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天经地义的,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通过逻辑思维分析,把一些具有相关联系的事物捆绑在一起,但是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固定的,只是有一定的关键。

父债子偿是建立在父亲要养育子女的联系上,由于父亲有养育子女的义务,从正常的角度来讲,他需要借债的原因必然育养育子女有一定的联系。

在这里的联系并不是单单是父亲借到的钱,有一部分拿去养育子女。而且还包括,父亲因为养育子女消耗了所有的钱财,所以需要借债。

即使在父亲借债后获得的债款没有一分花在子女身上,那么父亲需要借债的前置原因也与子女有关,由此古人把父债子偿视为天经地义的。

但是古人并不是那么古板的,并不是只要父亲欠债就找与他有血缘的儿女偿还。

在古代父子关系并不单单看血缘,还要看,生活生产关系,血缘只是一种表面象征,生产生活关系对父子关系在社会之间的认可度远高于血缘关系。

由此古人并非父亲欠债,就去找他所有有血缘的儿子偿还,而是找与他生活在一起的儿子偿还,其实这也是看父子之间的养育关系与债务之间的逻辑联系。

比喻一家有两个儿子,如果儿子分家,老大独立住,父亲跟着小儿子住,那么父亲欠债人家也是找小儿子还,不会去找大儿子。其实这里也涉及到古代的分户制度,一旦分户,那么各户之间就财务独立,在财务独立的情况下,债权人没有理由跨户去追债。

由此父债子偿,如果单纯的认为是血缘关系上的父债子偿,那肯定是错误的。再加上父与子之间虽然有血缘关系,假如血缘上的父亲没有养育过儿女一天,凭什么父亲欠下的债需要子女偿还?

由此“父债子偿,天经地义”,这种说法是有很大漏洞的。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按照继承法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儿子就应该偿还父亲的债务。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就应当承担责任和义务。儿子如果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权,父亲的财产多少来偿还所欠债。这种情况就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了。也没有所谓天经地义的道理而言。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本人认为,看是什么债,如情债,睹债,不是为了家庭欠的债,不能叫家庭承担,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不觉的真正天经地义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看到这个题目,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不大是个滋味,因为我家就曾经遇见过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应不应该按照这句古训来做,写出来大家给评论评论,拿个主意。

我们家兄弟俩人都在外地工作,公婆在老家,婆婆身体一直不好,基本上不出大门,外面的一应大小事务都是公公去做。公公早年一直干信贷员,信誉也不错,附近几个村里的村民手里有钱后都愿意存放在他这里,这也为他后来的所作所为埋下了隐患。

我们离家远,婆婆又不出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公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每天早出晚归,我们和婆婆都以为他在外忙着跑业务,谁知道他是在外面赌博。可能刚开始他只是把自己每月的工资(信贷员不多,也就几百块钱)赌上,后来逐渐把客户的钱赌上了,再后来以高利息骗别人到他那里存钱,再把骗来的钱赌上。直到有一天窟窿太大堵不上了我们才知道,而这时已经过去了五六年的时间,具体输了多少钱他从来不说,也不承认自己把钱赌了,无论我们怎么问就是不开口说话,把婆婆也活活气死了。

婆婆去世后,家里来要钱的一批又一批,有几万块的,也有几千块的。他都承认把钱放他这里了,可是钱哪里去了他始终不说,直到现在又过去了将近十年了,还是不说。我们也是根据种种迹象猜测他把钱赌了,算了算大约得二三十万。

不还吧?农村人挣钱真得不容易,感觉于心不忍。还吧?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到底是多少钱,到底干了什么?大家给评论评论,这种情况,我们该遵从古训吗?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对;首先,如果父亲真的是为家庭,为儿女,所欠债务。儿女还债天经地义。可有的则不然,为人儿,为人夫,为人父,全然不顾。只为自己享乐,嗜赌成性,嗜酒如命,这样的父亲所欠之债,为何儿女去还?天理何在?拋却因果关系,即使按人伦之理,也不应该父债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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