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我父亲17年4月在煤矿作业时工伤,17年8月等级鉴定九级,煤矿方说要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能索赔,问过很多律师说法不一,到现在终于确定下来还要两个月也就是十月份才能二次手术拆钢板,但是煤矿那边营业许可证也是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这个矿就有可能不开了,会不会影响索赔?现在赔偿一分钱都没有下来,如果煤矿方不认账的话劳动能力鉴定到现在,工伤仲裁时效会不会过期了?具体的赔偿是怎样的?煤矿方这么做会不会在忽悠我们?

网友:2017年4月工伤,2017年8月鉴定工伤9级。现在伤病复发,需要二次手术,煤矿还有两个月就要关闭,这应该怎么办?

发生工伤之后,第一要做的事情就是:

认定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后,将工伤员工及时送去救治,30天内抓紧申请工伤认定。30天之后,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影响职工的工伤待遇享受。

社保工伤认定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书代表了法律的效力。职工可以凭借工伤认定结论书索要相应的待遇。

工伤待遇

工伤结果,一般按照劳动能力丧失情况分为1~10级,另外还有不入级和死亡的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并出具结论。然后职工凭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享受有关级别的待遇。

如果职工没有离职,除了医疗费、伙食费报销之外,只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用的单位要照发。工伤9级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部分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般在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后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两部分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部分待遇,待遇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山东省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9级伤残是7个月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12个月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省市的具体标准实际上查看当地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或者条例就可以了。

不过这两部分待遇必须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领取。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发放这两部分待遇的原因主要是防止工伤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职工因为工伤造成的身体损害会额外增加的医疗费支出和就业求职支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际上是对深受痛苦的一种精神抚慰金。

所以,如题目所说的情况,其实只要没有离职,应当没有什么待遇的。

当然旧伤复发后,如果跟工伤有关还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治疗期间也属于停工留薪期。

如果担心煤矿关闭,一般是煤矿营运许可证到期。这跟用人单位倒闭还是两码事。如果用人单位倒闭,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首先支付相应的补助金等待遇。如果是单位破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也应当留足相应的补助金。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劳动者如果觉得用人单位不持久,那么应该抓紧申请主动离职。主动离职后,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医疗费待遇和补助金待遇都是由单位承担。那么我们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不要等到用人单位倒闭之后再去,否则就太麻烦了。

如果用人单位真的破产或者倒闭逃逸了,实际上工伤保险基金还能够保障一部分待遇的。按照国家的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暂行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或者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基金将先行垫付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这样就能保障劳动者的一部分利益,不过像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就没有了。这项规定还是蛮人性化的,不过大家还是提前维权比较好。

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工伤9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是伤残认定为九级伤残,可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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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规定有明确规定。下面,我将九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列出,供你参考。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由省级政府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最长延长12个月。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的,要支付护理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规定。

七、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工伤康复费,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工伤复发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

说明:1.以上费用如果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用人单位为了节约减少工伤保险费,会按照低于职工实际工资缴费,造成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这个根据行业,地区差别很大。

具体金额很难说。

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九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九级工伤能赔多少钱,各地并不完全一致。

1、九级伤残是什么程度

目前工伤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因此九级是倒数第二位轻的工伤。

2、九级工伤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九级工伤会有以下待遇。

a、本人前一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按9个月计算伤残补助金。

例如本人上年度平均月缴费工资4200元,这一项就是4200x9=37800元

b、按本省社会平均工资计算4个月计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c、按本省社会平均工资计算4个月计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d、因伤停工期间,发放本人工资,具体期限由当地劳动部门认定。

e、核发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药费等。

所以这个数额,根据各地情况和本人实际情况而定,大体有十多万元(不含药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九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法律有明确规定,工伤九级应该这样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具有明确的规定,工伤九级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主要有如下几项:

1、医疗费,全额由工伤保险和公司支付;

2、护理费,由公司聘请护工,或者公司支付,一般可以按照100-150/天计算;

3、伙食费,由公司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费的70%支付,(广东地区为50元/天);

4、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为3-6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按正常上班时间支付工资;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工资60%的,可以按照统筹工资的60%计算;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本人工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才有该项赔偿,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工资60%的,可以按照统筹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才有该项赔偿,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工资60%的,可以按照统筹工资的60%计算;

7、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才有该项赔偿,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工资60%的,可以按照统筹工资的60%计算;

以广州为例,2019年社评工资为10292元(2020年8月份公布的,今年数据暂未公布),即广州工伤最低可按6175.2元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九级,扣除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后,大概还可以赔偿21-24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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