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退休以后的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而来的。只要是基本养老金待遇,都是合法的。
目前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烟草行业的缴费基数一般相对较高。烟草行业在过去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很多人就有一定的连续工龄,这些是可以视同缴费的。因此,综合起来计算起来烟草行业的退休养老金待遇还是很高的,远高于各地的平均养老金水平。
除此以外,国家早就在2004年推行试点企业年金制度。像烟草行业这样的大系统,很多职工都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有的人退休的时候,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就高达几十万元。这是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也是合法合规的收入。
另外,其实大家都知道实施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国有企业等体制内的职工,退休待遇是有所降低的。为了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是又要保障退休人员的待遇。实际上,一些大的国企还会为退休职工发放一些补贴补助类待遇以弥补差额。有的一些企业可能会设立一些名目繁多的补贴补助待遇,只要是符合国家乃至省级规定发放的,都是合法合规的。
2019年开始,国家推动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即对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过去的时候,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还是有原企业管理,这属于社会职能的),明确要求原有的退休补贴补助类待遇可以保持不变或者一次性支付。对于新退休的职工,可以设立一定的过渡办法,逐步取消逐月发放的待遇。
所以,情况比较复杂,还是分类对待的。但是只要是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等待遇肯定是合法的。
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不合理不合适不合情不合法,如果烟草国家不专控专销收入多少都可以,因为是专控他们拿的多了让人不服气,凭啥?国家投资国家专控国家资产你们想怎么拿就怎么无法无天了,中金公司也一样,你的行业是国有资产你拿的是国家的钱,国家的利益你们想怎分就怎么分,枉法何在那?
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不合法,烟草人工资高,退休金多不是他们能干,会干,受苦受累多,更不是高危行业。而是靠的是国家政策,靠的国家一专营,靠的是国家法律。相反他们受的累受的苦更小,老百姓讲话了,弄个土豆插上两支筷子在烟草行业就能赚钱,就能享受高薪高福利。
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国家应对垄断行业如中金公司,中烟公司,三大石油,银灯,金融,三大通讯公司,铁路,公路收费,各航空公司等垄断行业的随意开支,侵蚀国有资产化为私有的行为立法,并依法进行监管,一经发现,问责,追缴多发款项,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绝对不合法,更不合乎情理。烟草企业即不是生产企业,又算不上消售企业,只能算是国家的专业管理行业部门。即没有风险,也没有给国家创造经济价值,只是替国家行使烟草专卖职能。所以,烟草专卖部门的职工工资待遇太高了,不符合多劳多得的社会分配规律,特别是烟草专卖部门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工资待遇就高出其它行业部门职工工资待遇很多,非常不合理,更不公平。
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养老金的待遇合法吗?
2013年之前,像烟草公司、卷烟厂、电厂和供电局等的节日福利、夏天的冷饮费和冬天的供暖费等,真让人羡慕不已。
那时,我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听一个上海本地员工讲,他的一个邻居在上海卷烟厂工作,光节日福利发的钱物就超过他的工资了。
但是,从2013年开始,随着“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实施,不论什么单位,“严禁滥发钱物”这条禁令都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
所以,该问题中所涉及的现象应该是2013年之前的事。因为2013年之后,像供电局的年会都不敢开了。像之前开年,连带去的家属都可以得到一份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礼品。
目前,在编人员每年的福利都是有标准的。像我的老婆是教师,她每年端午、中秋和春节的福利加起来是1800元,另外,每年还发一张400元的蛋糕卡。
据她回来讲,省财政厅有检查组,每年都要到她们学校检查一次,其中有一项检查就是节日福利是否符合规定。
而且,像事业单位的福利,只能发给有编人员。据她讲,她们校长出于人文关怀,发节日福利时,也发给了没有编制的门卫,结果还被查出来要求纠正。
由此可见,现在没有哪个单位的负责人,为了给员工多发节日福利,而冒自己被处分或撤职的风险。这是百姓拍手称快的大好事。
像烟草人,由于是专控专营,所以效益肯定会更好。但是这些效益应该首先如数上缴国家税收,而不能用于滥发节日福利的钱物上。
综上所述,烟草人退休了每月还发高于退休金的福利待遇,肯定是违规违法的,只要有人举报,超过合规标准以外的部分必须退还,并且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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