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老了为何不能领退休金?

这个问题,可以分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两个阶段。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出台过《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才可以享受退休制度。

退休制度,主要是由于技术工人离开工作岗位以后没有赖以生存的条件,而有劳动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继续发放的一种待遇,一般是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在1969年劳动保险基金停止计提,所有养老责任全部转为单位承担。

1947年国家实施土地改革以后,农民千百年来,第一次分得了自己的土地。后来我国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国家的目的是想通过人民公社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各种保障,参照的是苏联的集体农庄。1956年实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生产合作社对于老人也要安排适度的工作,并履行养老责任。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首先实施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过去的大生产,改为土地有农民承包,农民家庭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粮食连年增产。

对于国有企业,由于过去的僵化的固定用工体制,工人实际上是终身雇佣的。如果工人离开了企业,以前的贡献如何衡量确实是一个问题。为此国家才开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

1986年10月,国家开始对于国营企业的职工实施劳动合同制,明确了劳动期限,同时缴纳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我国才实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将私营、外资企业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有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所计算的,这也是对之前退休制度的一种沿承。随着时间的推移,视同缴费年限会逐渐消失的。

总体来说,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有最初的国家退休机制和养老保险缴费共同形成的。

农民实际上只要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按照有关条件享受职工养老金待遇。

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养老保障,国家后来还建立了新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农民可以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如果想领取更高的养老金,那么只能是个人也缴一部分费用了。

现在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对于之前年限的过渡措施也都已经成熟。不会再出现不缴费就可以直接取养老金待遇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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