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退休金不是工资,不能把最低工资的标准强硬要求的退休金待遇上。
最低工资是在职职工的一种收入保障。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关于退休职工,由于不提供正常劳动了,国家并没有设立相定的最低养老金保障。
最低工资需要考虑的情况有很多,和退休职工的情况相比,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比如说:
最低工资要考虑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退休老人的养老金只适用于供养自己,这是国家设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
最低工资还需要考虑上班时的消耗,比如说服装费、交通费等等,而退休老人无需这些消耗的。
最低工资一般包含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待遇。而退休以后的老人可以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直接享受养老金待遇了。
所以说,把最低工资和养老金高低相比是没有可比性的。
养老金待遇是如何确定的?养老金国家有统一的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按照计算公式,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比如说,按照60%基数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15年,退休可以领取12%的社平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总体来说,按照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的养老金也是有一定的下限的。差不多按60%基数缴费15年,养老金至少领取12%的社平工资,再加上一定数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一般来说也在800~1000元左右吧。
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这个问题提的好!
按现在国家政策,有些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规范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每年当地工会组织和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里规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岗就业人员每月工资的最低线。
适用在职员工。
退休金适应群体为适龄退休人员。
适用群体不同。
还有一个适用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金。这里是给与家庭成员中低于16岁,成年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每月生活补助金,比如五保户、智残人员、军烈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体。
部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有可能比在职工作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低,有可能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这些都是适用不同群体,是不同类相,是不能相比较的对象。
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不能!最低工资标准是给在岗的人制定的,不包括退休人员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为原则的。
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交到这个标准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我们养老金的待遇并不受到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的约束,一般情况下,现在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都是要高于1500块钱以上,甚至很多地区都是高于了1700块钱以上。但是养老金的最低水平,实际上是远远达不到1500块钱,或者说1700块钱他们二者之间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说你个人的养老金,比如说想要让自己的初始养老金达到1700块钱。那么基本上你的缴费年限都要在20年甚至25年左右,如果说你仅仅只按照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是达不到1500块钱以上的养老金待遇的,很多地区按照15年来交费,获得初始养老金的待遇都是不足1000块钱的,很显然比起1500块钱还是有差距,但是依然是有很多人他的养老金待遇,尤其是初始养老金待遇是不足1000元的。
对于我们一个企业在职职工来讲,你所交纳的社保基数所交纳的社保年限取决于你的工龄,也就是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基数这一块取决于,你自己实际的工资标准来决定,如果说你的工资比较低,那么相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是比较低的,反之如果说自己的工资比较高,那么相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才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们的养老金待遇跟自己的社保缴费,是有直接关系的,但是跟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线,是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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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是这样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对于劳动者来说的,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超过了1550元,最高的地方像上海,也达到了2590元。
但是,养老金待遇跟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任何关系,养老金也不是依据最低工资来发放的,而是完全根据每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等因素来计发的,像职工养老金的话, 最低每个月也就是七八块钱。如果说你的养老金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说明你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水平比较低、缴费年限比较短等等,社保部门不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补发差额的。
因此,如果个人想要获得更高的养老金,至少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上应该至少要超过20年左右的时间,保持较高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否则拿到的养老金可能达不到1000块钱,在养老方面也就会有一定的压力。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请问:退休金比最低工资标准低,能要求社保补到这标准吗?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退休养老金?
凡是劳动者,在年轻时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日积月累的余额,和你缴费基数指数高低密切相关,以及实际缴费年限长短;到法定年龄退休时,人社局根据个人历史缴费,综合计算应领取的养老金。
养老金拿多拿少,是根据你的历史性贡献:而获得的;并不是社保局,想给你发多少养老金,就无原则性去“满足个人意愿的”。
最低工资标准又是怎么回事?
各省市所在地政府,根据所在地的经济、物价、劳资薪酬水平等为参数,针对一些私营企业业主,及社会临时服务行业用工,而制定的所在地”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统称: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最低小时工资保护,如果你在某单位工作,企业用工低于此“标准”,你可以去人社局去维护权利,会得到解决的。还有你与企业签订用工劳动合同,企业必须要依照“劳动合同法、保险法”,向社保局申请参加“职工社保”,如果企业不依法缴纳,可以去人社局维权。
其实你还没有问到点子上,假如说:退休养老金拿到手很低,而且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否可以向所在地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这个可以申请,但不是在人社局;应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写出书面申请,然后按照申请“低保户”程序,一步一步核实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线下”人员,临时性的救助补贴。
以前我小区就有一户常住户,就是这类情况;2015年前他夫妻俩加一个智障儿子,都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分别是:父母各240元,智障儿每月500元/月;后期他夫妻俩有一位办理了“一次性社保缴费”,每月领取养老金650元,而他丈夫也年满60岁,是办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只领取165元;但是根据地方“低保户人员”资格复审,妻子取消低保救助资格;考虑到他家的实际情况,提高智障儿和丈夫低保费标准,使三人的月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上,也就是说他们养老金收入相加后,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有政府从“低保救助金”上补齐,并且享受“低保户”的各项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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