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上涨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8年,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按照一个方案,一次性调整来进行的。
2018年3月23日,国家发布了关于2018年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了退休并领取待遇的人调整养老金,调整的幅度按照2017年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的5%进行。
不过并不是采取每年增加5%这样简单的方式,而是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
定额调整兼顾公平。
挂钩调整贯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适当倾斜是对特殊群体尤其是老年群体的照顾。
定额调整辽宁省是根据从事工作时间来确定调整的金额。建国前老工人增加65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工人增加6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增加55元;195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增加50元;2017年退休的增加20元。
实际上1954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年龄一般也在80岁以上了,未来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
浙江省也在逐步缩减第一年退休和退休一年后退休待遇增长的差距。2017年方案是退休一年后增长60元和退休第一年增长10元,差距50元。今年缩小到了30元。
未来可能会采取全部退休人员一种增长钱数的方式。
按缴费年限增长。15年以内,每年交费年限增加月基本养老金一元,15年以上,每年缴费年限增加两元。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
按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是增加0.8%,比2017年增加了0.3%。
倾斜调整,对于70到79岁,80岁以上老人,分别增加50元和一百元。艰苦偏远地区,增加五元标准。没有任何变化。
调整后,养老金差额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辽宁省的调整方案实际上是企业和事业较为公平的方案,差距非常小,但是不利于贯彻,多缴多得的思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5000元,缴费年限40年的情况下,2016年退休。
2018年会增加定额调整50元,按缴费比例调整40元,按缴费年限调整65元,合计增加165元。
随着我们国家养老金全国调剂制度的建立,对于辽宁省老工业基地,退休工人比较多,养老金压力会降低不少。虽然增长的幅度可能会有更大倾斜。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