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
2018年3月份,国家发布养老金调整通知之后,各地就在密切准备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
不过国家关于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中提出,各地养老金实施方案必须于5月31日前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实施,由国家统一调度调整标准。国家2018年,调整标准是5%。确实有一些地区养老金收支和结余很多,因此,要考虑全国一盘棋,不能各省擅自调整。
各地的实施方案是7月份陆续公布的。7月份之前公布的只有上海、河北、北京三地。
天津市7月中旬公布了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养老金调整方式仍然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
定额调整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加45元,事业退休人员增加40元。2017年的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事业退休人员下降了十元,企业退休人员只下降了五元。
挂钩调整部分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比例挂钩。
按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这是企业退休人员和事业退休人员都进行增加的部分,事业退休人员2017年没有这一部分。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元。2017年的标准是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事业单位没有这一项。
另外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是按照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进行增加。相比较2017年,企业增加了1%,事业单位下降了1%。
另外倾斜调整部分,重点是向70岁以上的老人倾斜。不过天津是历来都对65岁到70岁的,女性退休人员有额外倾斜。2018年还是每月增加20元,比2017年下降十元左右。
70到75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5到80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80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天津市还有对交费年限较长人员的额外倾斜照顾,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养老金不足3073元,缴费年限多出部分每满一年会额外再增加1.2元。
总体来看,天津市养老保险调整政策还是非常不错的,重点是向企业退休人员倾斜,希望未来随着国家的进一步调整,企业和事业退休人员的差距能再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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