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离职转灵活,现在社保涨了。我个人还用补缴1到7月的吗?
由于缴费基数的提升,社保缴费钱数也会提高。尤其是像山东省、江苏省等很多地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从1月份开始执行的,因此我们需要补缴1月份到现在的差额。
可是,如果7月份离职由企业参保转为灵活就业参保,该如何补差呢?这种情况的社保缴费补差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差。如果社保补差的月份是9月份,那么会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前期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缴费钱数进行补差。
如果是7月份参保,那么9月份在实施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扣费的同时,要补缴七八两个月的社保缴费差额。
比如说7月份和8月份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养老保险缴费是800元。社保基数调差以后每月增加扣费100元,这样9月份的社保基数扣费就是900元,同时还要补扣7月份和8月份的社保缴费差额200元。因此,9月份合计需要缴费1100元。
第二部分,单位的社保缴费补差。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缴费,是单位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的。
一般来说,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16%,缴费基数调整以后,相应的主体要各自承担相应的社保补差。
比如说缴费基数提升500元,职工本人缴费钱数提升40元每月,用人单位缴费钱数提升80元每月。
用人单位在缴纳9月份社保时,实际上会把单位应当承担的1~6月份对于这位职工的社保基数差额给补缴上。
实际上用人单位缴费都是整体缴费的。并不会因为职工离开了单位,而不用管职工的1~6月份缴费钱数差额了,必须要补缴上。除非单位倒闭了,经社保部门确认、报上级社保部门确认后才能够销账。
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原则上应当是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但是由于职工离职,用人单位就无需再承担有关代扣代缴业务了。相应的社保缴费差额也不会注销,会一直记载在社保系统中。
一般来说,当职工重新办理单位参保、办理灵活就业、办理退休,就会首先提示有社保欠费了。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补缴。
当然职工本人也可以通过当地的社保窗口、社保专门APP、税务APP,个人主动申报补缴差额,这样就省得未来麻烦了。
总体来说,如果我们由单位转为灵活就业,在社会保险补差时要分为两类情况。单位缴费时间,只补缴个人负担部分,而灵活就业缴费时间就需要全额补缴了。
7月离职转灵活,现在社保涨了。我个人还用补缴1到7月的吗?
如果你缴费年限未满15年,不计划在再缴费了,可以不补缴。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又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还想继续缴费,还是补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都会增长,因为物价上涨,就业人员工资也在增长,缴费基数上涨是必然的。
当然,养老金缴费年限是类累计计算的,你不补1——7月保费,找到用人单位入职再续缴也是可以多,而且缴费成本低。如果是一直灵活下去的话,那早缴比晚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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