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会保险之后到达退休年龄,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总体看起来是非常亏的,但是社保也是保险的一种,毕竟是要承担风险的。
不过社保的各项待遇还是蛮不错的,一般不会让大家亏本。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需要自己承担养老保险的全部费用。各地会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缴费比例上的照顾,比如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是20%,企业总体缴费费率是8%个人部分+18%的企业部分,合计26%。不要小看这六个百分点,按照青岛市2018的最低缴费基数3185元计算,每月也能节省191.1元左右。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三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比如青岛市目前的补贴是每月500元,最高不超过2/3。
如果是单交养老保险,是按照425元每月的标准执行,青岛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是637元,相当于三年时间个人只用缴纳212元。如果首次享受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为止。
万一参保人去世,相应遗属一般会享受到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如果其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不过全国的抚恤政策各地并不太一样,山东省是由上述四个部分。
个人账户余额实际上就是我们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会进入个人账户,每年还按照国家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高达8.31%。一般来讲,相当于个人缴纳的40%左右。
丧葬费,各省市并不一样,山东省只有最低得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辽宁、宁夏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各地也不一样。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山东省从2018年10月1日起刚刚提升标准。按照生活的区域,每人每月分为三个档次,530元,480元和430元。之前的标准是460元,410元和360元。主要是指没有养老金或其他收入的生活困难亲属。
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三项待遇加起来,基本也有七八万元。
我们只交养老保险的话,如果过去15年是按照最低基数缴费,差不多缴纳的本金也是这么一个数。只能保证不赔本了。
如果我们在最后五年享受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话,一般至少也能省下一两万元。
所以,该享受的政策一定要享受到,包括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也一定不要忘记申请,毕竟是可以供养另一位老人一辈子的。
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只领了一个月养老金就去世,真是一件悲痛的事情,不过伤心的同时,记得别忘了领取三笔钱。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到60岁退休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突然去世了,该怎么办呢?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家人在节哀的同时,别忘了在60天内去领取三笔钱,第一笔钱是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第二笔钱是丧葬补助金,第三笔钱是抚恤金。
首先,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只领取了一个月就去世了,钱没有领完,还剩下138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金钱。
那么,这138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会充公,也不会清零,不会纳入到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因为这是个人的财产,是完全可以依法继承的。
当然,能依法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余额统筹账户的养老金无法继承。
其次,丧葬补助金,这是一次性补贴,是为了减轻家人办理丧事所付出的花费负担。
丧葬补助金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的标准差异比较大,多数地方是发放一个固定金额。
比如,重庆的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北京的丧葬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山东的是1000元。
有的地方与平均工资挂钩,比如深圳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后,抚恤金,也叫救济金,这也是一次性补贴发放标准,也并非全国统一,而是各地不同,因地而异,有的跟当地平均工资挂钩,有的跟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比如,重庆发放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的养老待遇标准发放。
深圳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1人,支付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两人支付9倍,供养三人及以上支付12倍。
这些钱加起来可能会有几万块钱了,一定要记得及时去申请领取,要在死亡之日60天内去社保机构告知并申请,需要提交材料,包括死亡证明、关系证明、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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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感谢悟空小秘书邀答。
灵活就业人员买的社保应该是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退休后死亡,身后的待遇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否有,有多少,全国没有统一结论,要看你所在地区的地方政策和个人具体情况,因人而异。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可以继承。是否有,可以对比退休后多少个月死亡,以及你的退休年龄所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进行初步判断。退休后多少个月死亡的月数低于养老金计发月数,就有余额。大于计发月数就没有了。
举例说明,如果是45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216个月,就应该还会有余额。如果是50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95个月;55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70个月;60岁退休,养老金没有领足139个月,都应该还会有余额。
本案例当事人是60岁退休,只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死亡了,离139个月远着呢,可以确定还有相当于138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领取。由继承人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即可。
2、丧葬费所有城镇职工社保参保人一旦死亡,都有丧葬费,具体金额由地方制定,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但只要是在同一个地区,不论是企业参保人、灵活就业参保人,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丧葬费的待遇都是相同的。例如北京地区是5000元,天津市是去世上一年度天津月社平工资的两倍。这笔钱也是由社保机构发放的。
3、抚恤金抚恤金就不好说了,也是执行地方规定。可以确定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都有,一般是按生前工资20个月,或40个月的标准发放。在企业单位退休,或在社会上退休的,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比如北京和天津就都没有,以地方政策为准。这笔钱大多数地区是由退休前的原工作单位发放的。
4、养老金城镇职工社保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可以终身领取的。终身领取的概念意味着从退休那年生日的次月起,至死亡之月止。也就是说死亡当月的养老金还是有的,如果没领,记得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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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发生这种事情,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买了社保,刚退休,才领了一个月就去世了,确实是非常悲伤的事情:钱交了,人没了。
国家也考虑到这个问题,所以,根据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另外社保还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那么,具体可以领到多少钱呢?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参保人去世后待遇”问题。
001 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灵活就业社保和企业社保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1. 计入个人账户比例:
无论是灵活就业社保还是企业社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比例都是8%。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6%,个人缴纳8%,合计是24%。
灵活就业社保,养老保险缴纳20%,全部由个人承担。
两种养老保险计入个人账户比例都是8%。
2. 个人账户金额:
以青岛市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3269为例:两种缴纳方式,计入个人账户都是261.52元/月。
根据办理退休最低缴费15年的规定,推测个人账户余额最少也得几万块。
3. 60岁退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根据规定,60岁退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0岁退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95个月;55岁退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4. 个人账户余额:
那么,60岁只领了一个月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就是:账户总金额-总金额/139=账户余额
002 参保人去世后待遇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去世后,可以领取三块待遇:遗属继承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救济费,符合条件的才有。
丧葬费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的标准差异比较大,多数地方是发放一个固定金额。比如,重庆的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北京的丧葬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山东的是1000元。抚恤金,也叫救济金,这也是一次性补贴发放标准,也并非全国统一,而是各地不同,1. 个人账户余额上文已讲。
2.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以本地区规定为准。
山东省的规定是:丧葬费1000元,抚恤金为10个月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 以青岛市2019年标准为例:5733*10=57330元
这样,丧葬费和抚恤金合计为:58330元。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适用于: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养老金的;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健在需要赡养且本人没有养老金的。
这个救济费也是各地区规定不一,青岛市这边是每月发给530元/人,具体金额也是会阶段性调整。
003 写在最后的话灵活就业人员60岁只领取一个月养老金就去世了,可以领取的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 丧葬费
- 抚恤金
- 根据家庭情况,符合条件的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社保,但是到了60岁以后只领取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待遇,以后突然就去世了,该怎么办?如果参保老人只领取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待遇,那么很明显他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还是没有领取完成的,所以说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首先是可以依法完全继承的。
这个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大概占有养老金交费总额的35%左右,然后剩余的36%是进入到统筹养老金账户当中里面去了,这个统筹养老金账户里面的钱是没有办法有效继承的,所以说只能够继承这很少一部分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当中的费用。
除此以外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抚恤金的待遇,丧葬抚恤金的待遇是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个月左右的工资到10个月左右的工资不等的,一个范围之内发放丧葬抚恤费的。那么这个是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究竟是能够拿到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是拿到10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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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买了社保,60岁只领了一个月社保后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办?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城镇职工社保。办理退休后只领取额一个月的退休金就去世了,有这么几笔钱可以领取。
第一,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老人去世后,可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财产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休金注销手续,同时办理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
第二,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金计算包含基础工资、个人缴费月平均指数、个人缴费年限等三个部分,其中个人账户缴费在60岁办理退休时,是按139个月来计算领取时间的,所以退休人员身前,没有领满139个月,其余个人账户上的钱和利息,是需要退还给有继承权的家属或子女的。
第三,个人账户余额不等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全部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生前缴纳社保,一般是按照当年社平工资来缴纳的。不像城镇在岗职工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纳部分计入统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单位缴纳,所以需要将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缴纳。因此其个人账户上计入的金额只有8%。也就是说,退休者死亡后,继承人只能继承这8%未领完的月份。
综上所述,退休者死亡后,实际还可以去办理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个人账户未领完的月份余额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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