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中国人的财产意识就是这样,就怕别人知道他有钱。在街上穿老头衫遛弯的大爷、跳广场舞起劲的大妈都不要小瞧。

有个深圳小伙向房东索要住房信息,要填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支出。房东直接来了句你若敢把租房信息填写了,下月房租涨500。

为什么住房租金扣除会遭到房东的强烈抵制呢?难道住房租金扣除又会沦为形式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显示的信息,填写住房租金扣除需要准备好合同编号,租赁房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等资料。因此房东怕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会被税务部门叫去征税,也是有可能的。

进去之后更详细的信息是,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时间,合同编号,出租房类型等等。并没有房东的个人信息,也算是保证了房东的收入不泄密。但是仍然不妨碍房东害怕被税务部门查征税款。

目前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包含了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四仟元的减除费用是800元,4000元以上的部分减除20%的费用,税率适用20%,基本是16%的税。不过一般需要开具发票才能核实,税务部门并没有针对个人的查账征收习惯。

而且税务部门有关人员也出来表态,目前不会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入手去查房东出租房屋是否缴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规定中,允许房客扣除依据是有租赁合同就行,而不是房屋租赁发票(一种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的发票)。如果需要房东缴税,那意味着提出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申报者就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发票,但目前不需要。这样,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并没有考虑需要房东缴税的安排。

现实生活中确实这样,房东进自己房子,感觉理直气壮。还害怕自己的家具被搬走,但实际上房屋租赁后,使用权就不再是由房东负责了。这件事情也透露出,我们国家急需立法完善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房东乱涨价、侵犯租客隐私权。

不过习惯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暂时放到一边。这次房东抵制房租扣除,还是税务部门要加强有关政策的解释,让他们明白不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现在,怎么让税收优惠真正切实落实到纳税人身上,真的应该是税务部门马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了,不要让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流于形式。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原本可以很简单,却硬是搞得这么复杂!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就不用搞这些专项扣除。可以节省很多人力物力,减少社会资源消耗!就拿赡养老人来说,独生子女才能抵扣2000,非独生子女只有1000,假如子女给父母买房并且装修,动辄好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吧?有抵扣吗?没有吧?老人生病,子女负担医药费护理费,有抵扣吗?没有吧?如果父母、岳父母都健在,负担更重,这一两千块的抵扣够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这就跟吃饭不开发票,给你打个九五折一个道理啊,自由选择。

租房群体收入相对较低,减税挡也就减房租的3-5%,有几套房的房东普遍是高收入人群,人家扣税挡可能是按房租的20-30%甚至更高来扣。

左边减你三五十的税,右边就收人家两三百的税,自己好好想想吧……

举个例子更直接,假如租房的人月收入1.5W,房东月收入5W,房租4000一月。你申报专项扣除,每月可以少纳税1500*10%=150元。每月房东需要多交税4000*30%=1200元。涨你房租?没把你赶出去都是好的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诚邀!1月4日,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戳中了正在进行房租专项扣除申报人群的痛点。文中讲到:突然接到房东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

房租抵扣个税?看起来很美,可是租金是由市场决定的,出租方与租房客谁是强者?兜兜转转一圈下来,税务机关虽然让出了部分个税,却可能通过收取租房税而得到了更多的税收;房东虽然缴纳了租房的税,却因为房租上涨而得到了补齐;租客虽然得到了专项扣除的实惠而少交了个税,却因为需要多交房租而空欢喜一场,甚至可能需要更高的住房支出。如此,通过个税专项扣除来向租房者输送减负诚意的良好愿望也就基本没有了。

在这里,帮大家详细计算一下:

对房东来说,租金收入是非工资收入,按照劳务标准计算。我们假定房租只有三个档次:1000/月;2000/月、3000/月。

这时候,房东要交的税分别是:40,240,440。

根据中国的税收规定,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在缴纳营业税时还应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大家可以想想,建栋房子上百万到几千万,租给你们几百的租金,如果每个租客还要扣去500的税的话,那还不如不租,房东顶多没收入而已,而租客就会租不到房子,到最后只有涨价来填补,再说了建房子的钢筋水泥,等等的材料是不是都已经含税的,只是实事求是,酸也没用,到最后受伤的只是消费者。

未来租房抵扣是肯定需要发票,只是目前暂时过渡期可能不需要,在税务部门完善理理顺之后,肯定是要找房东“秋后算账”的。所以,租房抵扣个税真的减不了几个钱的,还不如房东随便一句话,就能省你好多的,没必要去得罪房东。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我就奇怪,为什么不申报“本人在本市有无住房”而是要填写房东信息这样的要求?无房证明房管局有案可查,无房就肯定存在租房的关系了,难道睡大街?无房就自动扣减,至于房东出租缴不缴税,那是他自己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事,触犯法律也是他自己的事,没理由税务不查,却叫租客来举报的道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房东不配合并威胁补税甚至涨房租,该怎么办?

购买房全款100万,装修8万含家具电器。

按50年使用(主体保期):每月1667元

装修家具家电按10年使用:每月667元。

总房款十装修108万按银行存款0.026年利息:每月2340元

房东目前房租不挣钱情况下月租:1667+667+2340=4674元。

以上房租未算银行按贷款利息(贷款年利高于银行存款率,房子维护费用还有现在要房东交的税,各位租客您认为给多少租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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