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对于职工而言,拿到手的钱多,自已存起来不是更好山?

这种想法很好,我相信大家也很支持。但是与法律的规定不符,我们必须要做合法公民,不是吗?

我们可以看一下社会保险法怎么规定的。社会保险法分为好多章节,里面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大类。

每一类章节的第一句话,都是职工应当参加××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保险费,或者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不缴纳××保险费。社保缴费费率是由各地方的社保部门确定的,全国并不统一。

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都是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我们企业和个人要交纳社保。

当然也有例外人群,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或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可以自己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在社会保险法里的措辞是:一个是应当,一个是可以。

职工应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保。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必须要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原因了。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给职工缴纳保险,劳动监察部门、社保征缴部门都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社保征缴部门甚至可以直接从公司账户中划款。

2019年1月,社保征缴部门的职能将由国税和地税合并后的国家税务局承担,征缴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所以,并不是企业想不交就不交的。而且也不是职工和企业签订相应的协议,就能够把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避免的。

其实职工应当看到我们可能面临的风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只有参加了社保,我们才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

尤其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能确保我们未来退休年龄时就能够享受退休待遇,而且多缴多得,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待遇越高。对于低收入人群是一个很不错的保障。

如果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直接将社保费发给职工,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第一,是职工的道德风险。如果职工回头后悔索要社保,劳动部门也会支持他。而且要按照发放工资的标准给职工缴纳社保,而公司标准是加了单位给职工社保补贴的,反而会造成社保基数更高。

第二,企业被查风险。除了职工主动举报维权外,实际上劳动部门每年也有相应的劳动保障执行情况普查任务。一旦被查到,一样要被责令补缴社会保险。

第三,企业失信风险。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未来将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这样企业在融资、上市等情况下,都会受到不良影响。而且企业在招工时,也会被人家带有色眼镜看,根本不利于企业发展。

所以,还是建议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好。

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你这个要求是完全不合理的,一般不予支持。

单位为每个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为本单位员工今后退休提供养老保障的的重要举措。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为员工谋福利,如果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不但违法,而且对员工有害无利,作为单位的员工不能因为贪图眼前的小利而误了自己今后养老的大事。

一、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后果?

《社保法》颁布后,对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形做了非常严厉的规定。从八十四条到八十九条都是讲的处罚措施,其主要要点是:

一是罚款。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是查封银行账户。如果银行账户上有资金,首先划缴社保报费用。

四是拍卖资产。对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不够缴纳社保的,可以委托人民法院拍卖部分资产用于缴纳社保。

五是刑事责任。以欺骗手段补缴社保或挪用社保资金的,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什么不能把缴纳社保的钱发给员工?

第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性质就是单位必须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必须将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资金存入社保部门指定的财政专用账户,没有按时存入的行为将视为“逾期或是没有缴纳”,就将面临处罚的后果。

第二,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必须是缴纳,而不是将应缴纳社保的钱发给员工本人,否则单位就涉嫌违法。

第三,为了员工今后养老着想,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对单位、对员工都是功德无量的事情,既守法办事,又为员工谋了福利,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员工应该给予支持和监督,而不是提出无理的,不合理的要求,既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总之,单位不把应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钱直接发给员工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

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谢邀!根据社会保险法用工单位录用员必须为该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据说金融机构另有单独的办法)。单位不仅不会将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发给员工个人,相反还会代扣员工个人应交的费用与单位应交的部份一併转账给社保部门。因为据说少数地区在收不到个别资金困难单位按时交纳社保费用的情况下采用了一个潜规则,即收不到某单位应交的社保费用就暂停该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其退休人员就会催单位立即交在职人员社保费用以更其退休人员养老金能及时到账。特别是明年起开始社保费用征缴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就更不可能会将为员工所缴的社保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了。

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定义务,既然是法定义务非因法定原因自然不能以任何形式免责。

二、单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即使双方达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该员工事后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而且大多数地方,在此情况下,员工还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患病,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相关的社保待遇。

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吴总您好,单位为什么不把员工交纳的社保费用直接发放给员工个人呢?那么这个问题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缴纳社保待遇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企业单位来讲是不能改变这个缴纳社保的一个主体责任呢。

当然作为个人来讲,那么自己也应该享受到这个社保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你享受到了社保待遇,你才能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享受到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这也是你应得到的一个权利,如果就算企业单位,把这个承担社保费用发放给你本人,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你本人,但是对你来说你是享受不到这个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说也是一种不合适的行为。

那我们作为个人来讲,首先就应该参保这个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包括剩余的三种保险,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也是他应尽的责任,所以说任何企业单位都不可能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员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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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什么不把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因为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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