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退休还有5年,单位让你签字主动内退,基本工资只发放原来的七折,这是否合理?
用人单位让职工内退,是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方式。
这个文件是1993年国务院令第111号《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规定》作出明确的。
确实,是否选择内退,职工应当有主动权,因此是职工主动提出,而不是单位要求。
所以,单位要求职工主动填写申请书,职工有权力可以不签。不过职工对于富余人员,实施内退可以进行劝导。
至于发放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的70%发放,这个标准不是国家明确。实际上的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基本工资的70%超过最低工资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确实很多国企在用工过程中存在这样的矛盾。那些年龄较大的老职工,干活可能不如年轻人多,但是工资还高。企业就想通过内退方式精简人员。
但是精简人员必须经过本人同意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一般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于内退需要支付的各种待遇比较低,所以内退就成了很多企业选择的方式。
其实国企也可以通过强化工资绩效考核方式,管理职工绩效考核,对老年职工也可以通过合理方式发放待遇。努力做到公平公正,也就不会出现强迫职工内退的情况了。
距离退休还有5年,单位让你签字主动内退,基本工资只发放原来的七折,这是否合理?
一般企业到了动员职工內退、买断的地步也就是朝不保夕了,尤其是一线职工巴不得内退后能有个稳定收入,合理不合理的也要办。
距离退休还有5年,单位让你签字主动内退,基本工资只发放原来的七折,这是否合理?
最缺德的是江西省能源集团,内退工资1100不到,扣下社保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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