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社保视同缴费可不是最低档!社保视同缴费是对特殊人员的一种政策性过渡,确实也有很多年轻人不理解。
养老保险制度是何时建立的?现在人们都知道参加养老保险,能够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实际上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1年才推动改革的,大多数地方都是1992年以后才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是统一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
在此之前,很多人是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待遇仅限于国有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甚至当时的就业也仅限于城镇户籍人员。对比30年前和现在,真的也是令人唏嘘不已。
什么是视同缴费?现在退休的人员,实际上有很多都是80乃至70年代参加工作的。比如说1962年出生的老人,有的人可能是16岁参加工作,即1978年参加工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有关的工龄就白费了吗?当然不是。
原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原先应当享受退休待遇的连续工龄,才可以视同缴费。基本原则就是原先可以作为退休使用的工作时间——即连续工龄,才可以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的计算,分为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两套计算模式。
企业职工又分为,无视同缴费指数和有视同缴费指数两类。企业职工由于没有相应的职务级别等限制,要求一般视同缴费指数统一按照一计算。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都是这样。山东等地则没有视同缴费,而相应的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按照后期的实际缴费平均指数来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相应的岗位职务级别、退休生活补贴等标准来确定的。
总体来说,视同缴费年限肯定不是按最低档缴费计算养老金的,而是按照当地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政策来确定。那么按照一计算,要么按照后期的平均缴费指数计算。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挺高的,按后期平均缴费指数计算,肯定不会吃亏。
如果说能保留事业单位身份的话,还是保留的好。毕竟大概率来讲,事业单位计算养老金的话更划算一些。

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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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次吗?社保的视同缴费分为两个概念,一个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工龄,另外一个是企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工龄。当然离我们更近一点的,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工龄。他们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建立了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所以说在2014年9月份,只要你拥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并且有着相应的工龄。都可以认定为是视同工龄。
那么这个视同工龄,最终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是会按照单一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办法来进行计算。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养老金计算办法。只有在度过这10年的过渡期以后,也就是2024年的10月份以后,所有的机关事业编制的退休人员。都会按照新的计算办法来计算,也就是说你拥有视同工龄,那么一律被认定为我们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至于认定的标准,他的平均缴费指数是不一定得,因为有些地区是140%的标准。有些地区可能是130%的标准。但据我了解最低的地区,也至少是在120%以上的标准。那么很显然,这比起我们社保的最低缴费指数60%,还是要高了不少。所以它并不会按照社保的,最低缴费支付来认定我们的视同工龄。一般都会达到120%~140%左右。所以说我们拥有的视同工龄,最终都可以正常的计算成为过渡性养老金,对于我们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总额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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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社保视同已缴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下面谈谈笔者作为当时管理者的初浅认知与解读,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我认为,社保视同已缴,是针对养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己经建立的不成熟,不规范的缴费制度而言的。比如,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企业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从进入企业的第一个月开始,也就是先于企业固定工一步,要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通过建立劳动手册制度而记录在案的。
很显然,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时代,在实行企业保险的特定条件下,在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中,建立了别开生面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制度。这是破天荒的,是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事实存在。在当时,劳动合同制人员的个人缴费比例为标准工资的3%,单位补贴即单位缴费为相同基数的15%。
应该说,当时企业劳动合同制人员建立的个人和单位的缴费制度,与企业固定工人员暂不实行个人和单位的缴费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客观存在,而明确建立个人和单位缴费制度,是为退休后的养老待遇而建立储存资金的,这就是“统帐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早期存在与雏形。
总之,社保视同己缴是有所指的,是针对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以及一部分事业单位建立了类似企业的缴费制度而言的。至于当时的缴费标准与档位,与现在规范化的个人缴费制度,是大相径庭的,当时尚未建立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制度规范,压根还谈不上缴费档位的高低多少问题的,这种情况是由当时的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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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谢邀!更加感谢头条君的提问!
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下面我就根据我个人对社保相关政策的认知和理解,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与大家共勉。
我认为,要说到视同缴费的概念,就必须要牵涉到,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因为它们之间是:一脉相连息息相关的。因此就把它们合并在一起,来说说我的看法。
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什么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其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发之后,即从1992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的。
部分地区是从国发(1995)6号,即《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
因此,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都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所谓的视同缴费,其实,就是由于这部分人没有实际缴费, 导致他们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少,个人账户养老金比较低的实际情况。国家作出的一种补偿。就是对没有实际缴费的,有连续工龄的职工一种补偿。
所以,采用了过渡性养老金的办法,来作为补偿的渠道。因此,对这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国家视同缴费。意思就是:这部分钱由国家用统筹基金来负担了。
那么,有人会问了,视同缴费是不是就不用缴费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2011年《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所以,视同缴费期间并不是不用缴费,只是个人不缴费,由政府缴费而已。
那么,哪些人有视同缴费年限呢?问得好!
因为国家对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也是有严格的认证规定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凡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是经过国家劳动局招聘批准的:全民制职工、合同制工人、(含大集体、新办集体)、下乡知青、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及支农戍边支教人员的工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社保中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这就是视同缴费的基本概念。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视同缴费是最低档吗?
对于视同缴费是最低档吗?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虽然不能用高低档来形容它,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它肯定不是最低档。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在计算养老金时,国家对视同缴费,是有补偿机制的。但不是补偿到个人账户。而是采用了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系数的计算办法,来进行补偿的。
从如今全国各地区执行的,过渡系数来看:过渡系数一般在100%~140%之间(全国各地区不一样)。
这个100%~140%的视同缴费系数。其实和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100%~140%道理上是一样的。
现在我们来重温一下,养老金的核算计发公式:
1、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发公式:
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
2、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发公式:
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x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总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1.4%
从以上的计发公式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视同缴费是用来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不包含个人的账户养老金的计算),细致地算下来,按照视同缴费系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要超过,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是非常划算的)。
而且,国家有规定:有视同缴费的人员,在养老金的核算计发中,多一项过渡性养老金的核算。
其实,这种补偿办法比补偿到个人账户还要划算得多。因此,这种方式的支付,不是由个人的账户支付,而是由统筹账户统一来支付的。
所以说,我们从以上的分析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出,视同缴费决不是最低档。这是千真万确不容置疑的(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有视同缴费是非常划算的)。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视同缴费肯定不是,按最低档缴费来计算养老金的。而是按照当地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政策来确定的。
还有一点也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视同缴费一定是比实际缴费划算的(视同缴费不需要你个人缴钱,和社保实际缴费年限一样,计算你的养老金。)。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纯属是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有的地方难免有失偏颇。欢迎友友们批评指正。
谢谢!
(网络图片侵删)
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视同缴费就是缴费之前的工龄,如有十年则乘以1元以此类推。这是必需要计算进去的。
社保视同缴费是个什么概念?是最低档吗?
想问一下医保,也可以算视同工
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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