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生活消费会有怎样的改变呢?

据人民日报报道,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会审议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其实本次个人所得税修订,对于单纯的工薪阶层来说,影响应该不大。

比如我每月到手工资3400多元,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到5000元,对我一点儿影响都没有,消费也是没有太多变化。如果降税之后,刺激了消费的话,可能物价会涨,生活会更拮据了。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特点,实际上是有按月征收转换为按年征收了。不是月收入5000元,而是年收入6万元。

这样我们一些劳动者的加班费和年终奖,也就不需要额外征收“伪富人税”了。因为一些加班费并不是很固定,特别是一些单位还是季节性的。而年终奖更是这样,一些单位发个5000元年终奖,加上原先2000元的工资,居然需要交200多元的税的税,实际上一平均不需要缴税的,这种情况以后就避免了。

因此,有年终奖和加班费的人,年终收入会增加几百元。不过平均起来还是一天一元,可以加餐加个鸡蛋了。

其实这次省税钱数最多的人,应当是月薪8.5万元以上的人,每月能够节省个人所得税2330元。

随着个人收入减少,节省的税钱会越来越少。

总体来看,能够提高我们个人收入有限,对于生活消费真的影响不大。

真正影响较大的,实际上还是最新的规定税前扣除。

国家规定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住房利息和租金等专项附加予以扣除。不过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一般来讲这些都应该是有上限的。不可能说月入10万元的人,每月直接扣除5万元,这样省税就可以省2万多元,这是不公平的。

其实这些费用是真正用于消费的,不过希望对物价的影响小一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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