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15年要退休了,单位只缴了三年社保,以前的社保能补缴吗?

在日常工作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明明在单位工作了十多年,但是用人单位只交了几年保险,这样之前的保险能不能补?

像这种情况下,补是肯定能补。

根据我们的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这种违法后果,不能有职工承担。

不过,我们劳动保障维权的有效期只有两年,超出了有效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因此,如果说跟题目中这样,在用人单位工作15年,但是只交了三年,一般只是后三年,也就是说已经超出维权期了。这样的话,只能通过职工本人做用人单位工作了。

不过我们的维权有效期,为了保护职工利益,是从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比如,同样的题目如果是前三年交了社会保险,后面12年没有交,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没交保险的行为并没有中断,所以还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正常来说,我们从单位给我们交纳保险开始,就应当知道不交保险是违法行为,应当在两年内去及时维权。

不过我们要补交养老保险,必须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关系确认是没有有效期的。不管是十年还是20年。只要通过相应的证据材料,用人单位提供之前的工资记录以及会计凭证、考勤记录等等,都可以证明,职工是否在单位工作和发放工资。

确立完劳动关系之后,不管是职工还是个人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都需要按照要求给社保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本金加滞纳金。

这是依据人社部2016年13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明确。

文件同时明确,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采用事后追补交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以前的一次性个人补交政策都已经终止了。

一般来说,像临近退休养老保险还差很多的情况,只能通过协商用人单位来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给补交养老保险了。

否则的话,我们只能通过延迟退休继续交费。每延迟一年,我们就少拿一年的待遇,而且每年的退休待遇还会增长,另外还需要每年交纳养老金。

这是非常不合算的行为。所以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提前维权。

我在单位工作15年要退休了,单位只缴了三年社保,以前的社保能补缴吗?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肯定的是可以补缴的,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但只是你在公司服务年限的时间段,其它以外的不在公司补缴范围内!

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在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缴纳社保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企业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就等同与违法!

很显然根据你的情况公司是有违法行为的,为了你的合法权益(毕竟要想法定退休享受退休待遇,必须社保累计缴纳满十五年,而你因为公司只为你缴纳三年其它的十二年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这样会严重影响你退休待遇的)建议你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以上个人观点,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关注,期待你们的声音!

我在单位工作15年要退休了,单位只缴了三年社保,以前的社保能补缴吗?

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单位只给交了三年,你没有说单位是啥原因没有给你交,我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来分析一下。

一种可能是单位逃避社保责任没有缴纳,那么这种情况还好办,直接去当地人社局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你自己的工资表考勤考核等资料,当然举证责任在单位,但你自己手里也要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你确实是在单位上班的了。这种情况比较有利,有了仲裁结果就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补费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是参加工作时单位缴纳了社保,有初次缴费记录,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岗,与单位保持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国企较多,尤其是在落后的十八线小地市很普遍,这种就比较麻烦。社保部门需要每月的工资表才给补费,如果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对你自己是不利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各种原因参加工作开始就没有缴费,初次缴费是在后面这五年或是中途的五年,那么初次缴费前几年的补费几乎就不可能,社保部门对补交以前年度的养老金监管的特别严,上级部门不停的检查。

不管那种情况,还是建议你自己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每个地方的要求会有不同,但大体的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补费就相应的有可能,没有的话就麻烦一些。

我在单位工作15年要退休了,单位只缴了三年社保,以前的社保能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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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社保能不能补缴全国情况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正常情况下那就是我们在企业工作,建立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应当给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给我们交纳,不能让我们劳动者受损失。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交的,但是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注意事项:社保和相关补偿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还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工作十五年交三年社保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向公司积极争取自己的社保权益。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观点。

谢谢,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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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15年要退休了,单位只缴了三年社保,以前的社保能补缴吗?

在实践中,您这种情况比较常见。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您在单位工作15年,只缴纳三年的社保,双方也可以协商,要求单位给您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此外,如果公司未给您足额缴纳社保,您可以根据单位未缴纳社保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给与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员工是根据公司未缴纳社保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不是辞职。这种情况除了可以要求补缴,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单纯辞职,就不涉及经济赔偿了。

此外,缴纳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属于行政事项。如果单位确实未缴纳社保,可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关于缴纳社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由单位进行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部门举报。至于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单独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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