(不靠谱)。

狗是人类的朋友,这话不假,也没人反对这一说法。

可是仔细想想,难道只有狗是人类的朋友吗?

牛是不是?驴是不是?

在农家人眼里,牛可不单单是朋友,牛简直就是人类的“恩人”!

当年还没有发明拖拉机的时候,农民可是靠牛耕种田地的,牛们的功劳小于狗吗?

如果要禁食,应该禁食的,也是牛肉!

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吃与不吃狗肉那是双向选择,你想吃就吃,不吃那么你可以选择不吃,没必要拿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来绑架人的选择权也就是人权,吃狗肉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饮食文化,和吃牛,羊,猪,鸡,鸭,鱼肉有何两样?说到生命他们都有生命,那牛为人类做的贡献不是更大吗?那是不是都不吃牛肉了?那就全部改吃素?我觉得没必要一刀切,这不单止影响经济发展,还造成更多的人失业,只要通过 正规渠道合格检验,没有病菌影响到人类健康是没问题的。

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回答问题之前,让我们回忆一下两年前发生在浙江某地偷狗贼误杀农村一孕妇,造或一尸两命的真实惨案(头条有提问,而且我的回答被推荐为首页)。

再回顾一下,一偷狗贼因偷狗被狗主人发现,遂起杀人灭口之歹意,把毒箭对准其追赶的狗主人射去,但做恶多端,天理难容,不仅没有射杀死狗主人,狗主在情急之下误撞死偷狗贼的真实惨案,最终法院判狗主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偷狗贼却得了天理的惩罚,自取灭亡(这个问题头条也有提问,我的问答被推荐头条首页)。

……,

再来看看今日说法及其他媒体报道:

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犬肉消费在中国“微乎其微”。

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说过,因为成本过高,培养肉用犬、猫,作为养殖业经营并不现实。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我国并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

也就意味着,流向餐桌的猫肉狗肉,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等诸多问题。 被吃掉的那些猫狗,不是来自于偷盗抢劫,就是被毒杀而死。 狗肉已经是危害中国同胞的黑产链,国家必领禁食!

做为每一位爱国、爱同胞的正义、善良人士必须支持!

没有卖买,就不会有伤害,没有吃狗肉陋习,就不会有人去偷、盗、毒……

中国现代文明步伐中,某些地区饮食恶习、陋俗的糟粕必将摈弃、禁止!

这也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伴侣动物陪伴非食用的特性必须遵从。

这是社会核心价值观指向,创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家园的理念。

谢邀!

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国家欲禁食狗肉是好事,但是国家应该对流浪狗建收容所,而且对狗咬人,国家要对伤者负治疗以及医药费用负责。2.国家应该建立一个对养狗者的一整管理办法,严止狗狗进入公共场所,不允许狗狗上公交车和地铁,以及上高铁。3.狗狗出门必须带证(卡),狗主人必须把绳子系在狗脖子上,狗狗拉粪便,狗主人应该自觉清理,如果发现狗主人不按章行事,经举报,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对狗主人批评教育並且罚款。4.严禁狗狗三更半夜狂叫,打扰居民休息,否则,可以作出罚款或者围捕。5.狗狗一年分四季度检查狗躯体,不允许病狗,疯狗存在,以免伤人。

如何看待国家就禁食狗肉发《征求意见稿》?

先说我的意见,不同意禁食狗肉。

狗是“六畜”之一,古人驯服六畜是干嘛的?除了干活以外就是用来吃的,《灵枢经》:“牛甘、犬酸、猪咸、羊苦、鸡辛。”狗的食用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自古以来,所以完全不应该禁止食用狗肉。

狗肉还是我国少数民族朝鲜族的传统食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食用狗肉就是朝鲜族的饮食习惯之一。为了民族团结,不应该禁止食用狗肉。

诚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狗和人类的关系逐渐密切,甚至成为人类的生活伙伴,甚至于现在出现了视狗如命的“爱狗人士”,但这不能掩盖狗是一种动物,而不是比人类还重要的物种,不应该为了一部分爱狗人士的想法,而剥夺了另一部分人的食用狗肉的权利。

现在狗肉食用确实还存在诸如检疫规范的一些问题,容易给食用狗肉的人的健康带来隐患。但应该做的是建立健全用于食用的狗的养殖、屠宰、检疫规范,同时严厉打击偷狗行为,让想吃狗肉的人能够放心地吃,让爱狗的人不用因为丢狗而提心吊胆,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食用狗肉。

要知道,中国社会有一句俗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吃狗的人永远都有,市场上买不到,难免会有人想到偷。所谓“堵不如疏”,建立健全肉狗食用产业链,肉用狗与宠物狗各行其道,吃狗者和爱狗人士才能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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