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一定争议,一些职工自愿来加班,可不可以向单位要加班费呢?但是,实际情况下我们很多人没有搞清楚加班的定义。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加班是指除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以外,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予休息继续工作的情形。

值班,单位为了安全和通信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者双休日或者其他时间进行安全值守的情况。

第一,两者本意的区别,实际上是加班是要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而值班是一种安全值守属于单位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两者待遇的区别。加班费是由《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值班一般则是发放值班补贴即可,具体标准国家没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值班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很少有值班补贴的。一些特殊有经费保障的值班,会有30到一两百元的值班补贴。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实际上加班有三类情况,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工作不予调休、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要按照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双休日工作不予调休,应当按照200%的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只要安排工作就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在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200%或者300%发放工资报酬。而不是有些人想的,按照200%×150%或者300%×150%计算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计算工资的问题,实际上我们的标准工作日是250天。不过,11天的法定节假日是不需要工作,也需要发放工资报酬。因此,我们计算月计薪天数的时候,等于365天减104天除12个月,等于每月21.75天。我们的日工资标准也就是月标准工资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等于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加班的测量方式

在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有关规定中,将我们的工资总额划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是计件工资计算加班费最好算。加班时间完成计件的数量乘以标准工资再乘以150%、200%或者300%

至于计时工资,可能一些企业会有所非议,认为加班的工作效率会更低一些。但是,计时工资就是按照时长来计算工资标准的,不可能因为效率高低而区分出不同的工资标准。除非用人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对于奖金的发放做适当调整。

加班的程序

一般企业的加班需要遵循这么几个程序:

第一,企业确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第二,经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没有公会的,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协商。

第三,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劳动者加班。值得一提的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是国家宪法保障的权利,企业和其他人是不可剥夺的。

第四,在劳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小时,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所以,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主动去企业自己熬时间。这部分时间是不能计算为加班时间的,当然也没有加班费。

不过,现实情况中确实也有一些企业会拼命安排劳动者工作,让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不得不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目前来看,这种情况确实没有好的办法,毕竟涉及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定性是否合理的劳动争议问题,维权非常困难。

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还是应当组织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共同与企业协商相应的工作标准。

综上所述,员工主动加班,但用人单位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应该支付加班费的。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自愿加班发不发加班费,我们其实只要记住一点,对于公司来说他是唯利是图,能省钱就一定会省钱,所以如果员工自愿加班,公司一定奔着省钱的目的,不给你发加班费的。

在职场上工作的人一定都知道,如果要发放加班费的加班,一定要在加班前进行层层报批的审核,如果你的加班没有经过审核,即使是你有加班的行为,也是一定不会给你发加班费的。

这也是公司管理手段的一个方式。

公司这样做也有公司的道理,因为如果所有的员工都不经过审核就跑去加班,那么公司要发的加班费就会太高,谁都会把能上班做的事情留到加班后,公司的人工成本一定吃不消。

很多公司的管理也是在不断的出现各种问题之后,才会逐渐完善的,公司在加班管理方面一开始并没有那么严格,不是说一定要审核才去加班。

在最开始,员工自愿去加班,也会发放加班费,但是正因为这样一种制度本身的漏洞,导致有一些员工为了混加班费而去加班。比如休息日的上班时去打个卡,然后去做别的事情,再到下班的时候再去打个卡,用这种自愿去加班的形式混公司的加班费。

久而久之,大家也会跟风去这样做,导致企业不得不去用制度堵住员工的行为,也就出现了加班审核才能发放加班费的情况。

省钱,节约人工成本一定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你就不要太高估了他们的格局和胸怀,自愿去加班,请放弃加班费。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非常感谢邀请回答。

这得看你公司的制度。

第一,公司制度和执行情况。例如茉莉之前有个公司,规定是加班只需要在当天提前向直属上司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就可以加班,并且支付1.5小时的加班费,但是上司也不会强制要求大家一定提前,只是说加班时间要超过半个小时才开始起算。所以不少同事一般都加一个小时班,确实这一个小时其实任务是不饱和的,但是为了凑数,当然公司也支付给大家,全靠自己自觉了。

第二,大部分公司主动加班没有加班费。在大部分的公司来说,除非是公司要求的加班,要不是不会支付加班工资的,因为按照任务量来结算,如果当天自己的任务做不完而要加班,这种情况大部分的企业都认为需要员工自己消化这些时间。更不要说如果闲着没事加班了。

第三,注重金钱以外的收获。其实主动加班,特别是在下班后加班,同事会少很多,过来骚扰你的人也减少了,所以可以静下来看很多资料,或者进行自我学习,在公司有个环境就是让人能尽快的投入状态中。所以少量这种没事主动留下来加班学习也未尝不可,再说如果领导见到你在加班,说不定印象分又加多几分呢。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员工自愿加班,公司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算自愿加班呢?

一、公司有明确制度规定,例如员工加班必须经过公司批准才为有效。而且这个制度一样要经民主制订程序并公示,同时要尽到告知员工的义务。

二、原则上加班时间公司会在考勤机上设置打卡无效。

三、员工来不来加班,公司不能有强迫的事实,但这种一般员工无法取证。

按理说,没有加班费,应当只有极少数员工会因为工作原因来义务加班,但为什么现实中那么多公司都是义务加班成习惯,甚至还公开倡导996工作制呢?

一、公司给的工资结构里已经包含了加班费。至少让公司在账面上显的没有拖欠员工加班费。

二、公司也不强制加班,但公司对于这种人的升职加薪基本是排除在外的。而且在算奖金或年终奖时,基本也是按低档的算。

所以基于种种原因和规则,很多公司的员工不得不去义务加班,公司的套路永远要大过这些规定。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这个问题的矛盾点追溯本源还是公司薪资制度的未健全,员工的工资一般分为职务工资和职能工资。

所谓职务,指工作的内容,即岗位职责。所谓职能,指工作的能力,在该岗位上把职责做好所应具备的能力。所以员工的工资一般会分成两部分:职能工资与职务工资。

职能工资是跟工作的过程中的事项对应,在工作的过程中做出了什么贡献使得这项工作完成率提升多少,则是会按照贡献度与具体完成事项给予工资。职务工资是跟工作岗位对应,你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我就会给你相应的工资。

对于加班费一般都是算在职能工资之中,而职能工资是跟所做出的业绩直接挂钩,所以在制度健全的公司中不存在闲着没事还能拥有加班资格的事情,更不用说支付加班费了。如果你的工作效率很高,就算不加班也能够提升职能工资,这才是正确的薪酬制度。

因此,这个问题会出现归根结底是钻了公司薪酬制度未建全的空子,如果公司在没有任何制度和标准表明员工是闲着无事干主动加班的证据,则是需要合法支付加班费。但是我想在此规劝一句,可以告诉公司管理者健全薪酬制度,切莫故意去钻这种空子,因为宁可雪中送炭,切勿伤口撒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员工自愿加班,可以和单位要加班费吗?

我个人认为只要通过申请就应该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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