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是的,如果真实行了个人破产制度,欠款可以不用还了。
个人破产制度,是针对个人在还不清债务时,经法院裁定对你财产进行清算,对债务进行调整的一种方式。但是,并不是说你破产就能够简简单单的恢复正常生活的。
第1步,申请破产。一般是在面临着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个人面对无法偿还的债务而申请的无奈之举。
第2步,财产清算。要对个人所有的债务以及财产进行清算,只会给个人保留必须的生活用品。像房产、汽车、奢侈品的包包都会被拍卖的。或许我们会对破产申请人核定一定面积的保护房产,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你住着价值千万的房子,然后通过破产逃避债务的。
第3步,破产期保护。国家会规定5~10年的破产期,在破产期内,你不可以申请信用卡、不可以进行高档消费、不可以坐飞机、不可以坐动车商务座,甚至不可以买3D的电影票。都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标准。比如美国个人破产,不可以进行200美元以上的消费。这些做法,都是为了防止恶意破产。
破产期内,你仍然可以工作,但是只能保留最低生活收入,也就是最低工资水平,多出的收入都要用于还债。特别像监外执行的5~10年刑期。
当刑期满后,一切就恢复正常了。你挣的全部收入都属于自己,也可以进行更好的消费,过更好的生活。
实际上个人破产制度是社会法制的进步,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对于一些年轻创业者是难得的福音。
年轻人,都想创立一番事业。但是创业失败的概率非常高,我们不能因为创业失败,让年轻人背负欠下一辈子的债务都抬不起头。如果能够给予年轻人5~10年的考验期,在申请破产之后回复正常生活,这对社会也是极好的。
只是我们要打击恶意破产这样的不诚信的行为。只要出现各种破产制度,恶意破产事件肯定是避免不了的。不过我们绝对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存在坏的可能,而不敢迈出尝试性的一步。恶意破产,只要社会加强监督就能够有效的减少。社会是有办法的。
从2018年开始,国家就在努力打破银行的刚性兑付。要明确的向投资者灌输,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理财责任观念。确实是这样,借贷也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不要因为个人破产制度实施,认为自己是债权人就有可能亏本很大,只要你增强识人的能力,在民间借贷中多长心眼儿,那就会少亏本儿了。有助于提升社会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
所以,未来会出台的个人破产制度,真的是一件好事情。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真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破产才刚刚提出来,就有人考虑到自己能不能申请破产不还债了。
像题目中所说,在十几家银行办了20张信用卡,总共欠款60多万,这也够能造了,想不还钱估计很难,而且想申请个人破产,估计更难。
个人破产制度尚未正式建立,但是,一定要树立一个概念,那就是如果申请破产成功,你会比没有申请破产难过得多。也就是说破产只能会让你更难过,而不是更好过,除非你能忍辱负重,东山再起,实现“凤凰涅槃”。
我们现在虽然没有实行个人破产制度,但是对于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也有适当的保护,相对来说限制比较少,能保障基本生存。如果实行破产制度,仍然会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但是可能会出台更多的限制措施,会让你感到生活处处碰壁。所以,我认为个人破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解决了债务双方,对于无法偿还的债务如何进行财务处理的问题,并不是给破产者更多的保护。
如果你有能力偿还但是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甚至弄虚作假干扰司法,就不是个人破产这么简单了。你既然能够申请这么多信用卡,而且能够信用消费60万元,你当别人都是傻子啊?钱花到哪里去了?你的房子、车子以及公积金、养老金会自己跑掉吗?现在很多老赖就是通过隐匿资产的方式逃避债务,但是最终被司法制裁。
所以,无论个人破产制度是否实行,还是何时实行,这都不是逃避债务的工具,也不可能改变社会的运作方式,只能是让规则变得更加清晰、公平,可执行性更强,奉劝您还是不要幻想欠钱不还这样的歪招了。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题主真是位新时代的“超前”大侠。
这一,为拉动内需,缓解国家经济发展之忧,不惜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多张卡,超前消费了60多万元,挤入了当下正不断壮大的“负翁”之列。
这二,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刚刚联合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题主你就敏锐地嗅到了国家政策的“利好”,对这60万欠款不用还而独自偷欢了。
这三,在我国,今后可以个人破产这是真的,可以债务豁免这也是真的,但是,个人破产制度,在目前,但还仅是提出研究建立阶段。
题主立马联想到自己超前消费的60多万不用还了,这思想意识也的确是有些太超前。
不过,既有提前消费的习惯,也有了“巨款”欠账,借此了解下“个人破产”的法律知识,当也是有备无患的事。
个人破产制度,是所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中国实施个人破产已初步具备了条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超前消费作为一种时尚生活方式与理念,正被越来越多的都市民众所接受,房奴、车奴、卡奴相继出现,“负翁”正一跃成为这个时代消费的主力。
目前,我们已迈入负债消费时代。
与此同时,过高的杠杆率和不择手段的追债,因还不起信用卡、网贷等,挺而走险、自杀等极端案例也层出不穷,屡见诸报端。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既能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能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依法免除一定债务,帮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走出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破产制度对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或家庭来讲,实际上能够起到相当的保护作用,而不是陷入无休止的债务中。
具体到题主所讲办了20张信用卡,欠了60多万,个人破产是不是可以不用还了。
要回答这个具体问题,还得根据题主个人具体情况具体谈。
所谓“破产”,简单讲,就是资不抵债。题主若所有资产加起来也不足60万,那题主就可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法院将会把你的所有资产进行清点,给债权人还上一部分,给你留下生活必须的一点钱。
破产期间大约有四至五年,在这个日子里,破产人只能过最清苦的日子,很多限制,不仅要向超前消费说拜拜,甚至连出门打车都不行。
破产人老老实实地遵守规定,熬过这几年,破产限制解除了,没还完的债务也就真还不用还了。
试想想,这个人破产的滋味,你愿意用不还那60多万欠账来尝尝吗?
综上所述,题主问: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我的回答是,若我国开始实施《个人破产法》后,你欠银行信用卡60多万无法还债,银行可依法申请宣判你――债务人破产。你自己也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在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个人声誉受损的条件下,债务可以得到一定免除。你也可以有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是,话说回来,这项制度在咱们这边,短时期还是挺难实行的。因为,个人破产制度确立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或者特定社会个人信用发达,使多数人不敢轻言破产。
如今,咱们这边的个人财产都很难完全查证清楚,一个人有几套房,有几个银行账户都搞不清楚,在这种现状下,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我认为比较难。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事的
首先第一信用卡是银行所有,这个跟你破产还信用卡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借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你破产了,暂时还不上,这个可以向银行做好沟通还款事情,可以少还晚款,但不能不还
第三,欠信用卡不还这个对你个人来说,是对你最大的影响,所有信用都背上了黑名单,以后坐车,飞机,高铁 贷款都直接的关系
第四,所以破产依然还得还钱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目前我国只有企业破产制度,尚无个人破产制度,企业破产只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即可,超过的部分无需承担;但是因为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所以个人的债务目前需要无限责任承担。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目前已经入不敷出,经营不下去了,企业申请破产,此时如果企业全部净资产仅有1000万元,而企业负债2000万元,如果说企业没有任何弄虚作假(比如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申请破产之后,企业这1000万元资金等额分配给债务人(比如欠了两个人分别为500万元和1500万元,那就分别偿还这两个人250万元和750万元),之后就债权两清了。
而个人呢?因为没有破产制度,假设你欠一个人100万元,此时的资产仅有10万元,由于无法申请破产,所以这100万元会伴随着你一生,直至你全部还清为止。
个人破产制度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在文件中明确的提出了: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正是踏出了第一步,但是要完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现实中出现个人资不抵债后,往往债主想方设法苦心追债,而债务人如惊弓之鸟四处逃债的局面,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惨剧,这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因此推出个人破产制度,我认为应该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考虑:
一是给予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有重新再来的机会(比如创业因为客观因素失败的人,破产之后,可以慢慢修复征信,重新再来);同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保护(债权人不用在苦苦追债,有破产制度后,债务人一般不会再潜逃,虽然债权人收回的资金会损失一部分,但是总比不知道猴年马月可以收回来得好)。
二是个人破产制度如果能够实施,那么他人对你借贷就要负责任,这样社会上就不会在出现乱配资的情况,不管是银行还是各类网贷都会比以往放款来得更加谨慎,因为一旦疏忽,这笔款项可能就再也要不回来了。
会不会出现假破产?国家的出发点一直都是好的,但是总有想钻空子的人,只要这个政策出台,肯定会有这方面想法的人,就好比你这个题目所说的欠60万元,是否就不用还了。可以明确告诉你,现实没你想象的这么好,按照美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的实践来看,个人破产法实践中一般会有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对于有能力偿债而故意拒绝偿债的“老赖”,是不可以享受破产法的免责保护的,如果滥用个人破产制度,故意逃避债务的话,一旦被发现会直接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豁免的债务并非说申请破产后立马就算结清了,而是有一个豁免的保护期限,比如目前美国为七年,香港为五年,日本5-10年(具体看法院裁决),这个期间你仍然还要不断地还债。举个例子:你欠债1000万元,现有的个人资产是100万元,申请破产后,你理论上还有900万元的债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比如香港,从破产之日起,未来五年内,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其余的收入你必须全部上缴用于还债,五年之后,差额的部分才算真正的豁免掉,比如你五年内又还了300万元,所以最终真正免掉的就是600万的债务。
实际案例香港有个很有名的破产案例,即香港明星钟镇涛的破产案例,当年钟镇涛借款炒房,没想到遇到房价大幅度下跌,最后还不起银行的贷款本息,申请破产。2002年10月,香港法院裁定钟镇涛破产。按照当时香港《破产条例》有关规定: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必要的生活费用后,其余收入全部用于还债,一直到五年后才解除其破产状态。所以个人破产远远没有企业破产那么简单。
总结综上所述,目前你在各家银行的欠下的信用卡仍然要归还,一则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尚未正式发布,二则就算真的发布实施了,也不是你一句话我申请破产就可以全部免除债务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按时还款才是正途。
在10来家银行办了20张卡,总共欠了60多万,听说可以个人破产不用还是真的吗?
这样可以吗,我们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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