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养老金是如何调整的?
3月23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要求,对2017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待遇的人。调整退休金调整的幅度是按照2017年人均养老金水平的5%进行调整。并明确要求,各地调整方案不得突破国家要求,否则将予以追责。相对于2017年的调整标准下降了0.5%,可能有些人担心下降的幅度会大一些。
等了三个月时间,辽宁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6月27日发布,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往年的变化不大。
首先,第一项定额调整部分。对于以前的老工人,增加的养老金额度分别是65元,60元,55元和50元,增加幅度分别降低十元,十元,十元和13元。2017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这一部分人上调的幅度反而增加了十元。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2017年12月本人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养老金。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0.3%。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以内的,每年增加一元,15年以上的每年增加两元,没有任何变化。
对70岁到79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分别增加50元和一百元。没有任何变化。
对于艰苦偏远地区增加五元,也没有变化。
通知明确调整的差额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总体来看,调整的变化幅度不大,而且调整得更加平均了。如果都是第一年退休的人,一般比去年增加13元以上。如果是往年退休的人,一般变化幅度会在七元以内。
由于我们国家从7月1日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的中央调剂金制度,能够大大缓解辽宁省养老金的收支压力。毕竟全国的平均抚养比是2.8,辽宁省已经降低到了1.64。
希望国家能够逐步推动养老金的全国统筹管理,让各地养老金的增长水平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退休老人的生活更加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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