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我们国家确实存在着这么一个矛盾的问题。都是交纳社保,但是不是一个退休年限。
在我们国家,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
大家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养老退休和医疗退休。
养老退休的条件是到达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医疗退休的条件是到达退休年龄后,医疗保险交费时间满足国家要求的年限。具体的缴费年限,这不是国家统一,也不是省级统一,而是由医疗保险的统筹地区确定。
在我们国家医疗保险是1999年之后才逐步建立起来的,之前叫做公费医疗。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因此,出现了各地医保退休年龄不一样的情况。
北京市和青岛市都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烟台,日照,廊坊等地都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杭州市是男女都是20年。
动辄30年的交费年限,医保才建立了没20年,这该怎么办?一般来说,各地都是规定当地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前,如果交纳了养老保险也视同交纳医疗保险。
特别是这些年,除非是专门申请单交养老保险,一般我们交社保就会附带着医疗保险,所以如果我们交了15年社保,即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只有十年,前面的五年也是视同交费的。
可是即使是15年,如果当地的交费年限是女同志20年,剩余的五年,一次性补交该怎么办呢?
青岛市使用的是一次性补交的政策。退休时针对医疗保险缺少的月数,按照当年社平缴费基数的百分之百和医疗保险的交费比例,一次性补齐剩余月数。
比如青岛市2018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是5309元,欠缴五年60个月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交费比例是10.8%,这样我们就需要一次性补交5309×10.8%×60,合计34402元。
像深圳,杭州等地,有一种继续交费的政策。就是即使到了退休年龄后,我们可以一边领着养老金,一边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60%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比如深圳市2018年下半年社平交费基数是8348元,医疗保险交费比例是11.5%,这样,退休后就需要继续交费8348×11.5%×60%,每月需要交纳576元。
其实不管怎么样,如果只差几年缴费年限,补齐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差的比较多,家庭又比较困难,还是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比较好一些。
希望随着国家医保局的建立,能够把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和补缴方式全国逐步统一起来,这是最好的了。
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任何时候都存在矛和盾的关系,这个退休的事情,养老和医疗也是一对矛盾的结合体,有的同志满足了这个条件,新的矛盾又出来了。
按照目前我国退休的有关规定,一般养老退休的规定比较统一,都是男达到60岁,女性职工达到50岁,女干部达到55岁就可以办理退休;可在医疗退休这一块,不同的地区就有不同的规定,甚至在同一个省的范围内,在同一个设区市的范围内,规定也不完全相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医疗保险的统筹层级造成的。,目前几个直辖市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有的地方还是市级统筹,也还有县级统筹的,要实现全国政策一致,首先要实现全国统筹才可行,全国统筹的基础是建立在省级统筹的基础之上。
由于医疗退休的政策,是按照医疗统筹区来制定的,所以出现这种五花八门的现象,也就不奇怪了,建立省级统筹的,基本上全省的政策是统一的,市级统筹的,全市的政策基本上统一。根据经济发达情况和医疗保险收缴的情况,经济发达地区和医保结余较多的地区,医疗退休的缴费年限相对要短一些。
综合全国的情况,你的医疗保险只缴纳了10年,按照有的地方男性需要缴纳30年,女性需要缴纳25年来计算,那你退休时如果是男性还要补缴20年,女性需要补交15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规定男性25年,女性20年,那你补缴的年份就会减少5年,具体的还是咨询当地社保局吧。
另外有的地方允许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困难的,可以在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直到缴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准,你们那里是否可以允许退休后继续缴费,也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清楚。
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谢谢邀请!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按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医疗保险缴费满25年、女性医疗保险缴费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个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从目前来看,大部分地方是按国家规定执行的,但个别地方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一样,即男性、女性都是缴满15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的地方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满足男性缴费满30年、女性缴费满2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国全面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1999年开始的,1998年12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那从1999年至今还不到25年或30年怎么办?国家规定,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实际工作年限,可以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个人实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0年,也有的地方规定个人实际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那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规定的年限怎么办?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个别地方执行了,大部分地方执行的是一次性补缴。
一次性补缴,怎么补缴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可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缴申请,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协调,按规定计算出应补缴的月数,并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出应补缴的金额,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足额补缴。补缴完成后,办理退休手续。
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拟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或60%作为基数,每个地方规定也都不一样,要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个人全额承担。一般是按所确定的缴费基数的10%缴纳,但有的地方达到了10.5%,甚至11.5%。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一般是按缴费基数的6%计算。
目前国家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包括用药目录、报销范围都在逐年调整,保障越来越好,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不用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与在职人员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对退休人员来说是一项非常好、非常划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因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最好一次性补缴完成,一次性解决后顾之忧。
如果医疗保险补缴金额过大,确实无法完成补缴的,也可以将职工医疗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城乡医疗保险需要终身按年缴费,报销比例也比职工医疗保险低,有些退休职工能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也不能享受。所以,建议能按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的,尽量按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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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如果是在广州,坚决不补交,照样退休享受养老金和医保。
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我养老08年交的就是38岁交的,医保是30岁交的,但今年48岁,到退休养老还差两年,现在又不给补交,
社会保险缴纳15年,已经满足退休年龄,可是医疗保险缴纳了10年,一次性补齐怎么补?
去当地社保大厅咨询,这里的答案不统一。我们这缴了18年,退休时还要一次性补缴4万医保才给你医保卡,不补缴这最后的4万,不给医保卡,以前缴的18年也白缴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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