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年的社保未缴纳,一次缴了算不算工龄?为什么?
社保中的工龄,一般是认为社保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连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已经不可能再增加。
社保缴费一般是指实际缴费年限。而只要我们将养老保险交上就可以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
而实际上社保交费是每月每月的交纳,并不能一次性交纳二个月以上的保险。
我们确实可以一次性补几年的保险,只不过是补过去社保部门认可的就业时间段的保险。
交的保险都有对应的缴费月份,比如我们补五年的保险,必须有具体保险的对应月份,而且不能跟现有的月份重复。
我们的社保不能一次性交清。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形式,提前在银行卡内存储几年的社保费,逐月扣交。没有补缴的社保费仍然属于银行卡内的活期存款,随时可用可提现。
另外,我们的社保缴费每年标准都会上涨。但是具体标准要以当年五六月份,当地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社会平均缴费基数。所以,一般来说我们很难预知未来两年内的社保交费数额。
所以,我们所谓的一次性交两年社保,只是一次性预存入银行卡内而已,并不能反映到社保缴费记录上。这笔钱实际上只是停留在银行卡内,万一有用,还可以提现。
确实是因为社保交费关系重大,不可能预收。比如题中所说存了两年的钱,两年要是认定为工龄的话,我们很多以工龄长短为标准的待遇享受模式,就会造成混乱。比如带薪年休假、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等。
所以,社保交费必须要跟档案和缴费记录对应起来,才可以认定为工龄的。一次性预交社会保险费,不会被认定为工龄。
还有两年的社保未缴纳,一次缴了算不算工龄?为什么?
还有两年社保一次缴了算不算工龄?
实行社保制度之后,职工个人缴纳社保费的时间称之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与工龄到底有没有联系?是有联系的。最起码是通过在职时的工作,同时进行参保缴费而形成两者间的相互联系,其实工龄只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以及很好反映了该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但工龄并不意味着就是社保的缴费年限,在实行社保制度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即连续工龄),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计发养老金,也被纳入到作为今后养老金调整的计算依据。实行社保制度之前的工龄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才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被认定的工龄则与社保缴费年限没有关系。即是说,社保缴费年限是包含工龄,但工龄不一定就等于社保缴费年限。实行社保缴费制度之后是按照实际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并不是按工龄来进行计算,包括退休后的养老金调整也一样。
社保缴费年限是以实际发生缴费满一个周年计算一年(计算单位:月),职工达到法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还差二年满十五年,如地方政策允许一次性补的,这二年算不算工龄与养老保险缴费没有关系,关键是所在工作单位对工龄如何认定为主。如果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的层面来说,所补缴时间已是超前发生,而实际工作时间并没有同时发生,仅从超前补缴理解,这二年应不算工龄。(仅供参考)
还有两年的社保未缴纳,一次缴了算不算工龄?为什么?
还有两年的社保未缴纳一次性缴了,算不算工龄?
因为社保的概念是一个大概念,一般来说,我们所社保其实狭义上来说就是只是养老保险,广义上来说就是指的五险,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如果说我们现在想交未来两年的保险,一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未来的社保缴费基数较大金额都是未定的,所以社保部门不可能按照当年的基数来让参保人缴纳两年之后的社保费用。所以,就算个人想交,一般来说也是无法缴纳的。
反过来说,如果个人缴纳了两年之后的养老保险,在退休的时候也会计算的,因为最后计算退休金的时候看缴费年限是指看个人缴纳了多少年的社保,以及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相加。
这要个人缴费了,那么就会算的,并不会因为是个人我是当年缴纳而不计算缴费年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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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年的社保未缴纳,一次缴了算不算工龄?为什么?
去社保大厅咨询清楚,每个地方的说法不一样,有的地方算,有的地方不算。就像是北京上海的医保缴20年,偏远山区地区的医保必须要缴25年一样,政策和对策是不一样的,你去当地社保大厅咨询是最正确的,是你们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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