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实际上大家应当清楚,一些待遇是应当发的,一些待遇是可发可不发的,尤其是福利待遇

在劳动法律上,除了工资待遇、加班费、一些特殊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外,其他待遇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自行确定,对于退休职工更是这样。比如说有的企业有冬季取暖费,有的企业没有。

像今年的冬季,山东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在10月份领到1700元的冬季取暖费,跟10月份的养老金一起发放到手。

但是,其他省份的冬季取暖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天津市只有520元。河南省的标准是480元每月,发放120元。河北省的标准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 山西省的标准是3360元,青海省的标准是3900元。

这些标准,实际上都是有地方自行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也有一些省份,企业退休人员是不发冬季取暖费待遇的,比如说广大南方省份,北方的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等等。大连市等少数地方自筹冬季取暖缴费基金,缴费才能享受待遇。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说实话一直没有一个统一说法。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只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性工资待遇,并不包含每年冬季发放的冬季取暖费。如果冬季取暖费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中,一般是按照原政策处理。原单位一直为退休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费的话,那么是可以继续发放下去。

如果说原用人单位由于财力紧张或者新的规定,不再为退休职工发放动力取暖费,那也是没有的事情。毕竟有关规定在全国或者各省份并不统一,而且也不是硬性要求。

冬季取暖费如果被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发放,那样用人单位就不用操心了。

目前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而冬季取暖费的标准基本是各地级行政区统一,大多数地方是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发放的。

冬季取暖费,对于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补贴承担。至于自收自支的用人单位,原则上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但是没有发放的,就说明有新规定了。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这个可能因地域不同和经济状况不同而不同吧。我是南方人,退休后住在家乡的一个城市里,退休20多年来,从未享受过冬季取暖费、夏季降温费。如果说单位不重视吗,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很关心的,如老人节、春节年年都有茶座会、红包、聚歺、公费检查身体等,但取暖、降温费从未领过,估计可能是退休了不工作了,这些就没有了。

但是,同我住在同一城市的垄断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单位,又照常发放,我分析可能是企业有自主权,经济上宽松、灵活一些,所以仍然发给吧,而行政单位是国家财政支付,财务制度严格一些吧。

你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该是实行企业管理,不动用财政资金,应该有自主权。

这个,也不必计较,发,就接着,不发也无所谓。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要过冬取暖啊!应该享受冬季取暖费。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为什么不能?我就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年的取暖费3920元。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看国家政策规定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冬季取暖费吗?

这是原来事业单位的分类,即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三种类型。现在事业单位分类按级划分。但根本性质都是一样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完全享受事业单位的所有待遇。之所以自收自支是因为其收入有能力支付一切运转费用。收入结余接受上级监督审计。当然,遇到经费不够的时候可以申请拨款。至于这些单位的退休职工能否享受暖气费的问题,各地都有不同,我们这里是机关事业单位都执行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由本单位支付,其它退休人员都由社保统一发放,数额较少,就是一千多元。就是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如果当地发放取暖费,你们必须有,而且和其它事业单位一样,如果单位经费有困难,应当由单位负责反映,只要单位性质没变,一切政策性待遇都应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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