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确实40岁的女职工在就业时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忽悠。用人单位会说:“你已经40岁了,到退休缴费也不会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因此就不用缴社保了。”

这是彻彻底底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要看《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的,现在依然有效。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保险费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所以,用人单位不缴社保不合法。

职工的选择

第一,职工一个选择是向用人单位要求给参加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实际上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女职工过了40岁以后就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去街道办事处劳保中心办理登记以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可以享受到促进就业部门给予的缴纳社会保险补贴。

比如青岛市的待遇是这样的,养老保险补贴16%,医疗保险补贴8.8%。这样的待遇,相当于企业负担的社保部分全部有政府补贴了。另外,企业还可以申请岗位开发补贴。社保补贴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如果初次申请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可以享受到退休的。

达到50岁以后,用人单位就会因为超龄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当然我们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继续工作,这时候用人单位就不能缴保险了。可以通过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方式,缴费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

第二,另一个选择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如果害怕用人单位刁难,我们可以个人主动提出离职,然后以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为理由。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按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选择,找工作不易,坚持到退休为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就以超时效为理由不予受理。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长期在这个单位工作,即使是工作10年到50岁,这个违法行为一直是持续的,我们依然在维权有效期内。

这种情况下可以到50岁,再申请维权。但是由于时间过长,各种证据灭失,并不能够完全保证能够将社保全部补缴。劳动者也要积极搜寻证据,确保维权的时候能够证明工作时间问题。

等到55岁行不行?实际上上述已经说过到50岁劳动关系就已经终止了,缴纳社保的责任也就终止了。维权有效期开始计算,如果是到55岁,那么就已经过了5年,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不予受理。所以,我们也要注意时效问题。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是很不应该,一旦职工维权,用人单位不仅要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待遇,还会承担补交社保时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按照每日5/万计算,年利率可达18.25%,惩罚力度也是非常重的。所以还是希望用人单位不要违法。

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提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第一,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法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特别是社保法已经实行了9年多,还在顶风违法,说明这个单位的老板法制意识不强,缺乏社会责任感,员工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维权。你作为40岁的女职工,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女职工到了40岁,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将造成巨大损失。

按照我国退休的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你已经40岁,如果以前一直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现在用人单位如果再不为你缴纳社保,对于你来讲个人损失是非常巨大的。首先你不能按时办理退休,现在已经40岁了,即使现在开始缴纳,也需要55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再拖延下去,那缴费年限还将继续往后延长,如果不办理社保,你今后将失去办理退休的资格,老无所养,这是你面临的最大损失。

第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维权。

首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用人单位为你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对于以前未缴纳的部分,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二是如果经过协商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办理的,可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银行流水等,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三是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虽然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是对于违法的企业是不会支持的,只要员工能够合理合法维权,一般是会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的。

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作为女性职工来讲,那么40岁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说所在的工作单位不交社保肯定是不合法的。只有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才会依法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这个时候,才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保。

但是作为40岁的个人来讲,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还有10年的一个时间,所以说不交社保很明显是不合适的。除非作为单位单方面解除这名员工的一个劳动合同,那么就不再具备缴纳社保的一个义务了。但是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面是要给这名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还要给这名员工办理相应的一个失业金待遇,所以说这些都是企业单位所应当做的。

但是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不缴纳社保就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也会承担一个很大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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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首先,只要用人单位和超过16岁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知道劳动者办理退休。所以女性只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40岁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用人单位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为什么单位不为超过40岁的女性缴纳社会保险?因为以北京市为例,如果40岁之前未在京新参保,就属于临时社保账户,无法在北京办理退休,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或者之前的退休合格地办理退休。但是,虽然属于临时户,但是用人单位也不得拒绝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的权益;

最后,用人单位要不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看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得在劳动合同签订地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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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40岁的女性职工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说单位不交社保肯定是不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应该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

并且40岁这样的一个年龄也是不具备法定退休年龄的,所以说,没有任何的条件拒绝为自己的员工来购买社保!作为员工来讲,也有权提出自己享受社保的一个权利,如果说单位明确拒绝购买社保,那么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法律途径,来诉讼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的。

比如说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诉讼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如果说介入调查并且调查结果属实的话,他应该会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单位,限期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因为监察大队具有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给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保的义务,所以说,这样的一个途径,也是能够有效的解决自己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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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0岁的女职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缴纳保险费,女职工在企业单位里同男职工享受同等待遇。那么企业不为已经年满40岁的女职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是地地道道地违法行为!可是,企业明目张胆地违法,又有谁来认真负责地管理呢?值得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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