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了十年班的单位被离职了,我能要到补偿吗?
我们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毕竟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很多人都想知道能不能得到单位的补偿。
一般来说,大体的基本原则是:如果职工无错,被单位解除或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果职工有错被解除,或者是单位无错个人主动申请离职,那么可就没有办法了。
按照国家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条件,主要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但是第46条主要涉及到违反各种法条的情形。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来说,就是职工无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提出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4类情形,这14类情形中,只要职工无错的,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主要是指:
1、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2、没有支付劳动报酬;3、没有购买缴纳社会保险;4、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当事人的权益;5、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欺诈的情况);6、另外用人单位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7、以及其他情况等等。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实际上主要指的是上述的14种情形。
所以,可以要到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情形有很多,你究竟是属于哪一类情况呢?
我在上了十年班的单位被离职了,我能要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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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如果说你在工作单位上了10年的班,但是被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很明显是可以要到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你在工作单位工作,10年以上,并且是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依法来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决定,那么你工作10年可以获得相应10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或者说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待遇。
那么除此之外你还有失业金的待遇是可以领取的,只要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常的给你缴纳的失业金,并且失业保险缴纳了10年以上,那么基本上你是可以获得两年左右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在领取失业金待遇期间,你的职工医疗保险还会由失业金来给予代为交纳的,所以说这些补偿措施都是你可以依法享受的。
在这两年之内,你可以去寻找新的工作单位,在寻找到工作单位以后,如果说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缴纳社保的话,那么这个时候你的失业金待遇就会停止发放,然后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失业金的待遇主要是用来缓冲,我们在找工作期间,没有工作单位没有收入的一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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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了十年班的单位被离职了,我能要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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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在上了10年的班,单位被离职了,那么我需要补偿吗?如果说你所做的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形是符合经济赔偿待遇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你所得的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这个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决定,当然你工作了10年,那么你就应该获得10个月的全国工资待遇,或者说10个月的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待遇。
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获得一笔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待遇也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如果说你在企业单位正常参保的失业保险,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正常的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当然失业金的待遇最长期限是不超过24个月,所以说你可以享受2年失业金的待遇。
那么这两方面的待遇都是你可以正常享受到的。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必须是企业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如果说是你自身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就不具备享受经济补偿待遇和失业金的待遇,实际上你什么样的补偿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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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了十年班的单位被离职了,我能要到补偿吗?
能
我在上了十年班的单位被离职了,我能要到补偿吗?
上了十年班,在单位被离职了,能否要到补偿,关键是要看题主被离职的原因,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是能否要到补偿的关键前提。
题主只是说被离职,也就是说是被单位辞退的,并非是个人意愿或是与单位协商一致,应属于单位的单方面辞退。
题主也未说明自己被辞退的原因,到底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被单位辞退,还是非过失被辞退,都没有交代清楚。
如果是因为题主自己过失,达到了被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条件,是得不到单位补偿的;如果非个人过失原因被单位辞退,是应该得到单位补偿或赔偿的。能否得到补偿或赔偿,要看被辞退的原因而定。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想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法律规定的条款来看,只要单位解除与题主的劳动合同符合以上条款,题主就应该能得到经济补偿。
在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条款中,不包含《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符合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之一款,就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题主是因为个人过失,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题主能不能要到补偿,关键是要看被离职的原因,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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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字在这不恰当,写辞吻合于情理。
体制说不有补偿,自己走人无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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