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了低保还在工作,但工资比低保还要高,属于骗保吗?

我们国家的低保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家庭为单位作为评判标准。如果家庭收入水平人均低于低保线标准,政府会补到最低生活保障线。

一般来讲,如果有稳定收入来源就要计算为家庭收入的一种。如果有劳动能力,也要计算家庭收入,一些地区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20%计算家庭收入。

比如当地的低保线是600元,家里有一个劳动力没有参加工作。一家三口人,这样这个家庭的总收入是720元,应当最低生活保障线是1800元,应当给予1080元每月的补贴。

北京市2018年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已经达到一千元每人每月。

低保家庭评判也非常复杂,并不仅仅是看家庭收入,会看家庭存款、生活居住条件等等。还要经过社会公示,也是属于比较麻烦的一种。

一般来讲低保家庭也是有分类的,比如家内的主要劳动力死亡或者残疾,没有获取劳动收入来源的家庭,是属于重点救助对象。

家庭状况长期不能改善的,属于长期救助对象。

而家庭遇到临时困难,经过扶持扶助之后,可以改善的是属于一般救助对象。

所以,享受低保和有家庭成员工作是不矛盾的。但是,如果家庭收入超出了低保线水平,那么就不可以再享受低保了。

至于骗保的行为,实际上主要是指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跟骗取政府补助是两码事情。主要是指骗取养老金,骗取医保金,骗取工伤待遇,失业待遇等等行为。

一般来讲,低保家庭也是要进行定期收入情况核实的,如果家庭情况有改善,低保待遇也会取消。但是如果遇到人情保等假低保户,大家可以向政府的公开电话进行投诉,相应部门也会依法进行调查。对责任人,会进行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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