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怎么调整?

7月上旬,辽宁省公布了2018年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是按照国家3月份发布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实施的。对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了退休待遇的人进行养老金调整,幅度按照2017年人均养老金水平的5%进行调整。

调整的方式,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

相对来说,2018年辽宁省的退休人员调整方案变化不小。

定额调整部分,建国前老工人增加65元每月。

1949年1月1日至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增加6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人员增加50元。

1954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职工以及五七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17年退休的人员增长20元。

这是一种分工作时间层次进行调整的方案。

调整标准分别比2017年下降了10元,10元,10元,13元,刚退休一年的职工反而增长了10元。

挂钩调整部分,但本人2017年退休金标准的0.8%进行增长,比2017年调整方案增加了0.3%。

按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工龄15年以下,每年工龄增加一元月养老金,15年以上部分增加两元。相对2017年也没有变动。

70-79周岁和8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增加50元和100元。对于艰苦偏远地区增加五元。这两部分没有变动。

相对来说,2018年的调整方案,是有增有减。

30年工龄的老工人,退休金2500元的话。2018年会增加定额调整50元,比例挂钩调整20元,缴费年限挂钩45元。合计增加115元。

辽宁省属于老工业基地,养老压力是非常大的。截至2016年底的养老金结余可支付月数只有6.3个月,还在不断降低。黑龙江已经是负值。

国家统筹考虑到退休人员较多的地区,养老金收支压力较大,2018年7月1日开始,我们国家实施养老金中央调剂方案,能够大大缓解辽宁省的养老压力。希望未来全国各省市的的调整更平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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