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很多人容易把过渡性养老金和十年过渡期搞混了。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的十年过渡期十年过渡期的设置,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计算新办法以后,与老办法造成的待遇差距过大。
过渡期内,首先以老办法退休待遇为保底。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比新办法退休待遇高,那么就按照老办法退休待遇发放养老金。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那么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的基础上,额外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的一定比例。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的人员,发放高出的10%。2016年退休的人员发放20%。如此类推,到2024年发放100%。
2024年10月以后,就完全按照新办法退休待遇发放养老金,不会再出现老办法退休待遇保底的情况。
由于新办法退休待遇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很快。很少会出现老办法退休待遇比新办法退休待遇低的情况。只有东北等社会平均工资低的地区以及缴费年限短的情况,可能会极端的出现例外。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定义中冷实际上指的是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并在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由于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因此国家是按照档案记载的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由于缺少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因此国家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的时间,就是指的2014年9月及以前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2014年9月以前的缴费年限,要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计算。不会套用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但是2014年9月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当按照之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多数情况是可以视同缴费的。
总体来看,实际上只要在2014年9月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这部分退休缴费年限就会一直保持下去,直至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由于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是非常划算的。

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肯定有,有怀疑是对"新人新办法误解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并轨,是2014年10月开始的,在此前退休是老人老办法,十年过度期是中人中办法,此后是完全并轨的新人新办法。那只是对老、中、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不同计算方法。在"并轨前"的工作时间(工龄),无论是中人(十年过度期内退休),还是新人(十年过度期结束以后退休),都视同缴费年限。说白了,这与那个计算退休养老金的不同方法的中人、新人是两码事。实际上,在"并轨"后,人社部门己将每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进个人档案了,无论你何时退休,都大放宽心。但并轨后参加工作的"新人"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有人把那计算养老金方法的"新人"误解为这新人,所以才有疑问。
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之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缴社保和职业年金。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改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
我是2015年底退的,缴了一年社保和职业年金。只缴了一年,以前的工作年限都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不管你缴几年,哪年退,以前的工作年限都视同缴费,放心好了。
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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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以后过渡期,还会有这个退休的视同缴费年限吗?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事业单位中人的十年过渡期,结束之后,即便是2025年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虽然说被称之为新人,也采用全新的计算办法来确定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过渡性养老金依然是拥有的,只不过它是没有了10年过渡性的补偿养老金,但是对于我们2014年9月份之前拥有事业编制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正常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那么既然拥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按照现行的计算办法,就是根据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计算出来的,所以说会拥有一部分过渡性的养老金。但只不过这个过渡性的养老金跟我们事业单位中人过渡性的补偿养老金是有本质的区别,它主要是针对于你在2014年9月份之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之后,然后以此为计算条件确定的我们过渡性的养老金待遇。
当然你在2014年9月份之前,事业单位期间的工作年限越长,那么其实对于你个人来说,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相对来说也会更高一些,所以说拥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那么相对自己退休金的待遇水平也会更高一些,这是毫无疑问的。虽然说计算方式是相同的,也就是跟我们现行企业单位的计算方式是相同的,但是从根本上并不会影响到我们实际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因为毕竟我们养老金他是严格的按照自己的缴费条件去组成的,而且本身作为事业单位人员来说,还有职业年金的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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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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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呢?对于在2025年以后,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那么只要自己有2014年9月份之前的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一般情况下都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虽然说在2025年以后,我们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采取全新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和计算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这个全新的计算方式,它有一种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就是根据你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最终来决定自己能否获得多少钱的退休金待遇,举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你在2014年之前拥有20年的工作年限,那么这20年的工作年限因为你没有机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所以说只能够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认定,那么最终就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大概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140%的标准来确定我们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在2014年之前有工作年限的个人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但是2014年之前没有工作年限的个人,那么在2014年10月份以后参加工作的人群也被称之为事业单位的新人作为新人来讲,确实是没有过渡性的养老金,因为他从开始参加事业单位工作就已经缴纳了机关养老保险,所以说最终他养老金的计算,根据自身的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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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过渡期后退休,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我认为,这是概念清楚,简单明了,有标准答案,不应该产生疑虑与误判的一个常识问题。
必须指出,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时点为政策临界点,所提出并制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规定与制度取向,是以现实存在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为基础的。这是界定并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中人的政策依据与根本标志之所在。
应该说,机关事业单位中人,2025年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笃定有视同缴费年限存在,这是毫无疑义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在职和退休中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它是客观实际的一个事实存在,也是穿越时空的一个事实存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因此,在十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有视同缴费年限;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中人,它仍然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存在。也就是说,有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客观存在,不是以十年过渡期结束与否,进行政策划线的。很显然,退休中人有无视同缴费年限存在,与十年过渡期规定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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