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待遇,要按照本人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来计算,可能是很多“中人”不理解的问题。这样做主要原因是想实现养老待遇的平稳过渡。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计算新办法“中人”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及以后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
由于2014年10月开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业年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应的养老金待遇是统一的,不管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也是完全统一的。
参加养老保险以后的年限养老待遇好算,对于之前的工作年限怎么办?如何计算养老金待遇,因此国家要制定过渡方法。养老保险待遇的新办法,是针对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采取视同缴费的方式。
视同缴费年限要根据退休时的职务级别确定视同缴费指数,用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作为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一种补充。基础养老金计算时,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的。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是2014年10月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2014年10月之前工作、之后退休的中人都有这样的缴费年限。如果是说2014年1月份参加工作的20岁小伙,未来退休很有可能是要在2054年甚至2059年,所以过渡性养老金的持续时间很长很长。但是,大家也可以看到过渡性养老金的时间已经锁定,未来不可能再增加。
十年过渡期由于新推出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和过去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变化非常大,计算出来的待遇也相差很大,为了实现新老办法的顺利过渡,因此国家制定了10年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进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的高低比较。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高,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如果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一定比例。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的人员计算养老金时发放高出10%的,2016年退休的人员发放20%,到2024年发放100%。10年过渡期一般在2024年10月到12月结束。退休以后不再增发10%,而是按照退休养老金调整办法逐年进行调整,这仅仅说的是养老金退休计算时的办法。
老办法退休待遇确实要以2014年9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然后按照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增加,再加上2015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标准的要求进行调整。以后就参与每一年度的工资增长率调整。这种老办法计算公式存在着两个疑惑,第一,为什么要以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为基础?第二,以后职务职称进行了晋升,怎么办?
关于第1个问题,这是基本工资标准的公平问题。为了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防止缴费以后工资待遇降低,国家从2014年10月开始,大幅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表的标准。比如说事业单位副高7级岗位、薪级32级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分别是930元和767元,合计1697元;2014年10月基本工资套改以后基本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了1760元和1682元,合计金额3442元。套改前后工资相差1745元。尤其是2016和2018年,国家还进行了两次工资表调整,相应的差别越来越大。这样退休待遇会高出近两千元,跟老人的退休待遇差距就太大了,这种办法是不公平的。
关于第2个问题,职务职称如果进行了晋升,相应的老办法退休待遇也会得到提高。如果是2015年有事业单位8级岗位提升到7级,2014年9月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如果提升400元。那么在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的时候,就会在2015年再加上400元作为退休生活补贴差额增加。如果是以后年度退休,就参与以后的比例调整。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时,2015年的退休费调整是按照中级职称还是副高级职称呢?当然是中级职称,当时的退休费调整是针对2014年9月以前退休并拥有相应职务的老人,这就是职称晋升晚了的缺点了。
国家不可能会因为一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前后一个月退休的老人养老金差距扩大至一两千元的。所以,国家对于以后退休的中人计算过渡期老办法退休待遇时,使用2014年9月的基本养老金主要是为了实现老人的退休待遇和中人退休待遇的平稳过渡。
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目前中人养老金尚未理顺,所以这领的是按照2014年9月份标准计算的预发养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啥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这是预发养老金为什么是2014年呢?因为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改革,养老金进行并轨。
为了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降低,所以就划分了3类人。一是老人,就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
二是中人,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属于中人。预发养老金就是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核定的。
三是新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改革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其中,中人的养老金待遇最为复杂,实行的是新旧办法对比,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就是10年过渡期,也就是第一年补发高出养老金的10%,第二年补发20%,一直到2024年。
中人待遇尚未理顺由于中人的养老金待遇理顺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关系重大,而且各种数据需要核实,系统计算后,还需要手工核算一遍,所以需要的时间比较长。
现在已经是过渡期的第6年了,只有江苏、福建等少数地区理顺了中人的养老金,领到了真正的养老金,其他多数地区的中人养老金待遇尚未兑现,领取的是预发养老金。
比如四川一度启动中人养老金待遇兑现,但是由于差距太大,引发了争议,后来叫停,到现在还在完善之中,可以中人养老金兑现工作的难度。
那么,在理顺之后,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另外还有职业年金,每月分两笔发放。
所以,综上所述,不只是2017年后退休的中人领的预发养老金,而是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都是领取的预发养老金,只有理顺之后,那么,才能拿到真正的养老金待遇。
而预发养老金比较少,所以,也希望各地能加快进度,尽快兑现中人的养老金待遇,毕竟很多人都等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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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主要是因为“中人"的正式养老金还没有理顺,所以只能暂时按2014年9月之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预发养老金。
为了解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2014年10月1日,国家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通过在职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按照本人的缴费情况到社保基金领取养老金待遇。
本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两之内就可以把一切理顺,让退休的“中人"们足额领取到养老金待遇。谁也没有想到,由于“中人"养老金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丶视同缴费年限、工资增长率丶职业年金计算丶调节金比例等方面的复杂性,致使中人养老金的正式方案迟迟出不了台,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后陆续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们一直按照2014年9月以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预发养老金,也可以说是临时生活费。
屈指算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巳经6年了,可陆续退休的“中人"们却一直领不到正式的养老金待遇,这件事让不少"中人"大为不满。不过,有一点“中人"们大可放心,只要正式养老金待遇一理顺,社保部门一定会按照各人的养老金标准,从你退休的第二个月起,一分不少地给你补差。
阳光总在风雨后。据报道,四川省人社厅从今年4月份起,连续在全省县、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丶高校召开“中人"代表和专家学者坐谈会,就“中人"养老金正式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然后逐项进行修订丶完善。目前方案修改已接近尾声,预计国庆前后可以在全省给退休“中人"兑现丶补发正式养老金待遇。四川作为全国的人口大省都能够兑现“中人"正式养老金,其他地方肯定也会紧随而上的。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中人"们就再耐心等等吧!
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先易后难,逐步到位!我们都知道,从2014年10月1日养老保险并轨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采用了全新的并且完全不同于之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就是因为并轨之后养老金是新鲜事物,很多人还弄不清楚或者是不熟悉养老金的计算,如果匆匆忙忙的,就有可能会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弄错,因此,为了更加稳妥、更加准确地、或者说避免出错地处理好每个人的养老金,就要有一个过程,就要有一种妥善的解决办法,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充足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作,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达到顺利过渡到正常的养老金水平。
用什么办法,才能更好地解决以上的这些问题呢?首先,2014年10月以前的退休金是比较容易计算出来的,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比如,我们这里教师的养老金,只是按照临界点之前的标准,把基础性绩效工资改成退休之后的生活补贴,其他各块工资基本不变。或者说,用临界点之前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只是暂时性的一种生活费。
这种临时性的养老金发过之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会立马按照“中人”养老金的过渡性计算办法开始计算。等到理清楚之后,就会立马按照新标准和老标准的差,再对照之前发放的养老金,实行多退少补的办法,给予补齐。
前一段时间,我们这里和你情况差不多的退休人员,有的补发了3万~5万的养老金,也有退还好几万的人,这样就标志着他们的养老金理顺了。
所以说,即使现在把2017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照临界点之前的标准发放,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只是可能要等一等,最后,一定会在理顺之后,多退少补的,也就是说,养老金一分钱都不会少的。
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看了“中人”养老金,为啥按20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的有关解读,我认为这些纯粹是就事论是,没有真正说到点子上。
这个既棘手又敏感的问题,是实施养老并轨的一项大的政策与规矩。可以说,不光17年退休的“中人”养老金,只要在整个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们,都会按2014年10月之前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预发养老金的”基准与基础的。
企业当年的改革也是如此这般。这样做确有一定的道理与原因,属于一种限制与约束机制。当年企业改革时,拟把这种做法叫做“封定”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即把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和标准,人为硬性地封定在一个时间节点上。比如,现在就把机关事业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计算基础,硬性“封定”限制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资标准之上。
为什么要这么硬性做呢?大家对此怨声载道,疑惑不懈,议论非非。一句话说到底,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防止并轨改革后,有的地方、单位或个别领导不顾大局,人为大幅突击提职加薪问题的时有发生。当年企业改革也是这么操作,的确行之有效,收益非浅。这对于维护广大退休“中人”切身利益,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环境,防止退休“中人”待遇水平不致因此而发生大起大落。
尽管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封定”做法执行比较严格,但也不是绝对封死的。比如,在对原企业待遇计发办法,进行改造、调整与完善的同时,在制定、调整退休“中人”视同年限缴费指数表的基础上。同时,也同步出台了退休待遇老办法的工资增长率,这当然是一项与社平工资水平挂钩的普惠办法,这对于所有退休“中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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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什么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你说的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待遇计发问题,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处于新老制度过度的历史阶段。但是由于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案迟迟没有确定,这是导致暂时按照2014年10月之前的标准预发养老金的根本原因。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该决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要求,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属于退休中人。你是在2017年办理的退休中人,因此养老金分为三个部分,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但过渡性养老金要根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来作为计发依据,目前各地也在不断探索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你在2017年办理退休,但是目前发的养老金实际是属于预发,预发部分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改革决定的要求,在新老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确保按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水平不会低于按照老制度退休的人员,所以你按照2014年10月之前的标准预发,就是按照不低于按照老制度退休的标准。但2017年退休,实际你的缴费年限只有3年,大部分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出台以后,对养老金还有一个正式计算的问题,正式计算以后,对于高出老制度办理退休的部分,设定了一个10年的过渡期,在10年内分期计发。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的计算,由于目前全国各地的进度不统一,加之各省的计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在退休人员中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在改革进程中要探索建立一套完整的养老金制度,这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对于中人养老金的计算,如果统一按照老制度计算,退休人员觉得自己交了养老保险费用,养老金没有增加感觉吃亏,而如果养老金增加的幅度过大,按照老制度退休的人员觉得吃了亏,心里也不服气,所以这个度如何把握需要一个调研和科学的论证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比较长,到现在已经过去了6年多,但好事总是多磨的,一旦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定性,而且各省市之间基本上统一,我想退休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也就不再是一个问题,而将成为一个比较固定的工具,所以耐心等待也许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综上所述,你20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是按2014年10月之前的标准发放,主要原因就是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问题,所以你现在领取的养老金是按照2014年10月之前本人的工资比例预发的,待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标准定型之后,2014年10月以后的养老金将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养老金水平也会有一定提升,超出预发部分将在今后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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