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社保缴纳额度,实际上指的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又分为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月均值计算的。单位缴费基数,要么是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要么是所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一些人理解的到手工资、基本工资或者应发工资。而是按照上年度工资收入来计算的,一旦确定以后,当年不会改变。
另外,个人缴费基数国家设有上下限。一般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缴费基数。
过去的时候,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一般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从2019年5月开始,全国统一按照各省市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核定。
所以,说在只是缴纳的社保,最高可以相差近五倍的。如果说单位效益差,个人工资低,相应的缴费基数就低。
不过,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档次。
由于企业职工过去还都有一定的行政档次,现在都已经取消了。过去,退休待遇一般是跟退休时本人的职务级别相挂钩的。不过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企业职工是一般没有视同缴费指数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指数,是按照后期实际缴费的平均缴费档次来核算。这实际上,也是按照退休前的待遇水平来核算了,也算是一种过去制度的沿承。
不过,北京市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指数是按照1计算的。但是基础养老金计算的时候,依然使用的是实际缴费指数。
总体来说,养老保险的待遇还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如果单位为个人确定的缴费基数低,养老金的也会低。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等部门维权的方式,要求修改缴费基数。当然,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个人承担的。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我们这里国企对职工社保费缴纳档次比例一般都在100%以上,企业改制时,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有的在国企就业,有的在民企就业,有的做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国企就业的缴费档次比例会高一点,其他的好多就按60%比例缴的社保费。到退休,缴费档次比例高的养老金就高一点。我的一个朋友妻子原在一家国企大厂工作,单位缴费档次高一点,后企业改制下岗在一家民企工作,缴费档次比例只有60%,幸亏她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国企缴费年限加上下岗后的不间断缴费年限,一共34年,去年12月退休,养老金就有四千零几十元。可见,缴费档次比例高低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现在有的人缴费档次比例为最高档300%,退休后,养老金确实让人羡慕。
至于当时为什么社保缴费档次比例不高的原因:一是社保制度实行后,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大家对社保缴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理解偏面,认为多缴费多被统筹,还是少缴好,对多缴多得将信将疑。因此,即使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也没有多缴费,能缴一个100%以上一点的档次比例是算缴的高了。二是对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来说,社保费缴的多,企业负担重,有的还缴不起,有的还欠缴,而缴社保费是法定企业必须要缴的,因此,就按60%最低档次比例缴。三是企业少缴社保费可以节省成本。由于以上原因,企业缴社保费在社保制度实行后企业缴的比例确实不高,即使现在好多企业也是缴的最低档,只有好的大型的企业已认识到多缴多得的好处,有的不是缴100%,而是缴300%。这也是企业间养老金差距大的原因之一。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高。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社保的缴费额度,主要是指的缴费指数,按照这个缴费指数确定的缴费基数,就叫缴费指数工资。国企职工在职时缴费指数工资有高有低,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达到100%,这要根据本人的工资情况来决定。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们所说的缴费指数,这个指数是如何计算的,这需要根据统筹区公布的上年度的职工工资来作为参照。个人的实际工资和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比率,就是我们所说的缴费指数,按照这个缴费指数计算得出的缴费基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缴费指数工资。缴费指数工资,既是缴费基数,同时也是计算基础养老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每年的8月份左右,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都会公布,社保部门就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计算缴费指数工资的基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这个基数去计算缴费的上限和下限。上限就是按照300%来作为缴费指数,下限就是按照60%来作为缴费指数。由于各个地方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一样,这就导致了各个省的缴费基数、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养老金不一样。
比如2021年重庆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工资为69819元,每月5819元,缴费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这里的5819元就是计算缴费基数的参照基数,这里的上限17455元,就是按照300%计算的缴费指数工资,3491元就是按照60%计算缴费指数工资。也就是你在重庆参保,在2021年缴纳的养老保险或是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的缴费基数不能低于每月3491元,最高的缴费基数不能高于17455元。
同样作为国有企业的职工,张三是刚参加工作的国企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资加起来只有3200元,那么张三的缴费基数最低就要按照重庆市公布的缴费下限3491元进行缴纳,而不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3200元来缴纳,他的缴费指数就是60%;李四的工资是每月5200元,这个工资同样低于重庆市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5819元的标准,那么李四的工资由于高于重庆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91元的标准,如果李四按照5200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那么他的缴费指数就是5200元除以5819元,李四的缴费指数就是88%;王老五的工资是每月8000元,就要按照每月8000元的标准来缴纳,缴费指数就是8000元除以5819元,每月的缴费指数就是137%。
通过这些举例说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职时的缴费额度,也是要根据本人在职时的工资,和当年参保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作为参照基数计算的,如果本人的工资低于参保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么他的缴费指数就只能是60%到99%,肯定是达不到100%的,但如果下岗前的工资高于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他的缴费指数就可能会超过100%。
综上所述,不管是国有企业的职工,还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大家只要知道,社保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是按照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的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才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的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上,就要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只有当本人的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时,缴费指数才能达到100%,并不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缴费都可以达到100%。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国有企业单位下岗职工,在职时的社保缴纳额度,为什么不是按照100%缴纳的呢?首先你肯定没有搞清楚这个概念是什么。我们在交纳社保当中,其实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缴费额度,这样的一个概念。可能你看到自己养老保险的这个缴费明细表,通过缴费明细表当中发现你的缴费指数没有达到100%,可能是60%,也可能是70%。当然这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为我们社保的缴费基数,它取决于你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很显然从60%~99%的这个缴费指数都没有达到100%的标准,所以说这是很正常的。作为一个在职职工来讲,那么我们缴费指数建立的依据是根据你本人的工资为标准来建立的,当然你的工资水平不是很高,那么平均缴费指数当然是比较低的水平了。
反之,如果说你的工资比如说大于你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那么很明显,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可以达到100%以上甚至更高的水平,所以言而之一是跟自己的工资收入有直接关系,当然作为我们灵活就业个人来说,在选择社保缴费指数方面,你可以自由的去选择60%和300%之间都是可以任意来选择,如果说你觉得100%的这个缴费指数比较偏低,那么你可以选择100%以上的缴费指数来进行参保,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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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国企职工在职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从工资中扣费缴纳社保。
现在,到了退休时,才发现社保卡内都是按照60%为职工缴纳的社保。90年代社保开始缴纳,工资本来就低,根本就没有60%标准交纳规定。
现在的国企下岗职工社保卡内缴纳社保按照60%计算。
请问企业没有足额为职工缴纳,现在按照60%计算?是不是违法?请懂行的解释。
谢谢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
国企下岗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为何不是按照100%缴纳?我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国企职工在职时的社保缴纳额度,都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100%缴纳的,这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必须清楚,这个100%的缴纳额度,并不等于社保缴费基数100%这个缴纳标准。比如,某一职工按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对他本人而言,这难道不是他本人100%的缴纳标准吗?我们再把话说开去,他的这个特定的100%缴纳额度,有可能是低于社平工资水平本身的,即低于社平工资100%这个法定标准的。
很显然,对于国企职工在职参保缴费,为什么不是按照100%缴纳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客观的认知。要真正区分清楚个人参保缴费100%这个标准,并不等同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框架下的100%这个标准。必须明白,社平工资的100%,与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0%,它们两者是独立存在的两码事,绝不可以张冠李戴,混为一谈。
总之,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范畴内100%这个标准,与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100%标准,它们是既有一定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两个政策概念。尤其不能以灵活就业身份人员参保缴费,自主选择缴费基数100%这个标准,等同并代替单位职工的参保缴费基数这个标准。这才是本题目中所以提出国企职工在职时社保缴纳额度,不是按100%缴纳问题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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