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旷工欠了单位很多养老保险,对将来重新参保有影响吗?为什么?

现已与单位办了解除手续,单位会不会强制通过法律手段要了这笔钱。假如我一直不交,对将来领取养老保险有什么影响

职工如果欠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会不会哭呢?

这个事儿还真的该哭。

社会保险费该由谁来付呢?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有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可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职工实现就业一个月内,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月从单位财务账户中扣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从职工工资中,按月扣除个人应当负担的部分。这并不属于违法的克扣工资。

可是如果出现一类情况,单位是无法扣除职工本人工资的,用人单位可就会亏大本了。比如说劳动者长期请事假或者旷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休产假,如果劳动者没有工资可发,那么用人单位社保应当怎么缴纳呢?

原则上,社保个人负担部分还是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当通知劳动者自己支付个人费用。如果劳动者没有及时缴纳个人负担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垫付。如果不垫付,按照社保系统的缴纳规则,是不可能出现单位单缴用人单位部分的情况。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费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需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滞纳金率高达18.25%。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滞纳金,一般都会按时缴纳的。

用人单位垫付了职工个人部分社保费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后续来上班,自然可以将其欠公司的社会保险费一起从月工资中扣掉。如果劳动者被解除或者开除了,实际上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劳动者偿还。

可是相对而言,真正用人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讨要的并不多。第一,用人单位拉不下这个脸;第二,相应的律师费也是很贵的。所以,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选择捏着鼻子忍了。

社保费要各担各的,即使没有在单位参加工作,劳动者也不应当承担单位部分

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有权力向劳动者索要的社会保险费,仅仅是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以及部分失业保险等等。如果按照最低基数3000元缴费,差不多相当于每月三百多元。

有的用人单位会忽悠劳动者全部承担社会保险费,那是不合理的。理论上说,如果出现了旷工或者不上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不需要承担社会保险费了。

至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产假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是必须按照要求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有病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等等情况。

所以,如果说劳动者因为旷工,用人单位给多缴了好长时间的社会保险。劳动者仅应承担的是个人部分,单位部分是不需要承担的。不过劳动者如果觉得过意不去,愿意多承担也是没有办法的。

由于旷工欠了单位很多养老保险,对将来重新参保有影响吗?为什么?

我想你说的意思是单位已把你社保费用缴纳了,但你因旷工没收入所以相当于欠了单位的钱。哪可以这样讲,你只要累计缴费15年,达到退休年龄照样可以退休领养老金。但是你因为全用单位的钱缴的社保费用,所以应该是欠了单位的钱,这在你与单位之间构成了债务关系。至于单位向不向你索要,通过什么方式要,那我们就不知道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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