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没有辞职就去投诉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这是非常聪明的行为。
很多人认为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社保,这是很傻的行为。
实际上,我认为这是很聪明的,而且是读懂《劳动合同法》的人。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要符合14项情形。比如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举报用人单位肯定不属于违法劳动单位的规章制度。所以,用人单位无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的单位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法》里还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所以,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不缴社保的职工万一被单位辞退可以得到双倍补偿金。
当然,很多人安全意识较浓,害怕用人单位采取其他形式的打击报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相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其实多数情况下,我们还是把用人单位想的过于强势了,有些事情我们去投诉、举报以后他们也没有办法。
如果劳动者有所倚仗,不怕事、不惹事,就凭劳动合同法维护职工权益,那么用人单位就难堪了,那就成了“请神容易,送神难”。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肯定会宁愿多付点补偿,赶快把职工解除。
任何一家用人单位想做大做强,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为职工缴纳社保,这应当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就会面临更大的损失和法律的严惩。所以,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既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帮助用人单位的。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没辞职就没去投诉单位,没交保险是不是很傻?首先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这个社保,实际上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是有责任和义务,来交纳社保代理,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那位员工缴纳。
当然,如果说你没有辞职,那么也没有去投诉单位,这种情况很明显,企业单位就不会给你缴纳社保,所以说你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一个权益。这种情况下对于你本人来说,就可以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然后就可以依法来申诉自己的主张了。
单位如果没给你交纳社保的话,可以通过你的这个劳动合同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这样一来就可以了,通过所在单位来缴纳这个社保待遇。也就是说只要是你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这样一来就可以来缴纳自己的社保。就是可以通过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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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一点也不傻,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表现!
首先,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强制义务。
单位必须为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现实中,好多单位为了节省企业成本,不给员工员工缴纳社保,这是违法行为。
其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怎么办?
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员工如果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一年一个月工资,两年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如果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按月工资的3倍支付。如果工资没有超过3倍,则没有年限限制。
如果你没有辞职,就去投诉了,单位基于压力有可能会和你协商处理。如果单位因此,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被。所以,你去投诉,其实是你掌握了主动权。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纳保险,是不是很傻?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维权意识的提升和法治意识的不断强化,不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是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需要,这和很多人在职时选择沉默,离开以后再找单位麻烦,起码更要光明磊落,如果我是老板,对于这样的员工才应该值得珍惜。
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但是社保法的要求,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劳动纠纷中,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已经成为员工投诉的最多的内容,很多人在选择工作时,也把是否有社会保险作为选择的标准。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以后越来越没有市场,越来越很难招到自己所需要的人才,依法办事,依法治企,在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中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全面实施以来,已经接近30年的历史,社保法的颁布实施到现在已经整整10年,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的社保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仍然顶风违法,再加上部分职工为了自身饭碗的需要,选择沉默,选择放弃自己维权的权利,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即将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养老的待遇,病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导致员工离职以后,频繁发生仲裁案件,造成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了补缴的难度,给员工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员工有监督公司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权利,只有员工觉醒,敢于挺身而出举报企业的违反行为,用人单位才能心存畏惧,才能更加敬重法律,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才能依法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当然我们在选择维权时,或是实名举报公司时,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一定策略,有保护自己的防范意识。
在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尽可能采取沟通的方式,沟通的渠道可以是向老板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从法的角度,从理的角度,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角度,从人才重要性的角度,可以给公司高层或者是老板写书面的建议,有工会的公司还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来做老板的工作等。如果通过合情合理进行合理化建议的方式,老板还是顽固不化,拒绝员工的合理诉求,那么就要收集好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据,最好采用联名举报或是投诉的方式,可能力度更大,效果会更好。
如果通过投诉等方式,自己的社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能够责成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我想公司可能会不高兴,有的可能还会采取打击报复等措施来打压员工,但是起码自己补缴社保的目的达到了,而且付出的成本,比今后离职以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再去法院起诉公司都会低很多。如果通过投诉等导致公司打击报复的,只要收集好证据,还可以再维权,要求公司赔偿离职的经济赔偿等。
工作没了可以再找,只要人聪明能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是技能,重新找工作不是难事,但如果选择在公司忍气吞声,可能带来就是自己一生无法弥补的损失。目前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等造成的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有一定时效性的,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即使维权成功,社保要补缴也是困难重重,补缴不了要公司来赔偿,那这个官司打起来的难度就就更大了,到那时可能已是心力交瘁,那和在职时选择投诉相比,我想那个是傻子,哪种做法更聪明已经一目了然了。
综上所述,作为职场人士既要懂得安分守己,尊重公司,尊重自己的老板,但也要有十分观念,有法治意识,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站出来的勇气,当我们遭受到侵权时,能够勇敢地利用合法的渠道进行举报,这是完全比较聪明的做法,选择沉默才是傻傻的表现。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自己给公司出具一份离职通知书,解除原因是未缴纳社保,通过快递发给公司即可,这样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赔偿
没辞职就去投诉单位没缴保险,是不是很傻?
哈哈,投诉的时候也想好不干了吧,也好,让这样的单位知道不要随便糊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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